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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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面积 447 ha 225ha 71.8 ha 54.9 ha

城内人口 8.50万人 3.17万人 1.52万人 0.68万人 城内户数 - 11549户 6201户 2107户

人口密度 190人/ha 141人/ha 212人/ha 124人/ha 总建筑面积 326.3万m2 67.9万m2 30.2万m2 20.8万m2

建筑面积密度 7299 m2/ha 3017 m2/ha 4206 m2/ha 3789 m2/ha 人均居住用地 11.9 m2/人 49.7m2/人 31.6 m2/人 46.8 m2/人

二、用地调整与环境整治措施

根据荆州古城的现实状况,在规划及文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为实现长远的保护目标,其具实施措施为: 1、在城市发展方向上仍控制荆州城以北的发展,将城北地区划为名城整体环境控制区。城北的马山、川店、八岭、纪南等集镇,应严格控制对水体、大气产生危害的建设项目,以保持其良好的生态环境。

2、荆州古城内,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疏散古城内居住人口,使古城居住人口控制在5.5万人以内。老街区改建,应成片考虑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空间环境、限制小块建设和见缝插针。为疏散古城内居住人口,应由政府参与,加大城南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4、土城、砖城和护城河外沿为荆州古城文物保护范围,必须按 《文物保护法》依法严加保护。护城河是古城特色之所在,应保护好现有水域面积,严禁填埋。为保护古城生态环境,将田园、绿地、水系等绿色空间楔入城区,继承和发扬古城空间格局和空间形态特色,治理、疏浚护城河、荆沙河,保护好古城水域空间。 5、调整古城区的工业用地和教育办公用地,并利用现有的水系增加绿化面积,改善古城区的环境质量。古城内的三监狱、粮食加工厂车间、钢窗厂、太晖观北侧的农药厂、大北门外的火葬场、张家山旁的砖瓦厂等,都应限期搬迁。同时调整古城内行政办公用地,增加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恢复和开辟具有传统地方特色的文化休息场所。

6、重点整治建设环城风貌带,调整整治范围内的工业、教育、办公及居住用地,按规划控制要求建设新景区和新景点。

7、 古城内的街巷应保持原有的尺度和步行方式,严格限制现代交通工具如摩托车的使用。古城外围交通在保证不打破老城区核心保护区原有宁静气氛的前提下,应充分保证其交通可达性,成为充分提高古城居民生活质量和发展旅游的保障。 表7—3 古城区内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现 状 规 划

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 人均(M2) 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 人均(M2)

1 R 居住用地 101.09 21.99 11.89 126.60 27.54 23.02 2 C 行政办公 93.44 20.33 10.99 71.10 15.47 12.93 商业金融 29.17 6.35 3.43 30.80 5.60 6.33

文化娱乐 8.00 1.74 0.94 14.00 3.05 2.55 医疗卫生 10.17 2.21 1.20 13.10 2.85 2.38 体育设施 3.20 0.70 0.38 3.20 0.70 0.58 文物古迹 5.50 1.20 0.65 6.50 1.41 1.18 教育科研 61.65 13.41 7.25 43.30 9.42 7.87 3 M 工业用地 11.94 2.60 1.40 2.60 0.57 0.47 4 W 仓储用地 1.10 0.24 0.13 1.10 0.24 0.20 5 S 道路交通 17.20 3.74 2.02 18.70 4.07 3.40 6 U 市政设施 8.12 1.77 0.96 7.70 1.68 1.40

7 G 公共绿地 86.17 18.74 10.14 104.20 22.67 18.95 8 D 特殊用地 21.45 4.67 2.52 16.30 3.55 2.96 9 E 其它用地 1.50 0.33 0.18 0.50 0.11 0.09

10 ∑ 合计 459.70 100 54.08 459.70 100.00 83.58

三、荆州古城保护框架 对荆州古城实行整体保护,根据古城区现状的实际情况,采取分级分片的保护方式。 1、重点保护“一环、二片、五点” 一环即明代城垣和护城河,这是荆州城最具价值的部分;二片指三义街、得胜街二块历史地段;五点是指古城范围内的开元观、玄妙观、铁女寺、文庙以及关帝庙,是古城风貌的具体体现。

2、重点整治带,即环城风貌带 由于荆州城整体风貌基本已破坏,只能进行局部整治,结合古城墙的保护,在古城墙向内延伸100米左右整治形成一条风貌带,体现荆州古城风貌。

3、控制协调面 即严格控制规划的古城内环范围以内的建筑高度,并通过一定的发展过程,逐步拆除城内影响风貌的景观障碍点。

四、高度控制及视线通廊

荆州古城内新、旧建筑混杂,建筑高度参差不齐,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要求之间存在着许多矛盾。荆州古城原有的传统肌理已不复存在,成片的6~9层现代建筑以及8栋10层建筑与古城墙极不协调。许多文物古迹的景观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高度控制规划是在充分研究和分析古城传统特色和现状的基础上,考虑古城保护、利用和开发的综合要求,针对文物的保护,景点之间的呼应与统一,古城外部空间轮廓、特色风貌街区保护以及古城外部空间环境的保护等,在分别制定上述各单项高度控制的基础上,结合现状建筑情况和用地规划,对以上各单项规划结果进行叠加,最终确定新建筑的限高。

1、古城空间形态控制要求

历史上的荆州古城与其外部环境互相统一、协调,并自然形成了“湖—城—江”三个层次的空间轮廓。按照名城保护规划,古城应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并结合时代的发展,形成新的城市空间轮廓。

