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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行政制度(论述题)

1.如何理解行政制度的含义? 答:行政制度(即政府制度)是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体制、职能、权限、活动方式及相互关系等方面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体系。对行政制度的这一概括,我们可以展开如下分析:1、行政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行政权力体制的法定性规则。行政权力体制的法定性规则即法定行政权。这里的行政权力体制,是指一个国家的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关系及其制度。具体而言,国家行政权力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国家行政机关为有效实现国家意志,运用强制手段而依法对全社会进行管理的权力。2、行政制度内含相互关联,有序组合的多层次结构。行政制度是一个由内层、中层和外层有机构成的多层次结构系统。这三个层次相互关联、彼此制约、,外层体现中层,中层体现核心层;同时核心层制约中层,中层制约外层,从而构成一个多维一体的行政制度系统。3、行政制度与行政思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行政制度与行政主体、行政行为是有明显区别的不同的概念,它们各自的内涵不同、范围不同,我们所研究的主要是行政制度,而不是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但是行政制度与行政主体、行政行为之间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因些,探究行政制度便不能不关注和联系相关的行政主体及行政行为。

2、试比较分析有限理性决策和渐进决策理论的异同。 答:同:1、从理论基础来看,理性决策模型也并不必然是与渐进决策模型相冲突的。两者的理论基础存在着一致性。两者都遵循事物的前进法则。两者都能体现知行观的统一。两者对思维能力的认识是相通的。2、现实要求以渐进决策解决的问题,并不排斥理性决策存在的价值。面临的问题是相似的,解决的方式在本质上也无根本差异,只不过所强调的侧重点不同而已。渐进决策强调通过渐进的方式应对这些问题,理性决策并不否认使用渐进的方式,它所强调的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在性质上是符合实践理性精神的。3、决策原则的相容性。依据渐进决策的原则可以作出理性决策。依据理性决策的原则也可以进行渐进决策。 异:(1)目标——行动,“完全理性”决策模式,明确区分,将目标当作决策的前提,“渐进决策”模式,不区分,认为二者相互联系。(2)目标——手段,“完全理性”决策模式,区分,先确立目标,再寻找手段,“渐进决策”模式,不区分,认为这种区分是不妥当的且有限的。(3)决策——目标,“完全理性”决策模式,“好”的决策是实现目标的最佳手段,“渐进决策”模式,“好”的决策是由“共识”所产生的(利益活动)。(4)分析的范围,“完全理性”决策模式,综合或全面分析,“渐进决策”模式,有限分析。(5) 对理论的态度, “完全理性”决策模式, 过分强调理论的作用, “渐进决策”模式, 主张通过连续比较来减少对理论的依赖.

3、试述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容。 答:行政组织体系又被称为官僚制政治或官僚主义。韦伯的理想行政组织结构可分为三层,(1)最高领导层相当于组织的高级管理阶层,(2)行政官员相当于中级管理阶层,(3)一般工作人员相当于基层管理阶层。 至于“理想的行政组织制度体系”中所谓“理想的”(“合理性”)体现在如下特性:(1)任何机构组织都应有确定的目标。(2)组织目标的实现,必须实行劳动分工。(3)按等级制度形成的一个指挥链。(4)在人员关系上,他们之间是一种指挥和服从的关系。(5)承担每一个职位的人都是经过挑选的,也就是说必须经过考试和培训,接受一定的教育获得一定的资格,由需要的职位来确定需要什么样的人来承担。(6)该人员实行委任制,所有的管理人员都是委任的,而不是选举的(有一些特殊的职位必须通过选举的除外。)(7)管理人员管理企业或其他组织,但他不是这些企业或组织的所有者。(8)管理人员有固定的薪金,并且有明文规定的升迁制度,有严格的考核制度。(9)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地遵守组织中的法规和纪律,这些规则不受个人感情的影响,而适用于一切情况。 理想的行政组织管理制度韦伯认为,每一个官员都应按下列准则被任命和行使职能,这些准则包括:(1)他们在人身上是自由的,只是在与人身无关的官方职责方面从属于上级的权力。(2)他们按照明确规定的职务等级系列组织起来。(3)每一职务都有明确规定的法律意义上的职权范围。(4)根据契约受命,即原则上建立在自由选择之上。(5)候选人是以技术条件为依据来挑选的,在最合乎理性的情况下,他们是通过考试获得并通过证书确认专业业务资格的,他们是被任命而不是被选举的。(6)他们有固定的薪金作为报酬,绝大多数有权享受养老金,雇佣当局只有在某些情况下(特别在私营组织中)才有权对这些官员解雇,但这些官员则始终有辞职的自由。

