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村改居”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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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村改居”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日期:2008年7月20日 | 来源: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 | 国公网 本文纠错或补充 | 建议投诉 | 加入我的书签

“村改居”是我国现行城乡二元体制下,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手段。“村改居”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从经济结构、村民就业方式和文化生活需求等方面发展到城镇水平或者接近城镇水平的条件下,自身产生的从农村到城镇社区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变革。

重庆作为西部唯一的直辖市,现有117 个街道,969个乡镇,9979个行政村,1992个社区居委会。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重庆经历了两次大的发展机遇,为村改居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时机。一是重庆直辖的重大发展机遇。97年重庆直辖,确立了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建立国际大都市的发展目标,为“村改居”工作开展提供了重要机遇;二是三峡工程的动工建设。三峡工程上马后,重庆承担了16个区县(市)、237个乡镇、103万移民的搬迁任务,移民安置为村改居工作带来了发展机

遇。同时,重庆还是一个市情比较特殊的直辖市,大农村包围大城市,农业面积大,农业比重高。以2005年重庆市政府统计数据来看,农村人口2351.88万人,占总人口3169.16万人的74.2%;而同一时期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为847.30万人,仅占总从业人数1707.62万人的49.6%,农业户口比例与农业从业人口比例存在着巨大的冲突,“村改居”工作势在必行。

一、基本情况

我市“村改居”工作始于2000年。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有472村实施了“村改居”,其中,撤村建居287个,撤村并居185个。

(一)基本做法

1、加强指导,认真部署。综观我市村改居工作,一般都经过了“调查摸底、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各级党委、政府都加强了指导协调,民政、劳动、国土、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加强了协作联动。在具

体工作中,各地本着“积极探索、平稳有序”的原则,注重讲清讲透“村改居”的重要意义和主要政策,切实做细做实“村改居”居民的服务工作,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实施,逐步实现了社会事务的顺利移交和平稳过渡。如江北、渝北等地通过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平稳有序地推进了村改居工作;大足、长寿等地结合村组规模调整开展了村改居工作,使村改居工作实现了顺利过渡。

2、因村制宜,分类改建。从全市调研情况分析,全市“村改居”主要有三种类型:撤村建居型、撤村并居型、村居混居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实施“村改居”工作,对行政村整体性拆迁安置,村民全部农转非的,在撤销行政村建制、实现村民农转非的同时,建立新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对在城乡地域区别不很明显,行政村的村民大多为插花安置或散居在其他村(居)的,撤销村建制后,将农转非居民就近归并或挂靠到居住地社区进行管理;对由于历史、地域、债务等原因,村或村民小组暂时不宜撤销的,在村组规模调整过程中,建立或合并为新的社区居委会,新社区既管理部分居民,又管理部分村民,成为村居混居型。

3、制度规范,政策引导。“村改居”是一件新生事物,没有现成政策和做法可以照搬。各地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一些规范“村改居”工作的文件。如云阳县出台了《关于农村乡镇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标准的通知》,对“村改居”的条件及申报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一些地方为了顺利推进“村改居”工作,还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如梁平县制定了村改居“两不变、四优惠”政策,“两不变”,即村组集体资产由原村组人员享有不变;剩余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四优惠”,即城区农民农转非后,常住户口办理在册人员公证手续时只收工本费;原有合法建筑物办理土地房屋产权证书,免收行政事业性规费;三年内免收生活垃圾处置费;三年内对新从事经商、办企业人员,享受下岗职工经商、办企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二)主要成效

1、加快了城市化建设步伐。通过近几年的“村改居”工作,农民变市民,旧村落变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