荆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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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文化志》 《江陵县志》 《荆州地区志》 《沙市市志》

三、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年),荆州市的城市性质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中游的重要港口,鄂中南地区的中心城市。荆州古城以商贸服务、生活居住、旅游休憩、历史博览为主要职能,是集中体现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传统风貌特色的中心。 1、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补充和完善。

2、历史文化名城是城市的特性之一,它的保护、建设和发展将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整体布局,环境控制以及城市形态、风貌将产生重要影响,为使名城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具有历史的延续性,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应贯穿保护观念和提高名城意识。 3、历史文化名城既要保护、延续历史文化,也要促进改革开放与社会进步,将保护与建设、保护与利用充分结合起来。

4、遵循名城保护建设规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本地优势,新、老城区合理协调,使城市具有鲜明的特色,并赋予时代精神。

四、规划的目标与原则

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规划的目标是保护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独具特色的荆州古城风貌,充分挖掘和发扬历史名城的传统文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要是充分协调保护更新、发展旅游、改善生活的关系,制定具有可持续发展意义的保护建设规划。

1、认真分析城市的发展过程和文化特征,在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又要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促使保护与建设的协调发展。

2、将名城整体环境保护、特色地段的历史文化环境保护与重要文物古迹,文保单位的具体保护相结合。

3、继承、发掘城市传统文化内涵,发扬光大名城特色,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使城市具有吸引力和生命力。

4、文物古迹与风景名胜保护并重,注重整体自然环境的保护,自然景观与文化景观的共存、共生,以丰富城市景观。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市区与城区相结合,挖掘历史资源的文化内涵,发展旅游事业。

5、对现存的文物建筑要实行抢救性保护、修葺,并整治其周边环境。对有重大价值的历史文物,能原址复建的可原状复原,以展示荆楚文化。

五、保护层次与保护重点

荆州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文化深厚,文物古迹丰富,是一个具有很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旅游价值的历史城市。名城保护建设规划的内容,包括各级文物点保护、

各级文物点保护范围划定、荆州古城保护、古城空间格局保护、古城建筑高度控制、名城传统文化的继承与传统经济的发展。保护规划在提炼荆州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对名城的整体历史文化环境、重点历史地段和单个文物保护点的保护,建设有传统特色、文化内涵与时代气息的现代名城。

保护市域范围内的古城遗址、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群,将其作为继承与发扬古代灿烂文化的物质载体,并结合遗址的条件和适当的发掘,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展览馆和博物馆作为教育和宣传的基地。保护市区范围内的古建筑、古树名木、历史街区、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性建筑物。对古建筑在专家指导下进行修缮,做到“整旧如故,以存其真”;对古建筑、古树名木、历史街区、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性建筑物的周围环境进行整治,并结合旅游规划对其进行合理利用。 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规划的保护层次: (1)市域古墓葬群、古遗址的保护规划 (2)市区的文物古迹以及水系绿化的保护 (3)荆州古城的保护建设规划

(4)历史街区的保护与环境整治规划

(5)重点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与环境整治

城区的文物古迹,不仅要制定文物古迹保护措施,还应对其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体量、风格等方面制定与文物古迹环境风貌相适应的控制引导要求。郊外重点地区的文物古迹,划定建筑控制地带,制定保护措施,结合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以达到保护、利用文物古迹的目的。郊外一般地区的文物古迹,要求划定建设控制地带,通过文物古迹保护有关法规和村镇建设有关法规进行管理,以达到保护文物古迹的目的。

重点保护的各级文保单位及其周边环境,如荆州古城明代城垣及护城河、八岭山古墓区、楚都纪南城、旧石器时代鸡公山遗址等。历史街区及古建筑,如得胜街、三义街、胜利街和玄妙观、开元观、万寿宝塔、章华寺等古建筑景点。反映平原湖区特色的自然地理环境,如长湖、海子湖、太湖港水系等郊外水系及便河、荆沙河、荆襄河等城区内部水系。

第五章 市域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市域文物古迹保护规划,为各级古城遗址、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划定保护范围;对古城遗址外20~100米范围,古文化遗址外20~50米范围,古墓葬封土堆10~50米范围划为建设控制地带,禁止烧窑取土,大兴土木;对地下文物集中埋藏区域,提出整体保护、整治和开发措施,将保护和利用结合起来。

要加强对纪南城、郢城、万城、阴湘城等大型古遗址,鸡公山等古文化遗址和八岭山等古墓群的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大型遗址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要把大型遗址的保护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并将其作为总体规划的一项专业规划督促、协助、指导文物部门予以落实。位于规划区内的大型遗址的保护规划,可配合城郊绿化、农田建设进行,对位于遗址保护范围内村镇的建设,亦应明确规划出村镇发展方向,切实杜绝乱建房,乱挖土等破坏遗址的现象。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突出保护重点的原则。坚持在大型遗址保护