工资等级基本上是按等级系列中的级别来确定的。(7)这个职务是任职者唯一的,或至少是主要的工作。(8)它成为一种职业,存在着一种按年资或成就或两者兼而有之的升迁制度。升迁由上级的判断来决定。(9)工作中官员完全同“行政管理物资分开”,并且不能滥用其职权。(10)他在行使职务时受到严格而系统的纪律约束和控制。 韦伯认为合理的官僚体制的一般运作方式表现如下:第一,存在着固定的通过规则,即法律或行政规则普遍安排有序的机关权限的原则;第二,存在着职务等级的和审级的原则;第三,存在着行政管理档案制度原则;第四,职务工作;第五,职位得到充分发展时,职务工作要求官员要投入他的整个劳动力;第六,官员职务的执行,是根据一般的、固定的、有说明的、可以学会的规则进行的。

4、试评析内阁制中央行政制度。 答:(一)内阁制的优点:1.立法部门与行政部门密切合作,有利于保持政府的稳定。通常内阁成员同时是议会议员,绝大部分立法议案都由内阁提出。内阁与议会之间的密切合作是政府正常运作和政局保持稳定的重要保证。2.能充分实现民主政治。内阁直接对议会负责,间接对选民负责,如内阁不能取得议会的信任,议会可以通过不信任投票,迫使内阁解散,而内阁也可以解散议会,最终的决定权交由选民做最后的决定。3.内阁人选,可以随时更换,富有弹性。内阁制可以针对时代需要,选任适当人选,随时更换内阁。而在非民主国家,只能通过暴力或革命解决这一问题,而在总统制下只能等到任期结束时,才能通过更换管理者解决这一问题。 (二)内阁制的弊端:1.破坏侵权原则。因为内阁阁员一般由议员兼任,所以内阁事实上成为议会的行政委员,从而,使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分立没有得到实现。2.内阁与议会之间相互对抗,难以调节。内阁解散权与议会的不信任投票权,虽然可以发挥相互制衡的作用,但是如果不能适当加以调节,将使内阁制丧失功能。内阁解散议会权缩水将使议会自我膨胀,内阁将变得软弱无能。反之,不信任投票受到限制时,则将形成强势内阁。3.内阁制稳定性较差。在政党政治下,议员通常是政党党员,如果议会之内,只有两个政党,则一党执政,一党在野,最能发挥政党政治的长处。内阁制政府深受政党操纵。从竞选到执政,政治生活的每一个环节,都受政党的影响。4.内阁制并不能保障科学的行政。内阁制下,内阁成员往往是由以议会为中心的专门参与议会政治斗争的政治家(或放称作政客更恰当)组成,他们擅长的是搞群众运动,议会斗争,将国家政策的立案、决定与执行等最高权限交由他们掌控,并不能保障科学的行政。

5、试述地方行政制度改革的内容及其特点。 答:西方国家地方行政制度改革的内容:一、放松政府管制。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地方行政改革最引入注目之处是放松政府管制。这方面的改革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1)削减陈旧规制(2)改革预算制度(3)改革人事制度。二、强化地方政府的自治权。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开始了以自治化为核心内容的地方行政制度改革。主要包括:(1)减少限制(2)强化地方政府的自治责任(3)建立新型的地方分权体制。 英国素有“地方自治之家”的称号。自1997年5月以来,工党政府积极推行分权改革,将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变成一级自治政府。在欧洲其他国家,强化地方政府自治权也成为各国地方行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瑞典地方市议会所讨论的某项议题,在做出决定前举行咨询性公民投票。德国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地方自治方面也进行了改革,主要表现在扩大地方公众复决权。三、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其基本途径就是通过引入竞争机制以及和市场、社会实现有效分工合作的方式,让地方政府从“全能主义”的模式中解放出来,把原来由政府承担的大量事务还给市场和社会,而把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能转移到提供地方公共物品上来,逐步完成从传统的地方政府管理向现代的地方政府治理的转变。四、再造地方政府内部体制。自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尤其是美国的州和地方政府,进行了一场称之为“重塑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运动。它主要涉及五方面内容:(1)确认政府作为组织、协调和管理者而非单一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充分利用地区的各种资源,与私人公司、金融机构、非营利组织及基金会等建立伙伴关系(2)突破束缚行政效率和导致官僚主义的陈规陋习,简化办事规则及程序,实行全新的预算制度(3)破除行政机构本位主义的传统思维定势,确立本地区纳税人是政府及各行政机构客户的观念(4)实行管理层级扁平化,改革等级分明、层次过多、权力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减少多余的中间层次,把权力下放或分散到直接面对实际问题和直接提供服务的基层机构及主管人员手中,使

