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院佛学:以四句为线索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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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dhist

Epistemological Tradition, ed. by E. Steinkellner, Wien: Verlag der Osterreichischen Akademie der Wissenscha

ften, 1991, p.309.

57 P. Williams, \p.4; 法称量论在

哲学门02年第二期 总第6期

由于格鲁派的整个中观论述,无论由总方向到不同层次的概念操作都充斥着格鲁派版法 称量论的影子,限于篇幅与主题,本文自然不能对此作全面讨论,因此像量论如何参与格鲁 派中观世俗谛的建构,如何在论证的技术操作上,依因明学改造中观的应成论式等都需留待 将来有机会另文再议.在本文只集中处理格鲁派如何以法称量论的关键概念,处理中观\四 句\以成就对空性之理解(rtogs pa).58 二, \四句\相关概念的印度渊源

格格鲁派对中观\四句\及相关概念如遮遣(pratisedha),应成论式(prasanga)等的

理解,固然上承印度的梵文大乘佛学,且亦累积印度哲学的成素,构成一相续的定解传统, 故有必要对这重要的背景作出相应的说明,尤其这些与如何掌握\四句\旨意密切关联的观 念在时下中文学界罕有系统交代,故先据印度脉络在本节依序略述如下:(一)遮遣 (pratisedha)及其分类:无遮与非遮;(二)四句(catuskoti);(三)应成论式(prasanga)

及破而不立(vada-vitandā);(四)综合;(五)自立量中观对此的吸纳.之后再去讨论西藏 的创见.

(一)遮遣及其分类:无遮与非遮

梵文词语pratisedha通常英译为negation,即\否定\古汉译为\遮遣,遮破\以分析

哲学治印度哲学的著名印裔学者马蒂拉(B. K. Matilal),在其《印度哲学分析内的知识论, 理则学及文法》(Epistemology, Logic and Grammar in Indian Philosophical Analysis)一书指出, \否定\概念分别有否认(denial)及承认(commitment)两个方面59,即否认

一个命题与承认其他命题,但承认的程度具有很大的弹性,从而也影响着\否认\的实质意 义,这种正反幅度间的重大差距必须受到正视.为此,印度哲学的正理派(Nyāya)及文法 学派(vyākarana)把遮遣分为\非遮\āsa-pratshedha)及\无遮\ 两类,目的就在于正视\否定\概念内否认与承认之间,不同比重分布所拉出来的巨幅立场 差距.简言之,\非遮\是要透过否认P来承认~P,但\无遮\则单纯是对P的否认,不涉 承认什么.

深入来说,\非遮\是指述句P若为真,则指述句P的\非遮\必然是假;反之若P为假, 则P的\非遮\必为真.所以,\非遮\是完全的截然二分,是一种毫不含糊的遮遣:即在否 定P的同时,就完全等同于承认P的矛盾句,即~P.也就是指,在说A不是B时,同时承认 A必是\以外\的一些事物.60二者之间是既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的逻辑矛盾.61

成为格鲁派佛学的组件后,与原在印度脉络之差异,可见A. Klein, Knowledge and Liberation (Snow Lion, 1986)

一书的分析,尤其前四章.

58 D. S. Ruegg, \亦见另一文\āna

Theory in Tsongkhapa's Madhyamaka Philosophy,\

59 B. K. Matilal, Epistemology, Logic and Grammar in Indian Philosophical Analysis, Hague: Mouton ,1971, p.163.

60 Ibid., p.163.

61 B.K. Matilal, The Character of Logic in India, SUNY 1998, pp.53-56. 哲学门02年第二期 总第6期

但就\无遮\型的遮遣来说,当它否认命题P时,完全不涉及是否承认任何~P的命题, 单纯就只是对P的否认.从而既否认P又否认~P便不构成矛盾(但对\非遮\来说,这是 矛盾的),因为P及~P并没有究尽一切可能62,故P与~P之间,是虽不能同真,但却可以 同假63的对反(contrary)关系.\非遮\以排中律为准,而\无遮\则不用排中律.但没有

在此使用排中律不等于否定它,更不等于连不矛盾也放弃.事实上\无遮\仍是以不矛盾律 为本64,排中及不矛盾二律不是完全等同的,因此否定P不必然就要肯定~P.

马蒂拉在其《知觉:古典印度知识论》(Perception: An Essay on Classical Indian Theories of Knowledge)一书内总结无遮与非遮之间的差异为:\非遮\因使用排中律(law of excluded middle),故可依标准古典否定理论的二值逻辑(two-valued logic)来理解,但\无遮\则不

宜依二值逻辑解之.非遮P就是在肯定~P,但无遮P只表示没有肯定过P65,故存在多值可 能性. (二)四句

\四句\就其格式来说,既非佛教首创,亦非佛教所独持,反之它的渊源不单可上溯比

佛陀更早的婆罗门教奥义书,而提倡者也不尽是佛教,且实亦为多个不同的印度哲学学派所 共用.

