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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找平层分格缝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10)

找平表面平整允许偏差±5mm

检验方法: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 11)

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上下层及相邻两幅卷材搭接缝应

错开,卷边短搭接≥100mm,长边搭接≥70mm,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搭接≥80mm,长边搭接≥80mm。

12)

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面规定:胶粘剂涂刷均匀,不露底,不

堆积,铺贴的卷材下面的空气应排尽,并辊压粘结牢固;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折、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宽度≥10mm。

13)

热熔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卷材,

卷材下面的空气应排尽,并辊压粘结牢固,不得空鼓;卷材接缝部位必须溢出热熔改性沥青胶;铺贴的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扭曲皱折,檐沟、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的凹槽内,块体材料保护层应设分格缝,分格缝面积不大于100m2,分格缝宽不小于20mm。

14)

卷材防水层所用卷材和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和现场复验报告 15)

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蓄水、淋水试验 16)

卷材防水层在檐沟、水落口、泛水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应

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7)

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结牢固,密封严密,不得皱折,翘边和

鼓泡等缺陷,防水层的收头应与基层粘接牢固,缝口封严不得翘边。

检验方法:观察 18)

卷材的铺贴方向应正确,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 19)

卷材防水层的细部构造处理

a) 用于细部构造处理的防水卷材的“三证”齐全,施工单位有防水施工资质,施工人员有上岗证。

b) 细部构造处理的卷材铺贴不得空鼓,辗压粘结牢固。

c) 天沟、檐口、檐沟、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大于900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平。

d) 天沟、檐口、檐沟、泛水、水落口、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GB50207-2002 的规定。

e) 卷材防水层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泛水、阴阳角等部位,应增加卷材附加层。

f) 天沟、檐沟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条件: ? 附加层宜空铺,宽度不小于200mm。

? 卷材防水层应有沟底翻上至沟外檐顶部,卷材收头应用水泥钉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 在天沟、檐沟与细石砼防水层的交接处,应留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g) 檐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 铺贴檐口800mm 范围内的卷材应采用满粘法。

? 卷材收头应压入凹槽,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口。 ? 檐口下端应抹出鹰嘴和水槽。

h) 女儿墙泛水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 铺贴泛水的卷材应采取满粘法。

? 砖墙上的卷材收头可直接压在女儿墙压顶上,压顶应做防水处理也可压入砖墙凹槽内固定密封,凹槽距屋面找平层不应小于250mm,凹槽上部的墙体应做防水处理。

? 混凝土墙上的卷材收头应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i) 水落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 水落口的标高应设置在沟底的最低处。 ? 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

? 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 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5%,并采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封,其厚度不应小于2mm.

? 水落口标高与基层接触下应留宽20mm、深20mm 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

j) 变形缝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 变形缝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 防水层应铺贴到变形缝两侧砌体的上部。

? 变形缝内应填充聚乙烯泡沫塑料,上部填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 ? 变形缝顶部应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混凝土盖板的接缝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k) 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 管道根部直径500mm 范围内,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 的圆台。 ? 管道周围与找平层或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之间,应预留20mm×20mm 的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 管道根部四周应增设附加层,宽度和高度均不小于30mm。 ? 管道上的防水层收头处应用金属箍紧固,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六) 旁站监理措施

1. 组织措施

1) 由项目监理的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排班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做到责任到人。

2) 实行旁站检查制度,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对旁站进行巡查检查。 3) 严格贯彻执行《旁站监理制度》。

4) 选派有经验诺言、责任心强、体质好的中青年监理人员担任旁站监理。 5)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到岗情况。 2. 技术措施

1) 工序开工前督促并参加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技术交底,以对可能发生失控的部位或工序进行预控。

2) 对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误操作进行提前预防,一旦发现及时纠正。 3) 旁站人员做好旁站记录并及时办好施工单位的见证手续,对施工单位的有关原始资料严格查证,认真签认。

3. 安全措施

1) 当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图纸、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即时整改。

2) 当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和安全隐患时,有权口头发布局部工程暂停令,并应立即向总监报告,于24小时内由总监补签工程暂停令。

3) 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前未通知监理人员,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未在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有权拒绝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旁站监理记录未经

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 未经旁站监理人员监督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单位强行施工下道工序,旁站监理人员有权要求其停工,并立即报告总监,下发工程停工令。

十二、监理工作制度

为确保监理工作正常有效,本工程遵从以下各项监理工作制度,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

(一) 工程设计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开工前,在收到图纸后,项目监理机构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和施工图纸会审,使专业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以及对关键部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要求、做法、注意事项,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二)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承包单位方可进行施工。 (三) 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承包单位认为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具备开工条件后,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开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经核实,认为确实具备开工条件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批准,签署开工意见。 (四) 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设备出场证明、材料证明、试验报告、构件合格证。对钢筋及焊接件、水泥、防水材料、混凝土及砂浆试块进行见证检验。

(五) 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隐蔽以前,承包单位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可后,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重点部位应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检查签认。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前三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