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实施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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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各类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减少发放环节,降低行政成本,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县区惠农补贴资金实施一卡通发放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行财政惠农补助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可以彻底改变过去财政惠农补助资金管理和发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利于整合各类财政惠农补助资金,实现统一渠道、集中管理、直接发放;为农民提供更多公共服务,有利于提高农村公共财政管理水平,实现公开政务、降低行政成本、方便农民、提高效率,更好地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建立和完善财政涉农服务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科学规范、便捷迅速、安全高效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实现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基本原则

财政惠农补助资金管理和发放方式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权责不变,分工协作。遵循“补贴政策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部门职责不变”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公正公开,规范透明。财政惠农补助资金发放要规范操作,将补助项目资金的数额、分配方法、补助对象等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规范管理,集中发放。改变过去财政惠农补助资金多部门管理,多渠道发放等问题,实行资金整合,集中管理,统一渠道,统一时间,直接发放。

封闭运行,确保安全。建立统一的财政惠农补助资金个人账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 区监察局局长 区审计局局长 区计划生育局局长 区水利局局长 区林业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 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局长 各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杨雨担任。办公室联系电话:2883166 五、操作流程

区财政局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定,由代理银行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发放补贴资金。各级财政惠农补助资金安排或到达后,业务主管部门布置乡镇对应部门采集补助对象信息并汇总上报,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后,由乡镇业务人员报送给乡镇财政所,经乡镇财政所报送区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将补助对象信息数据资料传送到财源办,并下达资金指标到国库,国库将资金拨入信用社,同时对乡镇财政所统一下达资金拨付指标,财政局向代理银行提供补助对象发放明细表,代理银行根据发放明细表。将资金拨到补助对象银行卡账户里,做到各项补助资金一个“漏斗”向下,实现“一卡通”发放。 六、主要内容

按照我区现行各项补贴政策,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

补、优抚资金、农村低保等财政惠农补助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方式,以“七个一”为核心内容进行管理和改革。 指标统一下。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统一管理,区财政局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乡镇财政所编制的到户补助资金进行审核汇总,提出审核意见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指标统一下达到各乡镇财政所。

资金一户存。对各级财政安排的所有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预算科将各项当期财政惠农补助资金拨入代理银行,统一发放,并实行专户管理和核算。

补助一卡发。区财政局委托代理银行,为享受补助农民开设一个卡,按照相关要求和数据及时将各项补助资金集中打入银行卡账户,农民持卡凭有效证件到代理银行支取补贴资金。

服务一站办。充分利用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的综合功能,在大厅设立“一卡通”窗口,负责对本乡镇的补助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宣传、登记、审核、调整、汇总,编制享受财政补助农民的分户花名册,并将补助资金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再经财政局业务股室确认后,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 结算一线联。区、办事处财政和代理银行开通结算网络,各项惠农补助资金的申请、报送、拨付等相关手续均通过网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