提及这一点,并不是循例说说\四句\的历史渊源,却是要指出此间暗藏的一项性质:

四句本身并无明确的存有论立场,所以才可以被明显属不同存有论观点的各学派所共用.\四 句\的四式或四项只是据\非遮\的排中律及二值原则,穷尽地罗列出任何命题在逻辑上的 所有形式可能.故此\四句\这里某义上是\中性\的思维形式只作为一分析工具,施之于

任何哲学立场的不论任何题材上.四句格式既不表破立或设定内容,也不会对特定存在论立 场作出主动规定.

当然,就一般能见到的具体四句实际用例来说,的确都在表达特定的哲学立场,但这立 场并非源自格式本身,而是来自使用\四句\的特定课题,及该课题所属哲学系统本身的存 有论观点,故四句有的只是被动地能承受规定的作用,却非本身有立场或能主动规定方向. 所以不同学派或教派的\四句\尽管形式上四式的划分组合都一样,但却各具全不相同的 哲学/宗教观点,意义及理论效应.四句并不规定课题内容及哲学立场,毋宁是题材反过来 规定四句的意义.

(三)应成论式与破而不立

若说\四句\是依\非遮\而立,则可以说应成论式是依\无遮\而立,即运用不矛盾

律(law of non-contradiction)进行遮遣.前文的分析只就遮遣的类型及各自的定义作说明, 并未涉及用什么方法加以落实,这于声称不承认正面立场的\无遮\尤为关键.马蒂拉在其 62 B.K. Matilal, Logic, Language and Reality: Indian Philosophy and Contemporary Issues, Delhi: Motilal

Banarsidass Publ., 1985, pp.17-18.

63 B.K. Matilal, The Character of Logic in India, pp.53-56. 64 B.K. Matilal, Logic, Language and Reality, pp.17-18.

65 B.K. Matilal, Perception: An Essays on Classical Indian Theories of Knowledg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6, p.66.

哲学门02年第二期 总第6期

《知觉》一书66指出\应成论式\是不立自宗义,唯随他起而应破,以暂时接受

对方前提为起步,推论出与前提陷入\正理相违\的结论来否定对方前提,略近于西式归谬 法(reductio ad obsurdum),称\破而不立\āda-vitandā).由于应成法是从形式入手作遮

破,所以它也和四句同样是无内容和存有论立场的规定,唯依不矛盾律为原则,以施之于其 上的对方前提为实际应用时的前提,而不必先确立自己前提出发.同时也由于应成式是以无 遮为原型,所以不会因既破P又破~P而陷身矛盾,破P不是为了承认~P,所以应成式可 以毫无限制地反复应用而仍不受特定前提束缚.

马蒂拉继而在其《理则学,语言与真实:印度哲学与当代议题》(Logic, Language & Reality: Indian Philosophy and Contemporary Issues)一书内67问,这种只破他宗见,不立自宗见的\立 场\能否站得住 他认为,这立场作为一种过渡状态,不单可接受,且是可解的,因在持续

搜寻知识基础而对任何既有或逻辑上的可能设想皆不满意,从而抱持一种既不承认已有观 点,但又未断然否认其他出路的观望姿态,实属合理,审慎而负责任地运用理性之怀疑论 (Skepticism)68态度,这种对应成论式及无遮的进一步规定,让应成论式紧扣智性脉络, 因此怀疑论与理智在此是并肩的战友,从而使应成论式与任何主张\吊诡,诡谲,不可思议, 不可说\等所谓\超理性\神秘主义完全绝缘,划清界线. (四)综合

当然,能够划得清这条线,实端赖在更专技的层面澄清一些差之千里的毫厘分别.马蒂 拉先后数次在他的多部著作69中指出:\遮遣\当然有\非遮\与\无遮\之分,同时依\非 遮\原则列出四句,依\无遮\提出应成论式.然而,\非遮\在四句格式中不涉四式的破

立,而只涉四式的罗列,即只参予规定罗列多少个及哪些格式项.但当罗列出四个项式后, 逐一对各项式作能立否的评估时所使用的遮遣必是据\无遮\而不是据\非遮\提出.前

述怀疑论到底最后倒向神秘主义或仍然是紧靠理智,这一线之隔的两个不同天地就是决定于 \非遮\到底只是四式的罗列者,由\无遮\担当裁判者,还是\非遮\取\无遮\而代之,

兼任罗列者与裁判者.若以\无遮\去遮遣四句,只表示某特定命题P的四句不成立,但P

以外的论域则无从置喙,既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却明显保留着尚待理智再作探讨的逻辑可 能,即P的四句不立并不能说明F句能立否,后者需另作探讨,但起码没有否证F能立的逻辑 可能性.

