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危化企业 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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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27日21时45分左右,郓城县科达药化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在调试生产过程中,西车间4号釜(500升搪玻璃反应釜为淄博华鼎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制造)发生爆炸,事故发生现场操作人员7人,在车间内6人中有5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在干燥间(位于车间前一排房)外的1人轻伤。西车间全部坍塌,与东车间分割的实体墙坍塌,东车间墙体严重变形,局部坍塌,设备平台损坏,设备下部被坍塌墙体等杂物掩埋。东边仓库墙体发生变形,门窗玻璃全部被冲击波震碎。事故车间北边是锅炉房,墙体局部坍塌,轻质屋顶被冲击波震飞。锅炉房东平房有水处理、冷冻、空压等设备,平房门窗有损坏。事故车间南边是化验室、办公室、干燥室等,除门窗玻璃全部破碎外,与事故车间靠近的房屋门窗损坏,有一处墙体被飞出的碎片穿透。事故车间西边是铁栅栏院墙,靠近事故车间的一段被爆炸力推倒,另有个别地方被飞出的碎片打坏。事故车间所有设备、管道均严重移位,大多数损毁。事故共造成六人死亡,一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89.1万元。

该事故是由于企业在没能完全掌握此工艺,并且也未按照生产药品原料药有关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原料药而导致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十)青岛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15”硫酸泄漏事故

2005年10月15日18时53分,青岛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个1750立方米硫酸储罐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突然发生上下贯穿性破裂,罐内2800多吨硫酸顷刻泄漏。造成6名职工死亡,13人受轻伤。

该公司在无设计和施工资质,不具备设计和施工能力的情况下,决定自行设计、制造;施工中不按照规范施工,随意变更设计,粗制滥造,不执行检查、检验和验收规范,造成壁板结构形式不合理,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十一)潍坊海圣化学有限公司“3.19”重大事故

2006年3月19日9:10分左右,潍坊海圣化学有限公司职工宋泮龙、沈长洲在四溴双酚A生产车间南侧窗外的管道支架上对管道进行切割作业,火花从窗口飞落到车间室内地面上,引燃了地面上被拆下来的一块约40厘米长的聚氨酯保温棉,职工陈杰、沈长洲见状立即拿来灭火器灭火,因灭火剂用完又改用水灭火。火灭后把这块聚氨酯保温棉扔到了车间南侧室外。另外,车间外南侧地面上也有二、三块保温棉着火被随即扑灭。同时,在车间内北侧,有4个人进行电气焊作业,安装新的四溴双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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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6#低温反应釜。低温反应釜共有6个,5#、6#是空釜,4#是混料釜,1-3#是正在运行的反应釜。1#釜内的原料已加溴完毕,处于保温反应阶段,2#釜刚打入混合料,还未进行加溴,3#釜正在加溴反应中。薛雅文、韩蕊、李腾三人正在对1-3#四溴双酚A低温反应釜进行操作。因当天为东南风3到4级,火灭后仍有烟雾通过窗口刮入车间,造成部分职工惊慌观望。火灭后大约3分钟左右, 3#、1#低温反应釜即相继发生爆炸,釜内大量具有易燃易爆性质的混合气体和料液喷泄出来,瞬时车间内一片火海和浓烟,将车间内二层平台上正在作业的薛亚文、韩蕊、李腾等13名当班工人炸伤或烧伤。其中:1人当场死亡,7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相继死亡,5人受伤。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

在低温反应釜排气口周边违章动火焊接,引发1#和3#低温反应釜内可燃气体爆炸引起火灾,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按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安全评价报告不完善、设备安装不合理、设备布局和安全通道不规范是导致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十二)武城康达化工有限公司“8.4”中毒和窒息事故

