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简本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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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3山、7湖、9河”。“3山”指:泰山、徂徕山、蒿里山。“7湖”指:天平湖、碧霞湖、天颐湖、东湖、南湖、蟠龙湖和天泽

湖。“9河”指:9条河流生态绿化带,分别为泮河、七里河、奈河、梳洗河、双龙河、冯庄河、芝田河、凤凰河、大汶河。

保护封禅文化、宗教文化、山水文化、民间艺术、传统习俗、饮食文化等6种非物质文化遗产。

十一、城市景观风貌

1、城市形象

城市总体形象为“北依泰山、南接徂徕、汶水环绕、山水城一体的国际旅游名城”。

2、城市风貌特色

城市景观风貌规划主要在景观风貌分区、景观路径、景观节点、建筑景观风貌、城市雕塑与小品、城市夜景照明等六个方面进行规定,

展现和突出泰安市“国际旅游名城”、“宜居城市”的景观风貌特色。

3、景观风貌区

景观风貌区包括历史文化体现区、现代都市风貌区、山岳景观风貌区、水体景观风貌区、田园景观风貌区和一般景观风貌区六个区域。

4、景观路径

加强展示城市的景观路径建设,形成良好的街道、滨河等丰富的线型城市空间景观。

景观轴线:“两轴两带”,即历史文化轴、时代发展轴、环山景观带、泮河风光带。

滨河绿化景观带:是指九条自然河流绿化景观带。

景观道路:规划十条主要景观道路,为擂鼓石大街、岱宗大街、东岳大街、泰山大街、灵山大街、泮河大街、长城路、龙潭路、虎山路

和天烛峰路。

重点边缘景观线:是指经过城市的过境交通线,包括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铁路、城市外环路等。

视线通廊:在泰山与城市之间规划设置视线通视走廊。视线通廊由观山面、观山带、观山线、观山点组成,规划设置20处重点观山面、

6条重点观山带、13条南北向重点观山线、多处重点观山点。

5、景观节点

城市景观节点包括城市出入口、广场、公共绿地、重要的道路交叉口、标志性地段和标志性建筑物。

6、建筑形式、建筑色彩、建筑风格导引

(1)建筑形式:在历史文化体现区与泰山景观风貌区,应按照历史的原有建筑形式进行保护或修复。其它建筑应体现传统建筑形式。

在现代都市风貌区,其建筑形式在继承历史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运用建筑符号、文化象征等手段,从神韵和意境上反映泰安的历史文化特色。在

一般景观风貌区,要加强建筑“第五立面”设计。住宅建筑宜采用坡屋顶。通过屋顶设施的布局、组合、处理,形成整体、协调、美观的景观效

果。

(2)建筑色彩:在历史文化体现区、泰山景观风貌区,建筑色彩应与传统历史风貌协调,宜采用彩度中低、明度中等的颜色,如稳重

的灰色系;在富含历史文化内涵的现代都市风貌区和一般风貌区,其建筑色彩,可按照建筑和周围环境和谐美观的原则,进行设置。

(3)建筑风格:泰安特有的自然地理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逐步形成了具有北方风貌和泰安地方特色的建筑风格。建筑风格应体现“朴

实、稳重”等内涵。

7、建筑高度控制

将中心城划分为5类建筑高度分区,分别是建筑高度≤4.5米区、建筑高度≤12.0米区、建筑高度≤24.0米区、建筑高度>50米区、建

筑高度一般控制区。

(1)建筑高度≤4.5米区:主要指各类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区及位于保护区外围的甲类建设控制地带。分布在岱庙东西两侧50米、环

山路以北的区域、及环山路以南30—50米。

(2)建筑高度≤12.0米区:主要指古城区、部分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区、及保护区外围的乙类建设控制地带。其中,沿街建筑高度不

超过10.0米。

(3)建筑高度≤24.0米区:主要指环境协调区的用地范围。其中,住宅建筑高度控制在20.0米以内,公共建筑高度控制在24.0米以

内。

(4)建筑高度>50米区:主要指城市风貌分区中的富含历史特色的现代风貌体现区,可集中建设高层建筑。

(5)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区:除以上四类区域以外的地区。原则上,在满足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和视线走廊的前提下,其建筑高度不作

特别控制。

8、雕塑小品

结合城市景观风貌分区设置不同特色的城市雕塑,体现各个分区不同的城市风貌,各类小品应以体现泰安市特有的历史、文化、习俗等

为主。

9、景观照明

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划分不同的照明景区,重点亮化时代发展轴地区、泮河两岸、商贸区、新客站地区、环山路、东岳大街、泰山大

街、灵山大街、长城路等。

十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

1、给水工程

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标准为200 升/人?日,工业用水量标准18立方米/万元产值,供水普及率100%,中心城总需

水量为55.0万立方米/日。

保持现有三处水源地,年供水量达到6200万立方米。中心城补压井不再开采,只作为城区供水备用水源。规划当地新水源四处,年总

供水量6840万立方米。再生水水源,规划期末中水回用量年达到3650万立方米。区域调水,一是将东平湖水调入天颐湖,年调水量5899万立

方米;二是引黄入泰工程,自肥城引黄二级干渠引取黄河水,通过石坞、龙门口水库调蓄水量,年向城区引水量6000万立方米。

2、排水工程

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排水设施覆盖率、污水处理率及达标排放率均达到100%。中心城区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三座,总处理规模34万立

方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