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检测点标准操作规程(参考范本)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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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抗体检测标准操作规程(SOP文件)

1、目的:

为了规范本卫生院艾滋病检测点的正常运行,保证艾滋病抗体检测的准确,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卫生院艾滋病抗体检测从标本的采集、处理、检测到报告的全过程。 3、职责:

各检测工作人员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本院艾滋病检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检测活动全过程及各项生物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标准操作程序:

4.1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4.1.1样品的采集:

4.1.1.1血清样品采集:用真空采血管抽取5mL静脉血,室温下自然放置1-2小时,待血清凝固和血块收缩后在用4000rmp离心15min,吸出血清备用。

4.1.1.2抗凝血样品采集:用加有抗凝剂的真空管或用消毒注射器抽取静脉血,转移至加有抗凝剂的试管,反复轻摇,分离血浆和血细胞备用。

4.1.1.3采样注意事项:

4.1.1.3.1采集样品应按临床采血技术规范及试剂盒说明书要求进行。

4.1.1.3.2采集标本时应注意安全,直接接触HIV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血液和体液的操作应戴双层手套。

4.1.2样品的保存:

用于抗体检测的血清或血浆样品应存放与-20℃以下,短期(1周)内进行检测的样品可存放于2-8℃。

4.1.3样品的运送:

4.1.3.1实验室间传递的样品应为血清或血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运送全血。样品应置于带盖的试管内,试管上应有明显的标记,标明样品的编号或受检者姓名、种类、采样时间。

4.1.3.2将试管放入专用带盖的容器内,容器的材料要易于消毒。在试管的周围垫有缓冲吸水材料,以免碰碎。

4.1.4样品的接收:

4.1.4.1含有感染性样品的包裹必须在具有处理感染源设备的实验室内由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打开,用后的包裹应进行消毒。

4.1.4.2核对标本与送检单,检查样品管有无破损及遗漏。如发现遗漏应立即将尚存留的样品移出、对样品管和盛器消毒,同时还要报告有关领导和专家。

4.2检验方法和步骤

4.2.2快速检测法(胶体金法) 4.2.2.1原理

采用胶体金免疫技术和层析原理,定性测定血清样本中的HIV1+2抗体。 4.2.2.2操作步骤

4.2.2.2.1将标本平衡至室温。

4.2.2.2.2将所需数量的测试卡从包装盒中拿出平衡至室温,打开铝箔包装袋,平置于台面上并编号(与样本编号相对应)。

4.2.2.2.3用微量加样器取试剂说明书规定的样本血清或血浆,加到测试卡的加样处。 4.2.2.2.4在试剂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观察结果。 4.2.2.3结果判定:

4.2.2.3.1阳性:在检测区和对照区位置出现两条紫红色条带。如果检测区的条带隐约可见,建议对该样本重复试验,并使用其他厂家的试剂确认。

4.2.2.3.2阴性:只在对照区出现一条紫红色条带。 4.2.2.3.3无效:对照区未出现紫红色条带。

4.2.2.3.4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论测试区内的色带颜色深浅与否均应判为阳性。 4.3仪器的使用和维护

4.3.1设立常用仪器的维护制度,以保证正常运转;根据使用情况更换必要的部件: 4.3.2冰箱

定期检查温度并作好记录,必须每天检查和记录冷冻和冷藏室的温度。 4.3.3定期检查其他仪器设备。

4.4 HIV抗体筛查结果的记录、解释与报告

4.4.1筛查试验呈阴性反应出具HIV抗体阴性报告。

4.4.2筛查试验呈阳性反应,可出具“HIV抗体待复检”报告,不能出阳性报告。同时应尽快进行以下处理:

4.4.2.1填写HIV抗体筛查报告,经检测者、复核者和签发者审核签字。 4.4.2.2尽可能重新采集受检者的血样。

4.4.2.3将二份血样(或仅原血样,特指无法采集受检者血样时)连同HIV抗体筛查报告一并送当地艾滋病筛查实验室。

4.4.2.5做好检测后咨询。 4.5保密程序

4.5.1要有专人负责妥善保存各种实验记录,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单位提供任何情况。

4.5.2检测的阳性结果不是最终结果,应及时做进一步确认, HIV抗体检测点不能出具HIV抗体阳性的结果报告,更不能告知受检者本人。

4.6实验室的清理和消毒 4.6.1带入和带出实验室的物品

4.6.1.1对所有带入实验室的物品都应进行检查。含有测试样品的包裹应在实验室的专用实验台上打开。

4.6.1.2将HIV测试样品转送其他实验室时,应防止对人员和环境的污染。护送样品的人应明确接收地点和接收人,实验室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应及时确认样品已送达指定的实验室,被转入安全位置并得到妥善处理。

