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期保代培训记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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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监会逐步推进分类监管,IPO和再融资分开,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分开,未来分类监管考虑以下几点:

(1)发行人资质;

(2)发行人选择的品种及该品种投资者的特征;

(3)融资额大小等。一个基本原则: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在市场监督机制逐步增强的条件下逐步降低行政干预及管制。

2、补充流动资金:

(1)关注测算依据,发行人未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2)补充流动资金、还贷,对EPS、ROE有何影响?是否符合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再融资审核总体原则:

(1)必要性:资金需求的测算依据,资金需求与现有业务的关系是否合理? (2)是否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考虑以下因素:a、融资品种选择的合理性(资产负债率、财务结构等因素),是否有其他更好的品种?b、自身资金积累,账面货币资金金额,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如何?c、融资结构安排是否合理?

4、再融资审核中,未来会加强对现有股东、投资者利益的关注,以后可能要详细披露与“融资方案合理性?股东利益最大化?”相关的分析,预案里如实信息披露。

5、正常情况下,两次再融资间隔应保持一定时间(1年以上),但若前次募集资金用的好、用的快,间隔不到1年也可连续申请。

6、募集资金与项目资金需要量

(1)董事会决议之前已投入的资金不算作资金需求量,比如:项目总投资10亿元,非公开发行预案董事会决议通过前投入6亿,则项目资金需求量为4亿。 (2)调发行底价,原则上不鼓励调底价、调方案,尤其是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A、若二级市场股价低于发行底价/预案到期,重新召开董事会,则前次董事会之后先行投入的算作项目资金需要

量,资金到位后可臵换;B、若募投方案变化,重新召开董事会,新召开董事会之后投入的资金才算作项目资金需求量。

7、铺底流动资金:项目启动所需流动资金,一般占项目投资金额的10%。审核中关注有无变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界定流动资金从严! 8、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评估定价)

(1)原则上不直接对盈利预测进行实质性判断,但拟收购资产之前年度的财务状况要如实披露;

(2)评估定价,原则上不对评估值的高低作实质性判断,但关注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参数选择的合理性、评估结果的选用是否合理等因素,综合考虑定价是否公允?

(3)对于溢余资产,从严把握:需充分证明该资产与过去及未来的经营业绩是独立的,才能说是溢余资产。对收益现值法的认定本身从严监管,原则上也不认可对溢余资产的认定。

(4)评估基准日与资产交割日之间的收益归属要明确界定,若是收益现值法,则归属受让方。

九、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解读 —— 罗卫

1、再融资7个品种:配股、公增、定增、公司债、可转债、交换债、分离交易可转债,交换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目前尚无案例。

2、《关于修订上市公司重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 (1)关联方:资产认购的价格 = 现金认购的价格

(2)非关联方:资产先进来,现金部分再询价进来,相当于两次发行股份的行为。

3、发审会之前允许调价一次。

4、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与50%无关,不适用重大资产重组,是融资行为,发行部受理、审核融资申请。

5、现金认购(融资行为、发行部);资产认购(50%以上,重大资产重组,上市部;50%以下,可申请发行部、也可申请上市部);资产认购底价不打折,现金认购打九折。

6、房地产企业再融资需征求国土部意见,九大受限行业(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电解铝、造船、大型锻造件)再融资需征求发改委意见,但若不新投项目,不征求意见。

十、创业板IPO财务审核 —— 杨郊红

基本原则:真实性! 如实信息披露,坚决反对财务造假、操纵业绩的情形,盈利规模大小不是问题。2011年上半年,名义通过率86%,实际通过率(考虑未上会企业)仅70%,创业板平均业绩水平3,500万元左右。

审核中关注六个问题:

1、 与发行条件直接相关的财务要求 (1) 硬指标;

(2) 成长性:关注成长类型。成长的驱动因素是什么?市场及收入提升?成本费用控制?产品结构变化?审核中,为判断成长性,一般逢季需补财务数据,根据财务数据判断经营情况,安排审核进度。

(3) 持续盈利能力

(4) 是否存在税收优惠依赖?若依法纳税且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均符合法律法规(有明文支持),审核中不管金额、比例大小均不判定为税收优惠依赖,比如软件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但是,要关注税收优惠的稳定性、持续性。

(5) 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或有事项(诉讼、专利纠纷等) (6) 财务独立性:关联交易是否公允? 2、 财务报表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1) 股权激励是否属于股份支付,要充分论证股份支付所适用的条件,审核中高度关注运用股份支付处理操纵利润的情形。

(2) 收入确认方式是否合理?能否反映经济实质?收入确认是理解企业会计政策的基础。审核中关注利用跨期确认平滑业绩的情形,技术服务收入的确认从严审核!

(3)财务数据是否与供产销及业务模式符合?比如:农林牧副渔行业,如何确认收入?如何盘点存货?容易操纵业绩。此类企业的审核标准从严把握。

(4)毛利率的合理性

(5)会计政策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6)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的质量,要关注报告期内的新增客户、新增供应商,客户类型是否合理?是否与公司业务匹配?

3、 财务操纵、欺诈上市

(1) 编造成长性(刻意追求30%,不必要)

(2) 利用关联交易粉饰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非关联化处理,不必要,不鼓励,要降低持续性的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

(3) 申报表与原始表的差异,较大时要充分解释,差异大说明会计基础差 (4) 财务造假 4、 财务独立性

(1) 经常性关联交易:财务独立性存在缺陷 A、发行人与其重要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之间的交易视同“准关联交易”。是否是重要控股子公司?此类交易重点核查、关注,如实披露,未来修改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准则时予以考虑。 B、报告期内注销、转出的关联方,实质审核,转让前后均视同关联方审核,注销的提供清算之前的财务数据。

(2) 偶发性关联交易

5、 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比如:季节性风险披露一定要数量化,详细披露,季节性风险披露时要具体、定量,要由具体数据。

6、重大事项及时与会里沟通,比如:会计师离职,中介签字人员(券商、会计师、律师)如有变动,及时沟通,今后若出现不及时沟通的情形,严肃处理(监管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