范围内不安排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设施建设、城市和村镇发展避开大型遗址的原则。坚持大型遗址的展示和利用须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的原则,要突出遗址本质,增强历史感。明确展示和利用是为了更好促进大型遗址保护,以确保大型遗址安全为前提。

大型遗址的展示利用,是一项科学性较强的工作,特别是对于重要遗迹的展示,必须确保文物的安全。应在深化分区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适度的展示利用方案,处理好游览与保护的关系。对没有游览价值的遗址、古墓群等也要加强保护。因为它们是历史的见证,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以防止自然破坏和人为破坏。在所有古墓区建设控制地带内均不准烧砖取土和进行大型农田基本建设。确需开河、挖渠和平整土地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履行报批手续,已建的砖瓦厂要划定取土范围。

一、古城遗址保护规划

在文物保护范围内,严禁新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允许有损害文物的种植,禁止烧窑取土,开沟挖渠,不得随意改变地形地貌。纪南城、郢城等遗址内现有居民点,应慎重进行改建,不准在土城遗址内扩大规模,新建民宅的应迁到保护范围以外地区。

(1)纪南城遗址

纪南城北依纪山,东濒海子湖,曾是春秋战国时期楚国都城——郢都,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城内面积约16平方公里,历经2000多年的苍桑,古城遗址仍清晰可鉴。规划纪南城城内及护城河遗址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护城河遗址外10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在建设控制地带外50米范围,按一般建设控制地带要求控制。城内207国道路线两侧应严格控制新建、扩建。

纪南城内的村庄,要在不影响遗址的情况下,可从事农业生产,但不得在古城内扩大村庄规模。环护城河及城内河段应加强绿化,形成环城林带。在原7个城门(其中2个水门),宫殿遗址处修建纪念性标志物。 (2)郢城遗址

位于荆州城东北4.5公里,纪南城东南3公里,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重点保护范围为护城河,土城遗址以内整个古城范围。护城河以外100米范围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古城内现有居民点,应慎重进行改建,不宜在古城扩大规模,新建的应迁建到文物重点保护范围外。 (3)万城遗址

位于荆州区李埠镇义合村,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范围为现存土城垣向外延伸30米。重点保护范围外100米,原万城遗址内为重点控制地带。 (4)阴湘城遗址

位于荆州区马山镇阳城村,是市级重点文保单位,文物重点保护范围为古城遗址范围,古城遗址范围四周向外延伸30米为重点控制地带。 (5)偃月城遗址

位于沙市区观音垱习口乡偃月村,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重点保护范围为现存古城遗址范围,土城垣外50米为重点控制地带。 (6)沙市古城遗址

位于沙市老城区东北部,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重点保护范围为现存土城垣。城垣两侧50米为重点控制地带。 (7)邵家咀古城

位于荆州区庙湖渔场,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重点保护范围为现存古城遗址范围。古城遗址四周向外延伸30米为重点控制地带。

二、古文化遗址保护规划

荆楚大地历史文化悠久,距今五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此居住,至今境内已发现的古文化遗址有75处,其中旧石器时代遗址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22处,商代遗址2处,西周遗址5处,东周遗址39处,汉代遗址5处,宋元时代遗址一处。 (1)鸡公山遗址

位于郢城北侧的海子湖边,旧石器文化遗址,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文物重点保护范围为鸡公山古文化遗址全部,其四周5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在此可修建纪念性博物馆,以展示旧石器时代原始人类的文化,生活习俗及建筑风格和出土文物。

(2)荆南寺遗址

位于荆州城西门外1.5公里,新石器文化遗址,市级重点文保单位。其遗址范围东西长100米,南北宽80米划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文保范围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

(3)毛家山遗址

位于纪南城东垣约200米处,新石器文化遗址,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遗址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部约3000平方米,南部约为20000平方米。整个遗址范围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文保范围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 (4)蔡台遗址

位于太湖农场玉湖分场,新石器文化遗址,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遗址东西长400米,南北宽200米作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文保范围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

(5)索范台遗址

位于观音垱镇泗场乡,新石器文化遗址,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址东西长250米,南北宽200米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文保范围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

(6)龚家台遗址

位于太湖农场梅槐分场,西周文化遗址,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址南北长300米,东西宽200米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其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 (7)陀江寺遗址

位于菱角湖农场保障垸分场,战国时期文化遗址,是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址东西长800米南北宽200米为文物重点保护范围,其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重点建设控制地带。除上述古文化遗址,荆州还有众多的古文化遗址分布于市区各乡镇,应按上述保护要求具体划定好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建立保护标志,在遗址周围进行绿化,禁止破坏性开发和盲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