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台建规〔2011〕202号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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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当墙体采用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时应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JC860-2008)、《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JC890-2001)及其他相关技术规定。

4.1.3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抹灰,应采取在底层砂浆与面层砂浆之间(基层抹灰中部)设置热镀锌钢丝网、耐碱网格布等加强网防止开裂的措施,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50mm,用锚钉固定。

4.2 施工

4.2.1 混凝土多孔砖、蒸压加气混凝土、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在施砌时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宜大于40d)。

4.2.2 框架填充墙砌至梁底、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成至少间隔15d后,按设计要求封堵,如采用斜砖补砌挤紧,其倾斜度宜为60°,并用同级砂浆填满挤实。

4.2.3 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接筋应连接牢固,后置筋应做拉拔试验,留置位置应与砌体皮数相符合,不得弯折使用。

4.2.4 墙面抹灰应在墙体砌筑30d后方可抹灰,抹灰前必须使用界面剂,界面剂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907-2002)的要求。

五 钢筋混凝土现浇板裂缝防治技术措施

5.1 设计

5.1.1 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较大凹入和开洞使楼板有较大削弱时,凹口周边现浇板的配筋应适当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应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5.1.2 现浇板设计应进行抗裂验算,所有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通长钢筋,屋面及建筑物两端跨的现浇板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25%及最小配筋率的要求。

5.1.3 房屋伸缩缝设置间距应控制在规范规定范围之内,当框架结构房屋长度为40m~55m中部未设伸缩缝及后浇带时,应加强纵向配筋构造措施;当房屋长度55m~80m中部未设缝时应设置后浇带并加强纵向配筋构造措施;房屋长度80m以上时应设缝,未设缝时应进行温度应力计算,并按计算结果采取可靠的防裂措施。

5.1.4 现浇板设计厚度,双向板应≥L/40,单向板应≥L/30(L为板的短向跨度),且不小于1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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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小于100mm)。

5.1.5 下列部位的现浇板内应配置防裂构造钢筋,构造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①短跨跨度≥3.9m的现浇板;

②屋面及建筑物两端跨的现浇板;

③当建筑物平面不规则时,房屋凹角处的楼板。

其中①条的现浇板四角上部防裂构造钢筋可采用双向钢筋或放射形钢筋,配筋范围均应大于板短跨的1/3。

5.1.6 当楼板内需要埋置管线时,管线避免立体交叉穿越,管线的最大外径不超过板厚的1/3。管线应布置在楼板的上下层钢筋之间。

5.2 施工

5.2.1 现浇板混凝土胶凝材料最少用量不应低于300kg/m3,其中水泥用量不应低于220kg/m3。混凝土最大水胶比不应大于0.45。单独采用粉煤灰作为掺合料时,硅酸盐水泥混凝土中粉煤灰掺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35%,普通硅酸盐水泥混凝土中粉煤灰掺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30%。采用矿渣粉作为掺合料时,应采用矿渣粉和粉煤灰复合技术。混凝土中掺合料总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50%,矿渣粉掺量不得大于掺合料总量的50%。

5.2.2 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按检验批检查入模坍落度,高层住宅不应大于180mm,其它住宅不应大于150mm。

5.2.3 现浇板浇筑时应及时振捣密实,在混凝土初凝前进行二次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二次压光。

5.2.4 现浇板浇筑后,应在表面干燥前进行覆盖或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对有防水要求部位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夏季应采取保湿养护措施,冬季应适当延长保温和脱模时间。

5.2.5 严格控制现浇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钢筋间距,浇捣过程应有专人负责护筋。

5.2.6 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在其上踩踏及后续施工。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0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

5.2.7 严格控制板面施工荷载,严禁在板面直接倾倒建筑材料,板面堆放建材应设置堆料架,堆料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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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柱应支承在承重梁上。

5.2.8 支撑模板拆除时间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2.9 后浇带封闭时间及要求应符合设计规范。封闭前后浇带处混凝土应清理干净,界面应修整并凿毛;混凝土浇筑完毕应蓄水养护不少于14天;后浇带部位的模板支撑系统应与其它部位脱开,浇筑前不得拆除。

六 外墙渗漏防治技术措施

6.1 设计

6.1.1 外墙粉刷底层应采用防水砂浆;面层砂浆应掺入抗拉纤维或采用其他抗裂措施。

6.1.2 凸出外墙的挑板、雨蓬等根部及凹凸装饰线脚处应做混凝土翻边(高度不小于150mm)或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6.1.3 外墙粉刷面层应结合建筑要求设置分格缝。

6.2 施工

6.2.1 外墙粉刷采用现场自拌砂浆的,应使用含泥量低于2%、细度模数不小于2.3的中砂,使用前,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6.2.2 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的处理应符合本导则4.1.3条要求

6.2.3 外墙面的爬架孔洞、对拉螺栓孔洞、脚手架连墙杆处预留孔洞等,在抹灰之前应填塞密实,孔洞填塞应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手续。

6.2.4 外墙粉刷应设置分隔缝,在分隔嵌条时,要四周交接严密,横平竖直,不得有扭曲现象,分隔条嵌缝应密实、光滑、无砂眼,成型后在缝内涂刷一层防水胶,严禁采用塑料条嵌缝。

6.2.5 当采用饰面砖装饰时,应采用专用粘结砂浆和勾缝剂,并按规定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应采用柔性防水材料嵌填。

6.2.6 阳台、挑檐、遮阳板、雨蓬、空调板、窗套、腰线等外墙挑板和突出部位上口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下口做好滴水线或做出老鹰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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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外墙粉刷层如由于结构偏差或装饰需要,抹灰厚度大于30mm的应采取加强措施。

七 楼地面渗漏防治技术措施

7.1 设计

7.1.1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楼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隔离层上表面应有保护面层,隔离层材料选用应考虑面层的施工。

7.1.2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装修面层与相邻房间的地面装修面层间应有高差,且不小于30mm。

7.1.3 管道穿过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防水套管。严禁使用铸铁套管。套管应高于装饰面层50mm。

7.1.4 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周边及烟道、井道、排气道四周和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周边除门洞外,应向上做一道高度不小于200mm、宽度与墙同宽的混凝土翻边,砼强度不应小于C20,且与楼板一同浇筑。

7.1.5 下沉式卫生间下沉部分墙面也应做防水处理,下沉部分填料和封闭面层应作设计指导。

7.2 施工

7.2.1 预埋套管的位置应准确。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且端面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7.2.2 下沉式卫生间给排水管道穿过管道井混凝土翻边应设高防水套管。

7.2.3 套管预留洞口填塞分二次浇筑,先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4h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水泥砂浆填塞。

7.2.4 找平层、隔离层、面层施工前,基层应清扫、冲洗干净,墙面与地面交接处应做成半径为10mm的小圆角,防水层在墙面收头的净高不得小于相邻房间楼地面标高300mm。

7.2.5 整体面层的抹平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压光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并应根据不同的气候条件,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天。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7.2.6 厨卫间楼地面找平层应向地漏放坡1.0-1.5%,地漏口要比相邻地面低5mm。

7.2.7 地漏应选用水封高度大于50mm的产品或在其排水管上加设存水弯。当地坪抬高时,随地坪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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