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公交优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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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公交优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

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徐政发[2013]75号 【发布部门】徐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9.22 【实施日期】2013.09.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公交优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徐政发〔2013〕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统筹全市公交优先发展有关工作,加快构建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体系,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全市公交优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充分发挥政府在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公交优先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调研全市公交行业现状,分析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综合治理的对策建 1 / 2

议;研究制订公交行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指导、协调、督促做好全市公交行业发展

等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公交行业管理工作。 二、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财政局、人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审计局、物价局、法制办、国资委、信访局、文明办、运输管理处,徐州工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主要领导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市政府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指定1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会务组织,会议纪要和简报的编写,以及有关文件印发工作;督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协调处理公交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与省城市客运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公交联席会议的联络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成员单位督查各县(市)区公交优先发展工作推进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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