但若以\非遮\去\遮遣\四句,则所否定的就远不只是P的四句,而是四句这个格式

本身,即四句这格式本身就只是矛盾,不论用在什么命题或课题上.典型例子是四句中第四 式(~P·~~P),若以\非遮\来遮遣之,它便即时陷入与前三式发生恶性循环的的矛 盾中70,从根本上瘫痪掉四句在智性上的使用与可理解性,因为以\非遮\来\遮遣\第四

66 B.K. Matilal, Perception: An Essays on Classical Indian Theories of Knowledg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6, p.79.

67 B.K. Matilal, Logic, Language and Reality, pp.17-18. 68 B.K. Matilal, The Character of Logic in India, pp.53-56.

69 B.K. Matilal, Logic, Language and Reality, pp.17-18; 及The Character of Logic in India, pp.53-56.

70 B.K. Matilal, Epistemology, Logic and Grammar in Indian Philosophical Analysis, Hague: Mouton, 1971, p.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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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P·~~P)等于重新肯定前三式,把命题的可能答案追赶回前三式上,但问题是前 三式早在破第四式前已用\非遮\破尽,第四式成唯一出路,根本不可能回到前三式上.所 以如果不区分\无遮\与\非遮\同以\非遮\来罗列及抉择四句的四式,则四句恐怕只

能沦为透过演证四式的互相矛盾来揭示所谓理智的无能与自相错乱,同时亦在肯定唯有\超

理性的神秘主义直观顿悟\才能体验真实及其所谓\不可思议的诡谲\因为既然理智的分 析(即四式本身)已被\非遮\否定掉,那就已完全等同于在肯定\非理性\才是真理之路.

另一方面,马蒂拉在其〈中观立场评议〉(A Gritique of Mādhyamika Position)一文71承认, 不接受在哲学层面上以神秘主义解\四句\是一回事,但这不连带否认四句在宗教践行的脉 络下仍然有其体验上的\不可说\侧面,应\容忍\宗教与哲学之间的界线不只存在二者的 对抗关系.

(五)自立量中观对此的吸纳

龙树的中观论著虽然没有显著地提出两种\遮遣\之划分及其标题,但若因认为他根本 无知于或完全没有使用之,则亦不合实情.因为若考察龙树《中论》及其汉译用语时,多少 还是有迹可循,例如\四句\的罗列,多用\非\表\非遮\用\离,泯,无,不,破\

等表\无遮\罕有相混.但无论如何清辨(Bhāvaviveka)是印度佛教史上正式把外道所用 \非遮\与\无遮\引入佛学,尤其中观.他在《中观心论》(Madhyamakahīdaya)及自注 《思择炎》(Tarkajvāla)说明如下:

遮遣如\无\应被视为\无遮\而不是\非遮\或有人问:\无遮\与\非遮\ 何异之有 72 并自答:

\非遮\者,谓由破除此法 离此法外成立其余诸法 .言\无遮\者,谓唯 破除此法 ,不别成立此外余法.73

清辨《思择炎》解释,在论证如地等四大元素最终\不是\实有时,其所用的否定措词(即 \不是\应被理解为\无遮\而不是\非遮\无遮\不包含以任何成立法或非遮法去 替代所破事,却唯排除所破事而已,以这例子来说,说\地大\最终\不是\实有,这并无 暗示\实有\乃另有其事.74\无遮\原先是外道用在行为禁戒上,指只是消极地制止不应 做,却没有说明应做的.故带有应然与否的价值规范要求,但清辨把它用在存有论的哲学讨 论上,不再附有规范性,更多是实然的否定.8世纪印度自立量系中观

(Svatantrika-Madhyamika)师智藏(J ānagarbha)在《二谛分别论》(Satvadvavavibhangavrtti) 71 B.K. Matilal, \Gritique of Madhyamika Position,\in The Problem of Two Truths in Buddhism and Vedanta, ed.

by M. Sprung, Reidel Publ., 1972, p.55.

72 见S. Iida(饭田正太郎), Reason and Emptiness: A Study in Logic and Mysticism, Tokyo: Hokuseido Press, 1980, p.84.

73 见R. Thurman, The Central Philosophy of Tibet: A Study and Translation of Jey Tsongkhapa's Essence of True

Eloquence,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4, p.376; 译文用宗喀巴:《辨了不了义善说藏论》,法尊法师藏汉译,

载《西藏佛教教义论集》(二),张曼涛编,台北:大乘文化出版社1980年版,第271页. 74 D.S. Lopez, Jr., A Study of Svātantrika, NewYork: Snow Lion, 1987, p.163. 哲学门02年第二期 总第6期

一书内不单继承清辨此一划分75,且更把它用于解释佛教用作分析自性有无否的\四句\身 上.透过智藏,清辨的说明落到智藏的弟子寂护( āntaraksita,700-760)手上,这个晚期 印度佛教的瑜伽行(自立量)中观(Yogacāra-Svātantrika-Madhyamika)综合派的中观师进 一步把\遮遣\与佛教量论的\遮诠\整合76,作为量论概念来使用. 77

本节对上述各概念的说明,是为着下文作预备,因为尽管宗喀巴及格鲁派确有其独特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