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山东省三支一扶考试真题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2011 年山东省三支一扶考试真题更新完毕开始阅读58e17b48a8114431b80dd845

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现象。这不但增加了合作医疗服务的支出,也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使新型合作医疗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二,长期以来,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滞后,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一些贫困地方的卫生站甚至存在危房,医务人员短缺,且整体素质不高,长期得不到培训,技术骨干严重流失,很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医疗需求。甚至在农村出现到县,乡镇医院看错病,导致死亡的案例发生。另一方面,如果农民不去这些县,乡镇医院,而去省或者市一级的好医院,他们面临的又是天价的医疗费用,使得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望而止步。所以从这点来看,也严重制约了新型合作医疗的有效运行。 [编辑本段相关文件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2006]13号家中医药局 文件 卫农卫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农业(林)厅(局、委)、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发展改革委、民主局、财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认识明确,组织有力,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为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医疗保障工作,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经验。根据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和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从2006年起,将调整相关政策,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6. 2010年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约为4400美元,跻身(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中国现在处于什么水平? A 中等收入 B 中等偏下... 中等收入国家

世界银行是按人均国民总收入对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组。通常把世界各国分成四组,即低收入国家、中等偏下收入国家、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但以上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和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合称为中等收入国家。

按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2008年的最新收入分组标准为:人均国民总收入低于975美元为低收入国家,在976至3855美元之间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在3856至11905美元之间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高于11906美元为高收入国家。 中国的情况

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GDP401202亿元,相当于人均GDP为4277美元(按13.4亿人口和1比7的汇率计算)。

每年7月世界银行都会对国家的分类进行调整,根据该行2011年的标准,中国已被列入“中上等收入国家”。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中国一直属于低收入国家行列;其后开始步入中等收入国家之列;经过10多年的努力,又从低中等收入国家变成了中上等收入国家。 7. 1994 年 1 月 3 日,山东省《关于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全国率先 提出了A 城乡一体化 B 农业产业化 C 农业合作化 D 农业现代化

8.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 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 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 用的一倍。2、以欺诈等

5

侵犯消费者权益,要赔偿(1)倍,《消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9. 教育科学发展的总体任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是(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10.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人居收入水平年均增长(7%)

11. 十二五基本公务服务包括公共基础服务 A 社会保障 B 教育 C 医疗 D.. 13. 哪次会议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十一五时期提出来的

14 突发事件要在几小时内向社会公布?3小时A 二小时 B 三小时 C 四小时...

15. 今年是辛亥革命 100 周年, 有错误的是 (辛亥革命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 16. 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 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 注射器掉在地上。他想到杀父 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放弃了杀害行为。甲的行为属于(A )。 A 犯罪中止 B.杀人未遂 C.杀人预备 D.不构成犯罪

17. 山东麦收的方向是什么?(B)A 东-西,南-北 B 西-东,南-北 C...D.. 7、(宅基地使用权)定义,住宅建筑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引,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8、选择错误的一项,中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 10、物价指数、汇率、cpi、(购买力平价)物价指数亦称商品价格指数是反映各个时期商品价格水准变动情况的指数。 物价指数是一个与某一特定日期一定组合的商品或劳务有关的价格计量。当该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发生了变化,其价格指数也随之变化。

12、黄河三角洲的资源主要有:(原油、原盐、纯碱、溴素、金矿) 15、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国总人口大约是(13.7)亿 17、法律法规的制定特性是?我选的是理想型和可行性

18、刑法修正案(八)错误的是?A将醉驾、飙车入刑,B恶性欠薪列入犯罪,C食品安全犯罪最低刑提到拘役,D13项死刑削减是新中国成立刑法以来第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编辑本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1年2月25日 编辑本段主要修改内容 6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将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我国刑法中现有68个死刑罪名,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我国的死刑罪名将减至55个。

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编辑本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三、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四、将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五、将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六、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七、将刑法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八、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九、删去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十、将刑法第六十九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7

十一、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十二、将刑法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十三、将刑法第七十六条修改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十四、将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十五、将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十六、将刑法第八十一条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十七、将刑法第八十五条修改为:“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十八、将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修改为:“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十九、在刑法第一百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二十、将刑法第一百零七条修改为:“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十一、将刑法第一百零九条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