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设置基本标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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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

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一、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三)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 (二)急救设备。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四、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设置基本标准 一、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80 M2。 二、开展项目

诊所只能开展1个临床一级科目。

卫生所(室)、医务室按核定项目开展医疗服务。 三、科室设置 ㈠必设科室及选设科室

1、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观察室)、消毒室。 2、可选设化验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药房(药局)。

3、开展简单手术项目的还需设手术室、换药室。

㈡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 1、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均不少于10 M2; 2、观察区域不少于15M2。

3、化验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换药室均不少于10M2; 4、手术区域不少于40 M2,手术室(间)不少于20M2。 5、消毒室不少于4M2。

㈢每观察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M2; 三、人员

㈠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执业医师。 ㈡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㈢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设备 ㈠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桌、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药品柜、 血压器、出诊箱、紫外线消毒灯、体温计、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 ㈡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注册资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