(1)重点保护区:以古城墙为起点,城内至内环路(包括古城内现有水体),城外

延伸至护城河(包括护城河)。

(2)重点协调区:古城区内,从重点保护区向古城内延伸约100~250米,局部地段考虑三国公园及西湖水面的保护,从西门延伸至三后街。古城区外,由重点保护区向外延伸100~200米

(3)一般控制区:其余地区为一般控制区(参见古城区保护范围规划图)。

建筑高度控制,重点保护区内为非建设地带;重点协调区内建筑高度控制3层以下,总高度为9米;一般协调区内综合考虑改造开发效益和古城空间尺度的要求,建筑物最大高度控制在5层以下,总高度为15米。

为满足保护与协调传统风貌的要求,城内重点协调区内,建筑高度分三级控制:距重点保护区50米以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层,高度小于3米;距重点保护区50~75米,建筑高度控制在2层,高度小于6米;距重点保护区75米以外,建筑高度控制在3层,高度小于3米。(参见古城高度控制规划图)

2、文物古迹高度控制要求

文物古迹对其周围环境有保护和协调的要求,规划结合文物古迹保护范围的划定,结合现状情况,对不同等级的文物古迹的不同保护范围,按照下列原则对其周围环境制定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1)重点保护区——文物古迹本身及其附属建筑的建筑高度控制为原高。 (2)重点协调区——建筑高度控制为二层,总高度控制为7米。

(3)一般协调区——规划视其保护性质和内容(文物保护、风貌保护)以及周围具体现实情况,一般确定为3层,总高度10米。

3、视线走廊(视廊)控制要求

视廊控制的目的在于建立景观点与景观点之间的呼应关系,使分布较为散乱的景点之间在景观上统一为一个整体,并使标志性景观点的地位得到突出和强化。建立文物景观点和自然景观点之间以及自然景观点和自然景观点之间的呼应关系,使古城与其自然环境互相协调并统一为一体,构筑方向指认系统并增强地标识别性。 视廊起讫点的选择主要依据如下原则:

(1)地标性古迹——古城墙及城门搂,它们是古城空间环境的制高点,在景观上一直具有积极的作用,并成为荆州古城外部空间环境的象征。

(2)标志性文物点——太晖观、开元观、玄妙观等,它们是荆州古城最具有代表性的文物古迹,并且具有较独特的外部形象。

(3)主要人流汇集点——三国公园、大小北门、东西门、南门等是荆州古城比较重要的人流汇集点,也是人们对荆州古城取得第一印象的主要站点。

综合上述所选各点的具体情况,分别选择和确定各视廊的视点、视高(视点相对地面的高度)、视向、视域和被视区域,最终确定3个通视区。 太晖观——西门——开元观——三国公园——大北门

大北门——玄妙观——小北门——明月楼——东门——雄楚楼 关帝庙——南门——仲宣楼——画扇峰——东门

通视区确定后,根据每条视廊起讫点的高度,通过对视廊断面进行分析和计算,确定出在通视区域内的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在两条或多条视廊交叉、重合的区域,为保证每条视线均不被阻碍,规划中取叠加后的最小值为控制结果。

第八章 历史街区整治规划

规划原则:历史街区本着全面规划、重点保护,局部修复的原则,对荆州区内的三义街、得胜街,沙市区内的胜利街、中山路等历史街区进行保护。对能够体现历史发展文脉的南门街、托塔坊、民主街、居正街等进行改建,并组织步行购物街区。

一、三义街、得胜街历史街区保护

三义街、得胜街历史文化街区位于荆州古城老大北门内,北抵北环路, 南接荆门路,全长680米,东西两侧保护地带宽度各约100米,保护范围占地面积11.78公顷,其中水面约1.13公顷。三义街地势平坦,得胜街南低北高。两条街区均存在着建筑布局杂乱无章,道路不成系统,市政配套设施缺乏的问题。街区内建筑多建于晚清民初,砖木结构,建筑风格具有荆楚民居特色, 但因年代久远,许多建筑都已改建翻修,剩下具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已不多,有的虽有保留价值, 但已成危房。另外两条街区现状道路狭窄,且菜市场占道经营,使得交通不畅;街区内没有绿地,环境质量差,因此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整治。

三义街、得胜街历史街区虽然已经破旧衰败,但从整个古城来看,似乎难再找到更好的历史街区,而历史街区的存在又是历史文化名城必备条件之一。因此,三义街、得胜街的规划设计要以保护为主,坚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原则。要精心规划设计,慎重改建修复,对破坏风貌的建筑要拆除,要尽可能利用其它地方拆除民居的旧构件、旧材料。道路及地下设施整治完成后,路面仍要铺上旧石板,以保存其历史环境的原真性,维持其景观特色。不要急功近利,要稳妥行事,以求再现原汁原味的荆楚古城风貌。

1、三义街

三义街风貌整治区占地面积3.85公顷,对保留民居进行维护、加固、修葺,使其保持原有风貌。除保留的民居外,对可改建的建筑拆除后,按原风格式样新建。规划三义街为传统步行商业街,街道两侧建筑为前店后宅,结合荆州古城大北门旅游点,以经营旅游纪念品,传统风味小吃等旅游服务项目为主。 风貌协调区占地2.4公顷,规划为2至3层居住用地,建筑风格要求与临街建筑相协调,绿地率大于25%。

控制建筑地带为保护地带的东西两侧,占地面积5.87公顷。

西侧为三国公园的北湖,规划保留水面,严格控制填湖建设。东侧控制宽度为65米,建筑限高9米。

2、得胜街

风貌整治恢复区占地面积1.87公顷,同三义街一样,对有保留价值的民居进行维修、加固,使其修旧如故;对有改造价值的建筑予以整理、拆除过密部分和违章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