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民法学》真题解析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民法学》真题解析更新完毕开始阅读58e65655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1a6c949

C. 荣誉权 D. 隐私权 【答案】B 【解析】

我国民法规定,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两个:一是未经本人允许使用他人肖像;二是以盈利为目的。 甲公司未经张某同意、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张某肖像,构 成侵犯肖像权。故本题答案选B。

31.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 或接受继承表示的,视为 A. 放弃继承 B. 接受继承 C. 丧失继承权 D. 转让继承权 【答案】B 【解析】

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故本题答案选B。 32. 下列选项中,属于违约贵任承担方式的是 A. 恢复名誉 B. 赔礼道歉 C. 继续履行 D. 消除影响 【答案】C

【解析】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任。” A、B、D均是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一)停止侵 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 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故本题答案选C。

33.下列各项中,侵权责任的确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 则的是

A. 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

B.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致人损害 C. 建筑物上的悬挂物坠落致人损害 D. 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致人损害 【答案】D 【解析】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 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 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 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第85条规定:“建筑物、 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 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 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 人追偿。”适用过错推定责

任原则。第73条规定:“从 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 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 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 者的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34.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 者不承担贵任的事由是 A. 受害人过失 B. 驾驶员过失 C. 受害人故意 D. 第三人过失 【答案】C 【解析】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1条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 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贵任, 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贵任。”

35.患者刘某在甲医院就诊期间,因服用甲医院提供的乙药厂生产的某种不合格药品,受到严重损害。则刘 某 A. 只能请求甲医院赔偿 B. 只能请求乙药厂赔偿 C. 自己承担损失

D. 可以请求甲医院或者乙药厂赔偿 【答案】D 【解析】

我国侵权贵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 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 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 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贵任的生产者或 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二简答题:第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 3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36.简述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范围。 【解析】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范围:①父母?祖 父母、外祖父母③兄、姐(成年)④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 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会同意的。⑤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 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 人民法院裁决。?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 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37.简述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 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 而非当事人意思。 构成要件:

①须为他人管理事务,但不包括公益事业 ?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D须无法律上的根据

38.请列举五种以上人格权。 【解析】

(1) 生命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生命安全和安宁 为内容的权利。

(2)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维护身体机能和心理机 能健康为内容的权利。 (3) 姓名与名称权:①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

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名称权是指自然人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 及转让其名称的权利。

(4) 肖像权。肖像,指以一定的物质形式表现的自然人的形象。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肖像所享有 的权利。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他人不得 擅自使用其肖像,否则构成侵权。

(5) 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名誉所享有的权 利。 (6)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对属于自己私人生活范畴 的事项依法自由支配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三、论述题:第39小题,20分。请将答案写在f_卞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39.论述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概念和类型。 【解析】

侵权贵任的归责原则,一个社会将按照一个 统一的法律原则来确定一个民事主体是否应承担民事 责任。 类型:

(1) 过错归贵原则

所谓过错归责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只有在主观 上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对因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 民事责任。 (2) 无过错归贵原则

所谓无过错归责原则,是指在某些领域或行业 内,对造成损害的行为不再强调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而仅以损害后果是由行为人造成的作为确定民事贵任 归属的法律原则。 (3) 公平责任归责原则

所谓公平责任归责原则,是指在不具备无过错 归责原则的情况下,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 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4) 过错推定原则

被害人不必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而是直接从损 害事实的客观要件及它与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中,推定 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在主观上无过 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成立则推翻过错推定,否认侵 权责任。反之则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四、案例分析题:第40?41小题,每小题1S分, 共3 4〇分。请将答案写在f琴卞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40.贾某有一钻戒被赵某偷走,赵某以低价将其出 卖给明知是脏物的吴某,现贾某请求吴某返还。

所谓过错归责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只有在主观 上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对因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 民事责任。 (2) 无过错归贵原则

所谓无过错归责原则,是指在某些领域或行业 内,对造成损害的行为不再强调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而仅以损害后果是由行为人造成的作为确定民事贵任 归属的法律原则。 问:

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制度。构成要件:①标的物为依法 可流通的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人对所让与的标的 物无处分权。③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④受让人取 得财产时为善

意。⑤善意取得的财产己发生物权变动。 本案中,吴某明知该戒指是赃物仍以低价购买,说明其 是非善意,即恶意的,并且是低价购买并不符合以合理 的价格有偿转让,因此不是善意取得。同时,根据《物 权法》第107条的规定,占有脱离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 取得。占有脱离物,指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 的动产,包括盗赃、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 失散的动物等。本案中吴某购得的钻戒属于盗赃物,原 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综上所述,吴某不能取得该钻戒 的所有权。

4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

(1) 吴某对该钻戒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还是他主 占有?为什么?

【解析】吴某对该钻戒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占有,是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以占 有人的意思为标准将占有分类为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自主占有,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对物进行的占有。他主占 有,指以非所有的意思对物进行的占有。本案中,吴某 明知该钻戒是赃物仍以低价购买,当然以所有的意思对 物进行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2) 吴某是否取得了该钻戒的所有权?什么? 【解析】吴某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善

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移转 给他人或设定他物权,受让人因善意而依法取得该物的

公司购买乙公司一批货物,价款为100万元;甲公司向 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定支付了 30万元定金。现乙公司违约。 问: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关于定金的约定效力如 何?什么?

【解析】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关于定金效力部 分有效,部分无效。《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 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 之二十。”定金数额超过20%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本案 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标的物为100万元,当 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 二十,即20万。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为30万。

因此,关于当事人约定的30万定金,其中20万有效, 超过的部分无效。 (2)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 支付违约金?为什么?

【解析】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并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 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 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 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不能同时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