4.6.1.3污染或可能造成污染的材料在带出实验室前应进行消毒。 4.6.2减少利器的使用

4.6.2.1尽量避免在实验室使用针头、刀片等利器,如果必须使用,在处理或清洗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刺伤或划伤,并应对用过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4.6.2.2最好不使用玻璃制品。

4.6.2.3尽量使用安全针具采血,如蝶形真空针,自毁性针具等,以降低直接接触血液和刺伤的危险性。应将用过的针头直接放入坚固的容器内,消毒后废弃。

4.6.3. 实验室常用物品的消毒方法:

4.6.3.1废弃物缸:10%(v/v)次氯酸钠(含10000 ppm有效氯)。 4.6.3.2工作台面和仪器表面:75%乙醇。 4.6.3.3溢出物:10%次氯酸钠(w/v)。

4.6.3.4实验室:甲醛蒸气熏蒸。福尔马林和水加热沸腾,其体积根据实验室的大小而定。

4.6.3.5污染的台面和器具:40%甲醛水溶液,也可以用过氧化氢或过氧乙酸。 4.7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安全防护 4.7.1.建立安全制度

4.7.1.1实验室的设备、建筑和设施的安全性应通过专家的评审。

4.7.1.2建立安全标准操作程序,该程序应适用于现有的实验条件,并与实验室其他规章制度一致。

4.7.1.3无论是否发生意外事故,每年都要对安全标准操作程序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7.1.4制定意外事故处理预案,建立意外事故的登记和报告制度。

4.7.1.5实验室主任要按照规定,对突发事件和职业暴露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报告。 4.7.2人员管理

4.7.2.1实验室主任应了解所有工作人员。在安排工作区域时,要根据人员的工作种类和所涉及的生物材料,对实验室环境做安全检查。

4.7.2.2新调入人员、外来合作、进修和学习的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必须经过实验室主任的批准。非实验室人员和非实验室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

4.7.2.3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采血检测HIV抗体和备案制度,工作人员血清应长期保留。

4.7.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HIV检测技术和实验室安全培训,包括上岗培训和复训,并接受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监督。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要对工作和环境的安全负责,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4.7.3.2必须告知新上岗人员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进行安全教育,直至有能力后方可单独工作。

4.7.3.3 HIV检测技术人员必须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生物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4.7.4个人保健

4.7.4.1高标准的个人保健对于减少感染的危险性很重要。皮肤受损、患病都会增加感染的危险。皮肤的伤口和擦伤都应以防水敷料覆盖。

4.7.4.2进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长的带刺的指甲,以免刺破手套。

4.7.4.3进入实验室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如果接触物传染危险性大,则应戴双层手套和防护眼镜。

4.7.4.4离开实验室前必须脱去工作服并洗手。 4.7.4.5严禁在实验室内进食、饮水、吸烟和化妆。 4.7.5实验室职业暴露及应急处理

4.7.5.1皮肤针刺伤或切割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流水冲洗,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70%乙醇或其他消毒剂消毒伤口。

4.7.5.2皮肤污染:用水和肥皂冲洗污染部位,并用适当的消毒剂浸泡,如75%乙醇或其他皮肤消毒剂。

4.7.5.3粘膜污染:用大量流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污染部位。 4.7.5.4衣物污染: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

4.7.5.5污染物泼溅:发生小范围污染物泼溅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发生大范围污染物泼溅事故时,应立即通知实验室主管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查清情况,确定消毒的程序。

4.7.6职业暴露事故登记:

4.7.6.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详细经过。

4.7.6.2暴露方式;受伤部位、伤口深浅、暴露程度;污染物种类(血液或其他体液)以及其中含有HIV的情况。

4.7.6.3处理方法和经过,包括专家或领导赴现场指导和处理的情况。

4.7.6.4是否采用暴露后药物预防,如果是,应详细记录用药情况、包括首次用药时间、服药方案和毒副作用。

4.7.6.5随访检测的日期、项目和结果。 4.7.7报告和检测

4.7.7.1发生重大事故时,在紧急处理的同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专家报告。同时抽血检测HIV抗体,暴露一年内要定期检测。

4.7.7.2发生小型事故时可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报告主管领导和专家,检测同前。

4.8 HIV职业暴露后的药物预防

参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版)。 5、参考文件

5.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版) 5.2鄂卫办发[2011]140号文件 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

检测实验室工作的通知

6、质量记录表格

6.1 HIV抗体筛查原始记录(快速法) 6.2 HIV抗体筛查报告 6.3 试剂购置及使用登记表 6.4 艾滋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6.5 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职业暴露事故汇总表 6.6 废弃物处理登记表 6.7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