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线车站新增便携式炸药探测仪招标文件(初稿)091202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二号线车站新增便携式炸药探测仪招标文件(初稿)091202更新完毕开始阅读5dd808b369dc5022aaea0020

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车站新增便携式炸药

检测仪招标文件

招 标 文 件(初稿)

文件编号:

采 购 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重庆市捷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捷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受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车站新增便携式炸药探测仪进行国内询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招标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车站新增便携式炸药探测仪招标。 1.2、项目编号:

1.3、招标内容: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车站新增便携式炸药探测仪设备的供货、调试、培训、维保及售后服务。

1.4、交货期:合同签定后三个月。合同签订后,中标商在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新增便携式炸药探测仪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并投入应用。

1.5、交货地点: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各车站。

1.6、质量保证期:系统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36个月,包括所有相关软件的免费升级。

1.7、质保期服务: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软硬件系统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随时解决所发生的问题。如发生紧急故障,在得到使用方通知后,投标人技术人员应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供应急策略和相应备品备件。

1.8、投标人应提供设备说明书及投标设备的必要备件、简单维修工具及其清单。 1.9、本项目中标商必须提供但不限于整个工程设备购买、调试、成品保护、试运行、向政府部门报检(如需要),以及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附件等。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09年 月 日至 月 日(北京时间9:00-17:00)到重庆市捷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黄花园轻轨车站负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09年 月 日上午11:30前提交到重庆市捷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黄花园轻轨车站负一楼),逾期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支路25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23-68002139 传 真:023-68002145

招标代理单位:重庆市捷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黄花园轻轨车站负一楼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23-68003315、68003304 传真:023-6800304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机构为重庆市捷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在中国注册的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业资质要求:投标商应为投标设备生产厂商或投标设备在中国大陆总代理商,附总代理授权文件原件。

3.3专业业绩要求:投标设备应成熟可靠并有在城市轨道交通应用的业绩。附近一年来的业绩清单,并注明用户名称、合同日期及数量和运行情况。

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设备、材料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附图。

5.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

6.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6.1第四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 6.2证明投标人具有合格资格的文件材料。

6.3证明设备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材料。

6.4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需求和技术规范进行评议,指出所提供的设备和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说明与设备需求、技术规范以及商务条款要求的偏差和例外。

7.报价方式

7.1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所有设备材料供货、安装工程及相关服务需发生的全部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中标商只有在得到采购方、使用方的书面接受证明后,整个工程才能算完成。

7.2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文件予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