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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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Hong Kong Economic & Trade Office

in Guangdong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2008年8月27日

(總第402期)

廣西壯族自治區調整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於2008年8月8日發布《關於調整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桂政發〔2008〕30號),從2008年8月起對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地區進行調整。這次,最低工資標準增幅達到15%,詳情如下:

類別 最低工資標準(元) 月 一類 二類 三類 四類 670 580 520 460 小時 5 4.5 4 3.5 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 防城港市、欽州市、貴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賀州市、河池市、來賓市、崇左市 各縣級市 各縣、自治區 適用地區

有關是次調整的進一步資料,請參閲以下網址:

1. http://www.gxgl.lss.gov.cn/ldbz/rmht/080826.htm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桂政發〔2008〕30號)

2.http://www.gxrd.gov.cn/Desktop.aspx?PATH=gxrd/sy/yflyxw/yflyxw_xxll&Gid=b2268b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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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8月起調整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比去年11月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增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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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71樓7101室(郵政編碼: 510613) 電話:(86 20) 3891 1220 傳真:(86 20) 3891 1221

網址:http://www.gdeto.gov.hk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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