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案例分析分析-共16页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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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对轻工机械厂的财产进行清理。其清单报告提供的情况如下:

1。轻工机械厂总资产为2019万元(变现价值),期中流动资金为150万元,长期投资120万元,固定资产1500万元,其他财产230万元。

2。轻工机械厂现负债2600万元,其中应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工资等320万元,应付税款280万元,普通破产债权2019万元(包括欠电力公司500万元),合计2600万元。

3。在轻工机械厂的固定资产中,有四处厂房拥有产权证。其中新建的3车间和4车间已于2019年3月向某建设银行借款时用于抵押贷款150万元,该两处房产现在变现价值为100万元。

4。轻工机械厂在破产还债的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为150万元。

问:1、轻工机械厂的破产财产是多少?

2、轻工机械厂的破产财产应按何种顺序清偿? 3、电力公司能得到清偿的债权额是多少?

答1:破产财产是1900万元,因为2019年向建设银行借款而设定的抵押财产属于别除权的范畴,所以,该公司的2019债权人财产中的100万元不能作为破产财产。

答2: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所以,破产财产应当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权150万,然后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工资等320万元,税款280万元,最后剩下的是普通债权。

答3:如前所述,破产财产剩余的1150万元用于清偿普通债权。电力公司的债权也属于普通债权之一。根据该债权在普通债权中的比例受偿,即电力公司的债权占普通债权的四分之一,所以,电力公司获得的清偿债权额应当为287.5万元。

案例三:2019年12月10日债权人某银行分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雅光葡萄酒厂破产。经查:雅光葡萄酒厂仅有资产73.7万元,债务为159.7万元,亏损额达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1%。法院立案,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并与2009年1月5日在报上公告要求债权人申报债权,规定2月10日召开第1次债权人会议。有些债权人担心自己的债权得不到全额清偿,通过各种途径抢先清偿。例如从仓库提走产品抵债。2月10日主持召开第1次债权人会议,确认:24家债权人,各种债务累计159.7万元。银行的部分债务是有抵押权的。2月11日法院裁定破产。所有财产集体拍卖,全体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管理人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最终,包括手续费以59.7万元成交。

银行提出异议,不同意含有抵押债权的财产加入整体拍卖,要求优先受偿。

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扣除破产费,按原方案分配后,裁定终止破产程序。

试分析:

1、银行有部分无财产担保债权,申请破产合法吗? 2、作为债权人某银行分行申请破产应向法院提交材料包括什么?

3、如果是作为债务人雅光葡萄酒厂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材料包括什么?

4、债务人申请破产是否要得到他人同意? 5、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有无不妥? 6、进入破产程序后,个别清偿是否有效?

7、银行有部分抵押债权,以上处理合法吗,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

本案参考结论 参考理论分析:

1、1、银行有部分无财产担保债权,申请破产合法。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得成为破产债权。

凡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以财产给付为内容、以破产财产为义务主体的无财产担保的请求权,在破产宣告时尚未终止的,均得成为破产债权。

成为破产债权的请求权,可以是合同之债,也可以是非合同之债,例如,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或者无因管理之债。

以下因素,不影响上述请求权成为破产债权。 ①债权标的的财产种类。

破产债权的标的须为财产之给付。这种财产不以金钱为限。也就是说,以非金钱的实物为标的物的债权,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