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博士培养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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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

(专业代码:080200)

(201109版)

一、培养目标

1.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作风。在获得硕士学位的基础上,向深、广、博方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主要研究方向

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制造系统工程及网络化制造、现代制造工艺及装备、数字化质量管理系统、产品数字化设计与制造、绿色设计与制造、制造业信息化技术

2、机械电子工程:智能电子测试及虚拟仪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辅助测试与网络化测控理论与技术、智能控制与协同监控

3、机械设计及理论:机电传动及智能化控制系统、机电传动及其信息化智能化研究、精密传动与系统集成技术、复杂机电系统多学科协同优化设计与仿真技术、

机械系统动力学与运动学、可再生能源装备设计理论与方法、空间飞行器机构技术、机械摩擦学与特种摩擦副技术、机械振动、噪声分析识别与控制

4、车辆工程:车辆系统动力学和控制、车辆结构分析及其计算机辅助设计、汽车振动噪声控制、车辆动力传动及其综合控制、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汽车底盘控制、发动机燃烧与排放控制 5、机械工程(工业工程):制造系统及其信息化、制造系统质量管理与控制、企业发展战略与现代管理技术、物流工程及运筹优化

三、学制和学分

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与国外联合培养的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不得因出国学习而延长。其中课程学习一年内完成,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

博士生通过学位课程学习、听学术讲座和参加教学或科研实践至少应取得1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必需通过考试至少取得12学分,在整个学习期间听8个以上的学术报告记2个学分(其中必须包括研究生论文期间由研究生本人至少一次1小时左右的公开学术报告,但不含本人所作的开题报告),参加教学或科研实践取得2学分。

四、课程设置

窗体顶端 1 2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开课学期 秋 学时 0-60 0-72 学分 2 3 可选学年 1 1 ▲ 公共基础课 BG0101 ▲ 公共基础课 BG0401A 第一外语---基础外语(英语)秋 3 ▲ 公共基础课 BG0402A BG0403A BG0404A BG0405A G0405 B07080200003 B07080200037 B07101 B07102 B07103 B07116 B07131 B07148 B07149 B07150 B07151 第一外语---基础外语(德语)秋 0-72 3 1 4 ▲ 公共基础课 第一外语---基础外语(日语)秋 0-72 3 1 5 ▲ 公共基础课 第一外语---基础外语(俄语)秋 0-72 3 1 6 7 8 ▲ 公共基础课 ▲ 公共基础课 ▲ 专业课 第一外语---基础外语(法语)第二外语---英语现代生产管理学秋 秋 秋 0-72 0-60 0-30 3 0 2 1 2 1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 专业课 ▲ 专业课 ▲ 专业课 ▲ 专业课 ▲ 专业课 ▲ 专业课 ▲ 专业课 ▲ 专业课 ▲ 专业课 ▲ 专业课 信号时频分析理论汽车电子信息技术高等运筹学春 秋 春 0-30 0-30 0-30 0-30 0-30 0-30 0-30 0-30 0-30 0-30 2 2 2 2 2 2 2 2 2 2 1 1 1 1 1 1 1 1 1,2 1 制造系统工程春 汽车系统动力学与控制先进制造技术及系统产品现代设计春 春 春 齿轮啮合理论与新型传动摩擦学秋 秋 测试原理及仪器系统春

五、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是在博士生课程全部结束后,学位论文开始之前对博士生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是博士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核博士生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课程考试成绩。特别注意基础外语及专业外语的掌握情况,要求有必要的外语笔试和口试。

(2)考核博士生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的了解情况。要求博士生在阅读80至100篇有关参考文献的基础上,结合研究方向作出文献综述。综述应对本学科相关领域的近期国内外研究动态,包括这些领域的主要进展、前沿课题及主要研究方法和手段等给出详尽的介绍。

(3)考核博士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科研素质以及科研作风;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等。

综合考试是开题报告的必要准备,可以结合开题报告进行,但两者是培养过程中的不同环节,不能相互替代。

综合考试由学院指定三至五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的考试委员会组织。考试委员会设考试委员会主席1人主持考试工作。指导该生的博士生导师可以参加考试委员会,但不得担任负责人。对同一学科同一届的博士生,综合考试小组的成员应基本固定,以便对博士生情况及考试结果有所比较。

