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陕西信合招聘考试基础知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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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其他组织。

(2)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3)存款人的专用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4)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 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的规定: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等因侦查、起诉、审理案件,需要向储蓄机构查询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存款时,须向储蓄机构提出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等正式查询公函,并提供存款人的有关线索;储蓄机构不能提供原始账册,只能提供复印件。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在侦查、审理案件中,发现当事人存款与案件直接有关,要求停止支付(冻结)存款时,必须向储蓄机构提出县级或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等正式通知,方可办理暂停支付(冻结)手续。停止支付(冻结)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逾期自动撤销。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应重新办理停止支付(冻结)手续。

3、人民法院判决没收(扣划)储蓄存款时,储蓄机构依据法院判决书办理。法院判处民事案件中有关储蓄存款的处理,执行时应由当事人交出存款单(折),须强制招待时,由法院向储蓄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储蓄机构凭判决书或裁定书办理,当事人的原存单(折)作废,将判决书或裁定书收入档案保存。

4、查询、暂停支付华侨储蓄存款时,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由地(市)以上公安厅(局)和安全厅(局)依照上述手续办理;法院、检察院由对案件有法定管辖权的法院、检察院依照上述规定手续办理。

一、存款人哪些情形可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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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二、单位从其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提供哪些付款依据?

1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2奖励证明。

3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4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5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6借款合同。 7保险公司的证明。 8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9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10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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