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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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施工准备工作是根据工程设计及规范文件的要求,把材料、设备、能源、操作人员及专业技术等方面合理地组织起来,明确规定施工方法和程序,分析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采用有效的控制方法,确保施工按已制定的工艺方法和工艺过程在受控制状态下进行,为工程获得合格的性能质量创造条件。

第十四条:制定施工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控制计划必须有规定的计划内容、实施部门、成果表达、完成日期,有分析、有检验,有验证。

第十五条:工序能力的验证。要求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工序的六大因素——操作人员(Man)、机械设备(Machine)、材料(Material)、工艺方法(Method)、测试手段(Measure)、环境条件(Environment),即5M1E进行分析与验证,以确保工序能力符合工程设计和规范的质量要求,各施工队(中队)必须及时提供工序能力的证明资料,供项目部验证。

第十六条:材料质量控制。材料包括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等,材料质量控制由物资装备科负责,其主要内容是: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材料的订购及供应单位的选择,合同签约,材料的验收、材料保管和发放。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调查。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工程、质检等

科室人员参加,调查的主要内容有:水文、地质、地形、地物、导线点、水准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供水、供电、通讯、地方材料、施工便道、预制场、取土场、当地劳力、生活水平、社会环境、风俗民情、治安状况等。

第十八条:图纸会审。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工程、质检人员参加,必要时施工队技术员参加,其主要内容:①理解设计意图,查阅执行规范;②检查图纸与设计说明书是否齐全,有无矛盾之处,与有关规范、标准是否一致;③检查设计的结构尺寸、轴线是否一致;④核对图纸是否与现场实际情况一致。

第十九条:设计技术交底。监理单位组织,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参加,参加人员应该分析设计意图,对“图纸会审记录”中的问题向设计人员提出咨询和澄清。

第二十条:施工队组织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并上报项目部审批,工程技术科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上报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第四章 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是根据设计、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的规定,以及施工质量控制计划的要求,对各种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具体实施控制活动,以确保本项目工程符合设计意图和质量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重点是控制工序质量。

第二十三条:坚持施工日志和施工记录制度。施工日志由施工队质检人员及中队技术人员填写,应逐日记录不允许中断,质量安全科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工程完工移交工程技术科保存,施工日记的主要内容有:日期、气候、工程部位、施工队名称、施工活动记载(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起止日期,施工中的停电、停水、停工等记录,质量安全、设备事故发生的原因,处理意见和处理方法的记录,主要工料机消耗记录,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有关领导或部门所作的指示、决定和建议等)。

第二十四条:坚持技术交底制度。凡重要工程项目,先由项目总工程师或质检有关人员向施工队技术员进行交底,施工队技术员根据交底的内容和要求,向操作工人进行交底,交底必须有记录。

第二十五条:坚持材料、构配件检验制度,凡用于施工的原料、材料、构件、半成品等物资,必须由物资装备科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物资使用前,必须送往中心试验室进行检验或现场检验(必要时送高监办中心试验室进行平行检验或外委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条:坚持样板制度。凡重点项目、技术复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在正式施工前做出样板,经项目部研究同意后,方可正式施工。

第二十七条:坚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于1小时之内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工程部位、时间、发生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上报质量安全科,由项目部领导组织现场调查,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及时制定

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上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质量事故处理实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二十八条:坚持文明施工。施工队必须遵守工艺规程,遵守劳动纪律,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机械设备运转良好、排列有序,各种标志牌齐全。

第二十九条:坚持工程验收制度。工程验收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质量安全科实施,施工队配合,主要对隐蔽工程、结构工程和竣工工程进行验收。

第三十条:坚持工程质量检查评比制度。工程质量检查评比由项目经理组织,每月底组织一次,检查各施工队的质量情况,并进行评比,实施奖惩。

第五章 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管理

第三十一条:工程完工,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按单位工程组织验收,填写竣工报告,向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办理竣工验收,对竣工文件归档。

第三十二条:竣工资料的整理,一是对平时的资料进行审核整理,二是绘制竣工图。

第三十三条:对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要会同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并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和措施,经业主同意后组织修复,并做好相应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