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井专项风险评估报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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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横通道以及体系转换施工时发生冒顶片帮、坍塌事故风险为“高度(Ⅲ级)”风险,需制定风险消减措施。

七 风险控制措施 7.1风险接受准则

按照评估指南要求,一般风险源由施工企业按常规制定控制措施。重大风险

源按照预案、预警、预防等三阶段来制定控制措施。

风险接受准则

风险等级 低度 中度 高度 极高 接受准则 可忽略 可接受 不期望 处理措施 不需采取风险处理措施和监测 一般不许采取风险处理措施,但需予以监测 必须采取风险处理措施降低风险并加强监测,且满足降低风险的成本不高于风险发生后的损失 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规避措施并加强监测,否不可接受 则要不惜一切代价将风险至少降低到不期望的程度 由上表风险接受准则可得出,竖井施工冒顶片帮、塌方事故均属于“不期望”风险,需采取处理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7.2一般风险源控制措施

一般风险源指风险源相对简单,影响因素间关联性较低,运用一般知识与经验即可防范的风险源。

7.2.1 高空作业

1、搭设脚手架要有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搭设脚手架完毕后必须经过专人检查才可使用。

2、衬砌台车、竖井口、龙门吊等必须做好临边的防护设施才可施工,发现未作设施的地方要有明显危险标志,夜间要有红灯警示并马上补齐设施。

3、高处作业人员三包防护用品必须佩戴正确齐全,方可上岗作业否则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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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4、衬砌台车、竖井内设置安全梯,边口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严禁在此嬉戏打闹。

5、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时,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每日上岗前,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7、 支架搭设与拆除时,应设立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8、高处作业所用材料堆放应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9、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禁止在高空支架操作平台上支撑、挑架或未固定的构件上等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的联系,应采用通讯装置,并设专人负责。

10、乘人的吊篮、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禁止利用起重臂和绳索攀登,禁止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7.2.2 临时用电

1、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中必须有安全用电的教育。桥梁、隧道等施工区域与高压电缆之间要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

2、小型电气机具使用前必须先检查是否漏电,必须由电工处理。 3、使用振捣棒时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鞋。 4、现场临时用电器具、电线敷设必须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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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电工不准乱拉电线乱安装电气设施,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作业重罚。

6、定期检查漏电保安器,异常天气要检查所有电器防止漏电。

7、施工用电应符合下列要求:按“三相五线制”要求,按“一机、一闸、一漏、一锁、一保护”和动力线照明用电严禁搭接的规定落实,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8、电闸箱外壳要有接地和接零线保护设置,闸箱内严禁放杂物,严禁电源线从箱顶接入,并应具备防水、防尘功能。

9、施工现场的照明配电宜分别设置,各自自成独立配电系统,以不致因动力停电或电气故障而影响照明。

10、一级配电箱应二次接地,配电箱、开关箱的周围应保障箱内开关电器正常、可靠的工作。

11、备用发电机应配备电气火灾专用灭火器,并设置警示牌。

12、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线的挡距与弧垂应满足相关安全要求。 13、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开挖等作业时,必须经属地管理部门批准,按照电力部门相关要求使机具与高压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7.2.3 气割、电焊作业

1、班组长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安技科必须派安全员现场看护,通风队派瓦检员现场检查瓦斯浓度。

2、施工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必须清理干净,严禁留有易燃,易爆物品,并且派专人负责前后10米范围内的洒水工作。

3、作业地点应配备两台干粉灭火器。

4、作业过程中每20分钟用光干涉瓦检仪对作业地点进行一次瓦斯检查,安全员和班组长随时用便携式仪对作业地点进行检查,保证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若超过0.5%应立即停工,待瓦斯浓度降低到0.5%以下后方可重新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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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防护用品,配备好防护用具。

6、由班组长、安全员、瓦斯员一起对作业地点及准备进程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危险后,由班组长下达作业指令。

7、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要分开下井上井,在作业过程中两瓶距作业地点不少于20米,两瓶之间不少于5米,且两瓶必须垂直不得水平放置或侧置,并要放置在干燥的上风流侧。

8、工作地点施工完后,应再次在前后10米范围用水喷洒,留专人在工作点检查1小时,确定无火星、无燃烧等隐患后方可离开,若有异常,应立即向班组长汇报。

9、所有操作人员认真学习后方可上岗操作,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2.4 起重作业

1、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每天作业前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同时接受政府指定部门的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必须进行维修处理,并保存维修档案。

2、 吊装作业人员(起重机司机、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方可从事吊装作业。

3、吊篮作业、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吨的重物、吊装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的作业,作业单位应编制吊装作业技术方案(包括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吊装质量虽不足4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特殊的作业条件情况下,作业单位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技术方案。

4、吊装作业技术方案应由作业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经属地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在吊装作业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记录由作业单位存档。

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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