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课件-技术经济学科发展状况及未来展望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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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国家计委审核,推荐给有关单位试行;在此基础上,国家计委和建设部于1987年发布《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于1993年发布第二版,2006年发布第三版。为了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受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于1997年开展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的规范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02年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以计办投资(2002)15号文发布实施《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这是我国第一本在国家层次上用以指导全国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规范性文本。这些研究成果的问世,标志着我国工程咨询理论方法的研究应用步入了兴起阶段。

3.进入新世纪我国工程咨询业及项目评价理论方法研究进入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要求进行自主创新的新阶段

中国过去对项目评价理论方法体系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市场研究、工程技术方案研究、财务及经济评价等方面,并取得明显进展。在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经济评价等方面,都有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办法及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比较重要的成果包括:(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是用于中国所有部门项目评价的官方指南,1987年初版,1993和2006年再版,(2)1990年出版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实用手册》;(3)2002年出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4)通过一系列的研讨会、培训班等交流培训活动,大大提高了中国各级组织的项目评价能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评价制度、决策咨询及项目评估方法体系。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也同其它发展中国家一样,面临着发展经济、保护国内环境和承担全球环境保护义务的重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年均9%的高速经济增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超过6000美元,基本上消除了贫困,综合国力大为增强。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正是在30多年的经济高速发展中,我国的环境形势日益严峻。我国正处于加速工业化的过程,能源、交通、采掘、化工、冶金、建材和造纸等高消耗、重污染的工业部门正在并将继续迅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于中国来说,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如何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是关系到当代人和子孙后代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

早在1972年6月,我国就派代表团出席了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并且在次年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陆续在中央和各地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1989年《环境保护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真正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包括思想认识和环保投入方面的原因,到上世纪80年代末,我国的环境质量一直在下降。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持续迅速发展,我国的环境形势变得更加严峻。为此,我国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大幅度增加了环保投入。1992年8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正式发表,其中的第一条便是“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1994年3月,国务院批准的《中国21世纪议程》,全面阐述了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即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九五期间”,我国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力度,制定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重点实施了以防治水和大气污染为主要治理对象的“33211”工程。同时,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也从1980年代初的0.4%,上升到1995年的0.8%,并在“九五”最后一年的2000年继续上升到1%。有研究显示,世界多数国家一般是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000—5000美元时才能达到这一投资

水平[3]。通过这些政策和相应的投入,全国环境污染加速恶化的趋势基本上得到了控制,但从整体上看,我国环境质量仍然还在处于下降的趋势[4]。纵观我国迄今为止的经济发展历程,可以认为,我国所走的仍然是发达国家和前苏联集团国家曾经走过的所谓“先生产,后生活”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片面追求经济(GDP)增长,忽视环境问题,使我们付出了并将继续付出沉重的代价。 [3] 郑玉歆,2003年1月。

[4] 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度的中国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材料,2004年3月25日。

党的十六大提出在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即在本世纪的前20年,使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建设一个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体现在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关系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要建设一个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共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的社会,使国家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央政府通过总结我国半个多世纪以来所走过的发展道路,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高速增长所带来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主张,强调考虑资源、环境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经济评价等其他评价方法的系统研究方面,我国目前尚无关于投资项目环境影响经济分析的指南或手册等研究成果发表,对于工程咨询机构和投资主管部门来说,投资项目环境影响的货币量化经济分析,还属于比较陌生的领域,但在环境保护的相关研究及管理部门中,对这一问题已经开始得到重视。1994年,中国政府批准了《中国21世纪议程》,但仅提出国家层次上的一些理念,在项目投资、区域开发、政策制定方面缺乏可操作性措施,也没有提出通过经济分析判断各种投资活动能否达到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措施建议等;1997年世界银行发表《面向21世纪的中国环境》,专门详细计算和论证了中国大气污染的经济损失,这一针对中国的环境影响货币量化经济分析研究成果,引起中国政府对环境影响经济价值分析评价的重视及国内学术界对该领域课题研究的关注。在国民经济核算方面,我国1995年已完成向SNA体系的过渡,2004年启动了绿色GDP核算体系研究,对推动国民经济核算层面环境影响货币量化经济分析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这些研究主要针对宏观经济层面,微观项目层次的环境影响货币量化经济分析,还没有引起各方应有的关注。2002年10月,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法律形式规定,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进行环境损益分析,但一直没能推广开来,主要障碍是缺乏可操作性的环境影响货币量化经济分析方法。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批准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强调投资项目的经济费用效益分析要重视项目的外部经济性和外部不经济性分析,即外部效果分析,强调了投资项目环境影响经济分析的重要性,要求在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中要重视对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进行货币量化经济分析,但仍然没有给出可操作的具体分析方法。总体而言,我国已经开始重视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货币量化的经济分析,但这方面的系统性、可操作性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简称“中咨公司”)作为中国工程咨询业的龙头企业,在我国工程咨询理论方法的研究方面一直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并一直坚持通过理论方法的研究和创新,来规范公司的各项咨询业务开展。1985年国家对

