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村改居”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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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卫生保洁、门卫等公益性事业岗位优先考虑“村改居”居民;开展就业宣传教育工作,帮助“村改居”居民转变就业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竞争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城市就业竞争;积极兴办工业及三产项目,发展社区经济,建立适应居民投资创业的平台,引导“村改居”居民积极创业,三是解决村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集体资产处置中,应确立社保和医保优先原则,建议从土地级差收益、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和集体资产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建立村改居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建立集集体统筹、个人存缴、财政补充相结合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失去土地的“村改居”居民,属企业在职职工的,在理顺劳动关系基础上,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属企业职工、但有合法职业和固定收入且符合参保条件的,按城镇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无收入来源的,由各地建立相应养老、医疗等补助制度;符合城镇居民最低保障条件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四)加强“村改居”社区管理

村改居后,如何把原村委会的责、权、利顺利地过渡到新的社区居委会,加强对新社区的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应重点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建立适应新社区需要的“两委”工作机制,明确社区“两委”的职责是管理社区、服务居民,不再承担经济管理等职责;妥善解决基层组织名称变更及相关手续衔接等工作,避免出现“村委会”已经不存在,有些部门还只认“村委会”公章的现象。二是提供社区管理经费保障。制定政府对“村改居”财政投入的长期规划,财政部门要将“村改居”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在“村改居”完成改制后,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最终达到“财政为主,村(居)财补充”的目标;推行社区物业化管理,借鉴沿海某些成功的“村改居”社区经验,社区可组建物业管理会,推行物业化管理,按规定的标准向居民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管理费专款专用,以“收”抵“支”,减轻财政负担。三是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村改居”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及其他组织的职数配备、成员生活补贴待遇等,全市应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经费应全部由财政负担;开展“村改居”社区工作

人员的专项培训教育,加强“村改居”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村改居”干部社区工作意识,确保“村改居”后的社区工作者能按新要求、新标准正常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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