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博士培养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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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是在完成所有预定的论文工作内容并撰写学位论文初稿之后、博士学位论文定稿之前的一次重要的集体指导过程,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学位论文预答辩一般安排在论文中期检查合格之后,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之前的3个月内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应该公开举行。由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由学科组织,聘请5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预答辩小组,设一名预答辩负责人(博士生本人导师不作答辩委员,但必须列席参加)。应该尽量让参加开题及中期检查的专家成为预答辩小组成员。在学位论文预答辩前的十天左右,博士生必须将打印的学位论文初稿以及开题报告、专家的开题论证意见、学位论文中期工作总结报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评价和建议等提交预答辩小组成员审阅。

学位论文预答辩由预答辩负责人主持,博士生除详细介绍论文的全部内容外,必须重点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位论文中的关键性结论进行论证,导师应该对博士生的研究情况作全面介绍。

预答辩小组成员应结合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中期总结报告等材料,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质疑,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学术水平以及学位论文完成的工作量、学位论文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以无记名方式作出评价,特别是应坚持创新性一票否决制度。

预答辩小组在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束后作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三种结论,并报学院备案。

对于预答辩合格的博士生,可在论文完善定稿后提交学位办公室申请学位论文通讯评议。 对于预答辩基本合格的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小组提的意见,在三个月至半年内进一步对学位论文作修改,并由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通讯评议,申请时需提供论文修改情况的书面说明。

对于预答辩不合格的博士生,必须经过半年以上时间的学位论文工作,并由导师审阅同意并重新预答辩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通讯评议,申请时需提供论文修改情况的书面说明。

八、答辩申请与论文答辩

博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及论文工作,已发表符合规定要求的论文,并通过论文预答辩后,由博士生本人到研究生院培养办,接受毕业及学位答辩材料的形式审查,需带齐以下材料:

a)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

b)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实施计划; c)教学实践表;

d)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记录册;

e)专业学位课程考试的试题试卷(需装订重庆大学博士生课程考试试题封面,并填写规定事项)。综合考试须签署评语及成绩,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委员会委员须签名。

f)已装订好的博士学位论文一份(应按《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试行稿)》要求撰写);

g)提供攻博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鉴定,获奖情况以及其它一切能反映博士生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的社会评价材料。学术论文发表要求见《重庆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h)预答辩情况表。

博士生需简要介绍本人的论文工作情况,如课题来源,论文取得的主要成果;同行的评价,采用成果单位的评价等。

如形式审查存在问题需责成博士生补修或补办有关手续及材料。如遇有争议的问题将报院领导审查。

材料初审期间,博士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研究生工作人员催领答辩申请表或论文评审表。 初审合格,由培养办将材料一并交学位办审批。

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以及学位审批手续及程序见《重庆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