建设项目实行“先评估,后决策”的制度,并决定由中咨公司承担国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的评估论证工作,当时公司就曾狠抓咨询评估方法体系的规范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建设项目评估暂行办法》,经国家计委审查同意,于1987年10月24日以“计资[1987]1850”号文发布实施,成为当时的中咨公司乃至全国工程咨询机构开展咨询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中咨公司不仅是我国《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的研究制定者,同时也是我国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研究的主要参与者。国家计委和建设部于1987年和1993年先后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一版和第二版,以及2006年由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第三版,中咨公司均是主要参与研究的单位。所开展的主要研究工作有:(1)1995年开始研究起草的《投资项目经济咨询评估指南》,于1997年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并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2)1997年受国家计委委托研究《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于2002年完成审查发布实施,获得国家计委三等奖;(3)1997年启动研究,并于2003年完成的《投资项目风险分析方法研究》,获国家计委一等奖;(4)1999年开始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合作研究的《中国投资项目社会评价指南》,获国家发改委三等奖;(5)2003年启动研究的《投资项目环境影响经济分析》,获国家发改委二等奖;(6)2006年开始研究《工程咨询评估理念及理论方法体系创新研究》,获得国家发改委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7)2004年起,中咨公司提出要加强学术研究,并强调学术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以“中咨研究系列丛书”的形式先后出版多部工程咨询理论方法研究成果,具体工作由中咨公司专门设立的研究中心负责实施。

(二)我国工程项目技术经济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虽然在西方国家及有关国际组织的工程咨询理论方法的中国化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根植于中国本土,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工程咨询理论方法体系的建立尚未完成。

1.项目评价理论方法体系的薄弱环节

(1)项目评价以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论证为核心,缺乏实施阶段理论方法的系统总结研究。虽然在工程监理、招标投标、项目管理、后评价、规划咨询、政策咨询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工程咨询业务工作,但相关的理论方法研究还较为欠缺,急待深化研究。

(2)可行性研究以工业项目为主线。交通运输、农林水利、社会事业等行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在研究内容和分析逻辑上与工业项目存在很大差异,由于人们习惯于以UNIDO的方法为模板,使得部分行业的可行性研究工作难以反映行业特点。

(3)受过去投资体制的影响,不分投资主体和资金来源,无论是政府投资项目还是企业投资项目,无论是国有资本投资项目还是民营或外资项目,均采用统一模式,使得在项目投融资方案等方面的研究论证流于形式。

(4)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可行性研究报告成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履行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职能的重要载体,各行业部门通过对可行性研究内容和深度的规范要求,来固化有关部门的审批权力,从而使得从国外引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部分项目上演化为可批性报告。

(5)可行性研究以工程方案和经济评价为核心,缺乏对资源环境、征地拆

迁、移民安置、社会影响等方面的分析。经济评价以工业项目等市场竞争类项目的分析逻辑为框架,往往不能反映行业特点,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6)现代项目评价是以经济学作为其理论基础的。近年来随着对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重视,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学的研究进展迅速,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经济学的结构体系进行改造方面已经取得很多成果,但这些成果并没有及时反映到项目评价的理论创新之中。

2.项目评价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1)我国的投资项目审批缺乏上位法的支持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进行了全面部署。原全国人大吴邦国委员长在2011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到2010年底 我国已经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并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投资在中国经济生活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然而时至今日,我国针对投资的立法仍然处于空白状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制定并颁布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法、政府投资法、境外投资法、企业投资法、外商投资法等针对投资的专门法律。中国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实际操作,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查及决策管理,缺乏法律依据。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颁布任何专门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管理方面的法律。 在国务院行政立法层面,《政府投资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条例》仍处于研究阶段。 由于缺乏法律法规支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出台的投资项目管理相关部门规章,缺乏上位法支持,缺乏权威性,影响了这些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我国亟待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将中国庞大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纳入法制化的管理轨道,并以法律的手段,强调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价及科学决策的重要性。 (2)部门规章难以有效执行 由于缺乏上位法的支撑,投资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投资监管的部门规章难以有效执行。很难想象,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国每年近50万亿的固定资产投资是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安排实施的。 我国当前亟待推动投资立法取得零的突破,应尽快修改并出台针对政府投资管理的《政府投资条例》和针对企业投资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条例》,并对两个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完成人大的立法程序,对投资政策、投资规划、项目论证、专业咨询、投资风险、投资效率、资源环境、社会风险等从法律层面进行严格界定,坚决遏制违反科学决策的人为干预,充分发挥投资决策专业智库的独立第三方把关作用,为提高投资效率提供法律保障。 (3)我国项目审查制度建设遵循特殊的逻辑体系

西方国家对项目审查制度的建设,遵循“公共项目”(public sector project)和“私人部门项目”(private sector project)的路径进行制度设计,二者的界限划分非常清楚,管理的思路也非常清楚。

我国则将项目划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其中公共项目不能等同于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也不能等同于私人项目。不同的划分导致逻辑上的重大差别,使得我国的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无法借鉴国际成熟的经验。 (4)重“前期审查”根源在于“有错推定”假设

我国的项目审查注重前期审查,不重视运行和实施绩效的监督检查,不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