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 图文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泵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 图文更新完毕开始阅读5a168b335a8102d276a22f75

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6.2.3 委托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备案的标注方式,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进行标注。 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7.1 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7.1.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

7.1.2 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涉及产业政策的,应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7.1.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7.2 被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7.2.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 7.2.2 已获得生产许可证;

7.2.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7.3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分别向其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并分别提交以下备案申请材料:

7.3.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7.3.2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3.3 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3.4 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7.4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8 收费

8.1 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费和公告费。 8.2 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产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8.3 公告费:每个企业400元。公告费由获证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17

8.4 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6]1500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检验机构交付。如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收费办法或调整收费标准,则自物价管理部门的文件下发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8.5 费用的收取方式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8.6 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凡经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的所属单位以及集团公司应当分别缴纳审查费和产品检验费,公告费按证书数量收取。

委托加工备案不得向企业收费。 9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9.1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 服务经济建设大局; 9.2 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9.3 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9.4 恪尽职守,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

9.5 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不断提高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业务素质; 9.6 廉洁正直,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贪赃枉法;不刁难企业、妨碍企业的正常经营;不借办事之机,吃、拿、卡、要、报;

9.7 精神饱满、热情服务、谦虚谨慎、文明待人,不推诿、扯皮、拖沓、应付,树立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良好的形象。

9.8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 10 附则

10.1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10.2 本实施细则由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10.3 本实施细则自2006年12月20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作废。

18

附件1

泵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

1.国家工业泵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熊家岗路28号 邮政编码:110026

电 话:024-25546865, 25546610

传 真:024-25546610

联 系 人:孙素萍(024-81662081,13940565452) 电子信箱:yuan5518@vip.163.com 2.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北京市德胜门外北沙滩一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 话:010-64882637 传 真:010-64873702 联 系 人:林纪恩

电子信箱:txs@caams.org.cn

3.机械工业排灌机械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镇江)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内 邮政编码:212013

电 话:0511-8791510、8780285、8780283 传 真:0511-8780285、8791510、8780283 联 系 人:施卫东

电子信箱:WDshi@ujs.edu.cn

4.湖南省水力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青园路163号 邮政编码:410004 电 话:0731-5623388 传 真:0731-5016000 联 系 人:张奇志(13808478406) 电子信箱:hnnjs@sina.com

5.农业部水泵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地 址:重庆市永川萱花路257号 邮政编码:402160

电 话:023-49835278,49835248

19

传 真:023-49835158 联 系 人:杨懿

电子信箱:cqnjjdlh@online.cq.cn 6.山东省泵类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桑园路19号 邮政编码:250100 电 话:0531-88623868 传 真:0531-88623868 联 系 人:张波

电子信箱:sdnjz@163.com

7.国家场上作业机械及机制小农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千峰北路71号 邮政编码:030027

电 话:0351-6272129,6261353,6287108 传 真:0351-6261322 联 系 人:高太宁

电子信箱:sxnjjdz@vip.sina.com 8.河北省泵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75号 邮政编码:050051

电 话:0311-83016146,88606643 传 真:0311-88606643,88606635, 联 系 人:曹可力

电子信箱:hbsbjz@sina.com

9.国家排灌及节水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天都路33号 邮政编码:230601

电 话:0551-7132029 传 真:0551-7132029、7118469 联 系 人:孙平德(13505510814) 电子信箱:sjadyx@yahoo.com.cn 10.河南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政六街5号 邮政编码:450008 电 话:0371-65683339 传 真:0371-65683339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