综合考试应在入学后第三个学期结束前完成。考试小组应在综合考试的一个月前通知博士生考试的时间,以便其作好准备。为确保博士生在后阶段能集中精力于学位论文工作,综合考试一般不予推迟。

考试委员会根据综合考试和博士生平时学习情况作出综合评定。要对考生的考试成绩写出简要评语并打分(以五级计分制记)。综合考试的试题、答卷、记录、评语、成绩书面报告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存入博士生学习档案。

凡综合考试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申请重考一次,(最迟不得超过第四学期),仍未通过者,终止论文工作,按硕士生身份安排就业。

六、实践环节

博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200学时的教学实践环节或科研实践环节,记2学分。具体要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参加实践及担任三助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一至五条。

七、学位论文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和发现问题、分析并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的安排,认真组织博士生参加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参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学术活动以及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博士生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研究课题应具备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先进性,应该强调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等相结合。

博士生从事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博士生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点标志,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博士生学位论文正文应用中文书写,用其它国文字书写的论文可作副本。

博士学位论文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应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科技发展或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并能够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要能够通过专家鉴定认可,达到在国内外重要杂志上正式发表的水平。学位论文要求做到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数据真实可靠、计算正确、图表清晰、层次分明、文字简练。学位论文应包括:

(1)综述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以及本人做出的贡献;

(2)说明采用的实验方法、试验装置和计算方法,并对整理和处理的数据进行理论分析与讨论;

(3)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4)给出所有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5)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提出,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认为达到要求:

(1)在自己从事的研究领域发现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新理论或对已有现象、规律、理论有新解释和新证明,并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2)熟悉自己从事的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的最新动态,改进和发展最新的研究成果,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3))从事国际上一个新的研究方向的研究,国内尚无人系统研究,而又能将新的研究方向系统化,有自己的新的理论框架,并取得了新的进展。

(4)对自己从事的课题在设计与实验方法、实验技术上有较重大的创造和突破。 (5)提出具有较高水平的新工艺方法,在生产中获得重要经济效益。

(6)创造性地运用现有知识,解决前人未曾解决过的科学技术或工程技术的关键性问题。 (7)对于一个规模较大的工程论证,有一定的理论分析,得到专家认可,并通过实施。 原则上,要求博士生论文工作必须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开题报告(选题、查新,并作开题报告),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论文工作阶段性检查)、论文预答辩、答辩申请、送评及论文答辩。

1.开题报告

博士生一般应在第二学期结束时、最迟在第三学期内通过综合考试后进行开题报告并上网提交。开题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

(2)课题研究目标、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4)课题的创新性;

(5)计划进度、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

(6)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已有的研究工作成绩; (7)研究经费预算计划和经费落实情况。

为了加强学位论文选题的科学性和社会评价,保证学位论文的先进性和前沿性,避免重复已有的工作,要求博士生进行开题查新,查新方式及所用数据库可由各学科根据研究方向特点确定。凡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等相结合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可免于开题查新。

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学科负责人或导师(指导小组负责人)组织3—5位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专家中博士生导师的比例不低于50%,同时要求有近5年内在本研究方向获得博士学位的专家参加。

博士生在开题报告会上应就所选课题进行详细报告,导师可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专家对课题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重点论证,同时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题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存档于学院(系)并作为博士生论文中期检查和博士论文预答辩的必备材料。

2.论文中期检查

博士生一般应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的一年左右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总结,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所完成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以及所获得的结论,特别要对阶段性工作中已完成且与开题报告内容中不相符的部分进行重点说明,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同时介绍论文发表情况并制定与研究课题有关的论文发表计划和拟发表论文内容。

博士生的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递交给所属学科,导师对该生的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给出评语,评语应包括对该生已有工作的评价,特别是计划完成情况、该生的表现、以及对后续工作的估计。

各学科应组织有导师或指导小组负责人参加的3—5人的论文中期检查小组对本学科的博士生论文中期检查进行评估,其形式可结合研究生的学术讨论或专题研究报告会进行。

考核小组根据博士生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和导师评价,对博士生学位论文的阶段性工作进行评价。学位论文阶段性工作的评价可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

对于论文中期检查评价优秀者,可推荐申请博士生学位论文奖励基金,对于论文阶段性工作不合格者,考核小组应提出整改方向,并在半年后再次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如再次检查的结果仍不合格,可建议中断该博士生的培养,由所在学院(系)上报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