基层机构、主管人员以及普通公务员,能及时决策并较快处理问题(5)改变政府及其官员只讲投入不讲产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和只会浪费不会谋利的行为方式,引入企业经营中的成本效益原则,建立企业型政府。五、强化对地方政府的监督。这主要体现在加强对地方政府的预算监督,强化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估。通过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地方议会和地方行政机关以及地方政府和地方民众之间的关系,使地方政府处在各方面有效的监督之下。 国家的地方行政制度改革又呈现出一些共同的特点:一、市场化。市场化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原先由地方政府承担的公共事业现交由市场调节。二是打破传统官僚制的束缚,把私人企业的管理办法越来越多地引入政府管理中来。二、分权化。分权化成为所有国家行政改革的一种趋势和一项重要内容。分权改革主要有几种方式:一是将权力由中央转移到地方政府。为了更好地行使职能,中央政府把某些权力连同责任和资源转移给地方,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自主权;二是中央政府在保留责任和权力的同时,把某些职能下放到各地区和地方,包括中央政府各部门把责任分散到本部门的地方机构;三是地方政府把某些职能和职责一起转移到民间,由非政府组织或社会其他组织承担,形成地方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合理分工。三、服务化。随着公民自主意识的不断提高,地方民众参与地方事务,监督地方行政权力的呼声不断高涨,要求地方政府提供高质量公共物品的愿望日益强烈。四、趋同化。全球化趋势不断发展的今天,各国地方政府的具体实际虽然千差万别,但在“新公共管理”、“治理”理论等共同理念的指引下,各国地方政府在未来的改革方向上显示出较强的趋同性。五、渐进化。地方行政制度改革总体上是一个充满着复杂性的进程,是一个充满阶段性的循序渐进过程。一般来说,政府改革的进程有三个阶段:第一,形成阶段。第二,发展阶段。第三,不适阶段。六、技术性。地方政府治理改革中的技术创新包括两个内容:直接利用物质技术达到治理改革的目的;利用物质技术调整制度程序的某些环节,间接提高治理绩效的创新。 6、试评析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答:1、秉持政治中立。西方国家既要坚持“政党轮流执政”,又要避免“政党分赃”的腐败现象,因而特别强调业务类公务员得保持政治中立:必须忠于政府,不得带有党派倾向和其他政治倾向,不得参与党派活动,同时其管理也不受政党干预。2、实行分类管理。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普遍实行“两官分途”,“两官”即将公务员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或称政务官和事务官。分类管理是公务员制度中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也是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因事而分的职位分类,二是因人而分的品位分类,从目前各国情况来看,实际上每个国家的公务员都不完全是纯粹地按照职位或品位进行分类的,而是以其中一种分类制度为主,兼顾另一种分类制度的因素,这是各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发展的共同趋势。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源于近代西方国家民主宪政的思想文化基础,也是在公务员制度中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权的基本要求。作为国家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公务员制度的各个环节上都体现了该原则。4、实行功绩制。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关于公务员作用的原则,表现为功绩制原则。功绩制强调的是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它要求必须按照公开考试的成绩录用公务员,它以公务员工作实绩作为考核、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公务员的晋升要根据其工作实绩择优晋升,功绩制体现了“任人唯能”和“奖优罚劣”的思想,实现了担任政府职位“机会均等”的原则。5、保障公务员权益。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都很重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公务员除享有一般公民的权利以外,还享有保障公务员身份的特殊权利,主要包括:就职平等权、合理报酬权、职业培训权、带薪休假权、辞职权、申诉权等。并设立专门的机构受理侵犯公务员权利的事宜,通过这种权利保障制度,有效地防止了行政长官滥用职权处分公务员的行为,维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利。 7、试述英国文官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一)分类制度。英国的人事分类属于品位分类,所谓品位分类是指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获得报酬的多少为标准进行分类的制度。(二)录用制度。英国从1918年开始,全面执行公开考试制度。英国文官录用考试有四种类型:1.公开竞争性考试;2.有限竞争考试;3.鉴定考试,并进行合格考试;4.特种考试。考查包括检查个人记录、进行智力测验、直觉测验、个别测验,实际练习、互评和面试。并分为7个等级,即杰出、平均以上、可能接受、接近失败、未达接受水平、远未达接受水平和不予考虑。(三)考绩与晋升制度。英国文官的考核分为两种,一种是日常的考勤考绩,另一种是年终的综合考绩。晋升的原则一般要根据现职年资和服务成绩等而

