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室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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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室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焦作市润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创新工作,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充分调动在职员工争取科研经费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科学创新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经费是指公司各部门及在职员工以公司名义或利用公司条件,进行科研活动的方式,为有关部门提供科学研究服务,所需的科研活动经费。

第三条 公司创新工作室经费按来源渠道不同,分为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并拨款的科研项目经费和公司内科研经费支出。

第四条 工作室科研经费实行“一级核算,二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工作室科研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制。

第五条 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及在科研活动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均归公司所有。

第二章 职责及权限

第六条 创新工作室与生产部是公司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登记备案、成果鉴定、验收以及创新科研项目执行的监督。

第七条 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经济责任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科研项目的具体实施,并对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经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合理性承担经济与管理责任。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项

目经费预算或合同约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经费,合理控制各项支出,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八条 科研经费的支出必须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经费使用要符合开展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或合同规定执行,严禁违反规定自行调整和挪用科研活动经费,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九条 科研经费的开支,必须经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第

持公司申报单办理报账。经办人持有项目申报单,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的,视为项目负责人已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准予办理有关财务收支业务,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经办人未持卡或签字手续不齐全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违反规定越权办理的,其经济责任由财务部门经办人承担。

第十条 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主要包括:

(一)设备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的专用仪器设备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 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公司外单位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本公司内部化验室仅在需新购化学药品及器材来配合完成时,产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科研经费中的人员性支出必须据实列支(有支出规定比例的项目按规定比例使用),不得预提。项目预算中未列支人员经费计划,不得开支人员经费。

第十二条 为适当补偿公司为支持科研工作的开展所支付的条件占用成本,促进科研工作的发展,本着公平、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项目管理费按规定流程提取,由公司纳入预算统筹使用。

第十三条 提取的项目管理费全部用于支持公司科学事业的发展,包括科研项目的组织、培育、申报、管理,工作室设备配套,科研奖励等。

焦作市润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