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审规定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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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暖、空调与通风篇说明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范围、采暖系统、通风系统、制冷系统、防烟系统、排烟系统及主要设备材料表。 7、热能动力篇说明包括:

(l)锅炉房: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范围、热负荷的确定及锅炉型号的选型、热力系统及辅机选择、烟、风系统和环保措施、简述锅炉房及附属间的组成、对扩建发展的考虑等、技术经济指标。

(2)室内、外动力管道:设计依据、设计范围、各种介质负荷的确定、管道及其敷设、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8、技术经济与概算篇说明:设计概算文件必须完整地反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内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实事求是地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包括自然条件、施工条件等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按有关的依据性资料编制。

概算设计文件应包括:编制说明(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建设规模、建设范围、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其他必须说明的问题等)、总概算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单位工程概算书、其他工程和费用概算书和钢材、木材和水泥等主要材料表。

总概算书是确定一个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建设费用的总文件,包括三个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如土地征购费、房屋拆迁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等)、预备费(不可预见的工程和费用)。

9、消防篇设计说明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总平面、建筑及结构部分、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防烟及排烟设计说明等。

10、环境保护篇: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的范围及设计原则、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环境设计(绿化、美化环境)。

11、劳动安全卫生篇设计说明: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室内空气质量和环境噪声的控制、卫生措施、安全措施。

12、人防篇设计说明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的范围及设计原则、建筑部分、结构部分、人防给排水、人防地下室战时电气系统设计、通风空调设计(平战结合通风、排风系统设计)。

13、总建筑面积是指工程地下室、裙楼、架空层、塔楼、屋面机房等建筑面积之和,是工程总量概念,与概算总建筑面积值一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包括: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绿地面积、道路广场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面积、地下面积)、总居住户数、总居住人口、公建配套面积、绿地率、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地上面积中应包括商场面积、办公面积、住宅面积(含阳台面积)、架空层面积、屋面水箱、机房面积等分项。地下面积中应将设备用房面积、机动车停车库面积及停车位数量等分列清楚。

若工程简单或规模较小,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可合并编写,有关内容亦可适当简化。

(二)初步设计图纸部分:

1、建筑设计图纸包括:目录、四至图、总平面图、地下室各层平面、首层及以上各层平面(各层平面注出建筑面积、首层平面另加注总建筑面积)、各向立面图、剖面(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

2、结构设计图纸包括:目录、桩位及基础平面图、地下室结构平面图、各层结构平面图(选取有代表性的楼层、过渡层、结构转换层、并标注板厚及梁截面尺寸)、新型结构的构造要求或节点简图。

3、给水排水设计图纸包括:目录、总平面、各层平面、给水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4、电气设计图纸:目录、供电总平面图、变配电站、电力平面、系统图、建筑防雷、各弱电项目系统图(方框图)、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5、采暖、空调与通风设计图纸包括:目录、各空调、通风平面图、主机房、热交换间主要冷热源机房平面图(设备位置及规格)、特殊自控系统原理图、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6、热能动力设计图纸包括:目录、设备平、剖面布置图、原则性热力系统图、燃料及除渣系统布置图、区域布置图、管道平面布置图、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7、消防设计图纸包括:建筑各层平面防火及防烟分区、疏散路线图;消防给排水总平面图、各层消防平面图、消防给水系统示意图;电气消防系统图、各层消防平面图;消防排烟通风各层平面图、前室、楼梯间、内廊加压系统图、各工种主要设备及材料选型。 8、环境设计图纸包括:建筑首层平面加室外绿化、小品、雕塑等布置。

9、人防设计图纸包括:建筑首层人防入口平面图、地下室人防平面图、各口部平面及剖面图;人防顶板结构布置图、人防底板结构布置图、临时封堵、战时加柱、防爆隔墙等大样;通风系统图与操作说明、通风平面图、滤毒室及机房、口部大样、予埋件图;地下室人防给排水平面图、各口部给排水平面图及系统图、人防地下室战时排水系统图;地下室人防配电平面图、人防配电系统图、进排风、水泵控制电路图、移动电站、人防配电室、进排风机室配电平面图。

六、规划、消防、交通、环保、环卫、劳动保护、市政、卫生防疫、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行使专业管理职能,应根据专业规范针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提出专业审查意见。供水、供电、自来水、通信等配套单位应对初步设计的配套可能性提出建议,对技术合理性进行审查。 七、建设单位应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负责。如有意作假,审批机关有权不予批复,因其引起的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

八、设计单位应对提交的设计文件负责,并做好对审查意见的分析研究和依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做好设计调整和修改工作。按规定应开展设计咨询的项目,其咨询单位应提供初步设计咨询文件进行审查。以上文件的质量将作为有关单位资质的考核依据。

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弄虚作假,审批机关除不受理其初步设计文件外,将视情节轻重对设计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处分。

九、本《规定》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