定。(四)培训制度。英国文官培训分为三类:(1)职前培训(2)在职培训(3)后备培训。英国文官培训分三个层次:(1)行政实习员培训(2)高等执行文官培训(3)最高级文官培训(五)工资、福利制度。工资制度主要强调四项原则:(1)比较平衡原则(2)适应物价原则(3)同工同酬原则。英国实行多种福利保障制度,文官可以享受各种津贴,享受各种休假福利,享受国家保险救济金,享受各种社会保障和保险。(六)纪律与奖惩制度。但根据“公正原则”的要求,任何长官在对公职人员行使撤职处分时,必须做到下列两点:(1)应将处分的理由和事实用书面告知被处分者;(2)公职人员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七)退休制度。英国是最早建立文官退休制度的国家之一。英国文官年老退休后允许到社会企业与事业单位任职。

8、如何理解政府经济职能与市场经济机制的关系? 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仿佛是一只“看不见的手”,神奇地引导和调节着经济活动,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由于存在着市场功能的缺陷和不足,有必要发挥政府经济职能。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经济职能始终是一个客观存在,作用越来越强大,政府经济职能对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甚至个人生活的影响越来越显著。为了弥补和纠正市场失灵,政府经济职能要在刺激需求,扩大市场、稳定就业、调节经济和对付危机等方面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具体地说,政府经济能的作用表现为:1.维护市场的功能。反对垄断和不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政府的重要责任。2.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市场调节经济运行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的特点,为了克服和缓解市场机制作用引起的经济波动,保持经济稳定发展,需要政府对企业和个人的微观经济行为与决策给予指导。3.弥补市场的不完全性。市场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共产品的需求,而这些市场失灵的公共行业和公共部门又是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不可缺少的,要求政府根据与市场一致的原则,将有关资源配置给它们。4.纠正市场作用的偏差。市场机制自发地进行分配,会导致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进而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政府有责任通过有关政策措施维护分配的公正性,防止贫富差距过大,为经济运行创新稳定的社会条件。因此,市场机制与国家力量的整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研究解决问题。

9、试述凯恩斯政府经济职能理论的合理因素与局限。 答:实践证明,凯恩斯主义的政府经济职能学说中的某些合理成分,不仅适用于发达国家,而且对发展中国家同样适用。比如:(1)在政府经济管理对象上,主张政府运用财政支出手段对宏观经济进行间接干预,而对国有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则让企业自己去处理,政府不宜插手;(2)在经济分析方法上,反对传统经济学从局部分析问题的方法,强调要从整个宏观角度来论证经济问题,即要用总量分析方法;(3)在经济调节手段上,提出把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收入政策等配合起来使用的主张,即经济政策“松紧”搭配法。 局限:20世纪60、70年代以后,面对资本主义社会严重的经济“滞胀”危机,凯恩斯主义关于政府干预经济生活的主张和政策,显得于事无补。

10、什么是政府职能市场化?如何评价? 答:所谓“政府职能市场化”是指政府为促进经济市场化而进行职能调整以及在职能输出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的改革。具体来讲,政府职能市场化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政府职能定位的市场化,即通过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市场化与自由化;二是政府职能输出的市场化,即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来提高政府效率。 评价:综观西方国家的放松管制政策,其取得的成效是明显的,包括:(1)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调整和转变,使政府职能适应了社会经济的变化和进步(2)使企业得以摆脱政府的过度干预,有了新的成长空间,并能针对迅速变化的环境作出灵敏反应(3)有助于打破垄断,形成竞争格局,能为消费者提供价廉物美的商品和服务(4)政府用于经济性管制的行政开支减少。

在放松银行管制的问题上,放松管制的弊端更加明显;第一,放松管制后的过度金融竞争导致银行经营风险增大;第二,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第三,银行管制有效性丧失;第四,货币政策受到新的冲击与挑战。

从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实施效果看,“私有化”是一把“双刃剑”,有其积极意义,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些问题。积极意义在于:(1)减少了政府的管理职能和责任。(2)减少了政府雇员人数并缓解了由此产生的管理困难与财政压力。(3)私有化后企业能够在资本市场上获得资金改善生产条件,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