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新版)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新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5a490a8d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dbfcb49

抽采系统能力。

2

第四条 安全质量标准备化考核专业分为11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信息调度、应急救援、地面设施、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各专业采用百分制。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按专业得分乘以权重系数,计算结果为矿井总得分。各专业的权重系数见下表。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各专业权重系数

序号 1 2 3 4 5 6 专业 采煤 掘进 机电 运输 一通三防 地测防治水 权重 0.10 0.10 0.10 0.07 0.18 0.12 序号 7 8 9 10 11

专业 信息调度 应急救援 地面设施 安全管理 职业健康

权重 0.07 0.06 0.05 0.10 0.05

第五条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

一级:检查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90分,其它4个专业不低于80分。

二级:检查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80分,其它4个专业不低于70分。

三级:检查考核得分70分及以上,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不低于70分,其它4个专业不低于60分。

第六条 凡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八条十五项重大安全隐患之一的矿井以及不符合国家、省政府及省煤炭厅相关规定的,不予认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

第七条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考核程序

各市、各集团公司年初要制定达标规划,根据达标规划,组织省属煤矿按岗位达标、

3

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的步骤组织实施,对达标矿井按照以下程序申报。

(一)申报:按照自下而上、逐级评比的原则,各市监管的煤矿由各市煤炭局初验,

省属五大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组织初验,初验收合格的煤矿分别由各市煤炭局,各集团公司以正式文件向省煤炭厅申报。省煤炭厅根据各单位初验申报文件,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二)认定;省煤炭厅通过现场验收,对各市煤炭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申报的标准化矿井进行审核和认定,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

(三)公示:为确保标准化矿井认定的公平、公正、合理,对已认定的标准化矿井,省煤炭厅将在山西煤炭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广泛征求本行业各级部门、各煤矿企业的意见,公示期满后,对合理化意见进行采纳,并作出适当调整。

(四)表彰:根据公示确定的标准化矿井名单,省煤炭厅适时召开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对达到标准化标准的矿井予以命名表彰。

第八条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检查考核

(一)日常检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日常检查,省厅每半年抽查一次,各市和各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每季度检查1次,县(市、区)每两个月检查1次,煤矿每月检查1次。对日常检查的结果建立台账档案,并录入信息平台实施管理,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年度检查:根据各市、各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初验合格上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省厅组织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检查验收: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逐矿检查验收;二、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率不低于所在市、

4

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及建设改造投产矿井数的30%。省厅未检查验收的二、三级标准化矿井,认定各市、各集团公司申报的验收结果。

第九条 鼓励煤矿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推行机械化开采、自动化操作、信息化管理。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由煤矿企业在年度标准化考评中,向省煤炭厅提出加分申请,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予以适当加分。

(一)考核年度内获得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奖的分别加5分、3分。

(二)年度内在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的,适当加分。

1.采掘工作面全部实现机械化的,加2分;

2.采用自动化操作,实现无人工作面,加3分;3.矿井标准化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加2分;4..采用充填法等绿色开采方法的,加2分;

5.采用其他先进技术工艺的,酌情加分,但分值不得超过3分。

第十条 年度所有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必须达标。对未达标的生产矿井,省煤炭厅将依法暂扣其煤炭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整改达标后,经市煤炭局、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验收后合格后,将验收达标情况上报省煤炭厅,认定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十一条 建设改造矿井在竣工投产前,由相关市煤炭局、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对其组织标准化专项验收,验收达标的出具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意见,方可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