2006年8月4日下午15时左右,武城康达化工有限公司一分厂甲氧基乙酸车间正常开车生产,操作工闫美丽在车间二楼脱水工序操作时,看见职工李国涛正在由人孔进入2#反应釜,此时,车间主任赵敬华正沿钢斜梯上到二楼操作平台,忽然听到李国涛“哎呀”喊了一声,赵敬华迅速赶到2#反应釜人孔处,喊了三四声李国涛的名字,没有反应,立即让闫美丽、闫丙俭喊人。副总经理戈志军、闫振辉等人陆续赶到事故现场,戈志军指挥工人将2#釜的釜盖拉开,赵敬华对闫振辉说釜内有2个人(孙树伟、李国涛),随后跳入釜内,肖玉辉也进入釜内,站在釜内盘管上救人,将李国涛先救了出来,这时釜内的赵敬华晕倒,肖玉辉伸手拉赵敬华没拉动,自己也栽到了釜里,在场的职工赶紧将肖玉辉从釜内救出,然后又相继救出赵敬华、孙树伟。在抢救过程中,职工宫长水、张会宝、张东辉、闫丙俭中毒受伤,企业迅速将8名职工送往武城县人民医院抢救,其中4名职工经抢救无效死亡。

釜内二氧化氮浓度严重超标,职工违章进入,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职工违章进入反应釜,这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职工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所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不当,导致事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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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人员增加。

(十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大庆石油管理局甲醇分公司“2.20”氮气窒息事故

2006年2月19日,甲醇分公司合成氨车间在对装置检查中发现火炬系统部分伴热管线有冻堵泄漏情况。2月20日上午,建设集团化建公司所属球罐公司经理马×等4名员工,按照甲醇分公司合成氨车间要求,到该装置检查火炬系统伴热管线冻堵泄漏情况,并查看卧式阻火器水封罐内是否有泄漏。10时20分左右,卸开水封罐人孔后,球罐公司项目副经理余×在既不知道罐内有何介质,又没有检测分析的情况下,违章进入罐中,当即晕倒在罐内。在人孔处的技术员赵×发现余×晕倒后,立即下到罐内救人,随即晕倒在罐内。此时在罐上的马×一边喊救人,一边拿起绳子又进入罐内救人,也晕倒在罐内。电焊工史×见状立即跑去找人,拨打了“120”和“119”电话,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消防队员和120救护人员将马×等3人从罐内救出,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3人均为氮气窒息死亡。

(十四)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4.25”爆炸事故 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合成气部15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净化系统1#电除尘器,自4月7日以来一直运行不正常,4月23日6时50分,当班操作工巡检发现1#电控柜有电流无电压,装置主管要求二班给1#电除尘器进出口加水封并置换。23日至24日对1#电除尘器进出口加水封并进行氮气置换,25日上午,电修队职工到净化装置办理1#电除尘器检修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8时55分,分析工丁×等3人到1#电除尘器作分析。丁×用测爆仪伸入电除尘器测量,CO+H2含量超标,不符合动火条件。在场的一名电工提出可将电缆头和闷板同时拆下,放在平台上进行喷灯焊接。随即丁×在平台上做了一个作业区环境可燃气体分析,仪表显示可燃气体浓度小于0.2%,显示合格,并安排一个人作为现场监护人。另一个人到净化装置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10时30分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完毕,何×等4人到现场开始作业,但未用火,并在修理现场吃午饭。13时45分左右,电缆头回装就位,在连接电缆接地线,使用喷灯熔焊电缆接地线时,1#电除尘器发生爆炸,顶盖飞出,现场5人受伤,其中2人当日抢救无效死亡,2人于次日凌晨死亡。1人仍在接受治疗。

这起事故是由于在检修电除尘器过程中,系统不具备动火的条件下,使用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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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焊电缆接地线,导致明火与泄漏的可燃气体接触,致使1#电除尘器发生爆炸。

(十五)浙江省金华鹰鹏化工有限公司“10.9”爆炸事故

2006年10月9日13时30分,金华鹰鹏化工有限公司实验厂(主要生产氟里昂)第4班组水碱洗岗位职工颜×巡查时发现氟里昂粗品槽压力升高,通知自控室精馏操作工徐×,要对粗品槽进行放空操作,要求关注粗品槽压力情况。13时35分,颜×打开粗品槽至3#精馏塔的气相管道阀门进行放空作业,13时48分,3#精馏塔发生爆炸(DCS控制系统记录显示塔内压力为1.3MPa,该塔正常操作压力为0.3 MPa,设计压力为1.0 MPa),造成塔内氟里昂泄漏,同时,3#精馏塔爆炸后的碎片破坏了附近1米远反应系统的氟化氢管线,导致氟化氢泄漏,在事故抢救和人员疏散过程中,有13名职工不同程度吸入和接触氢氟酸气体中毒灼伤。厂区外居民和小学生650人紧急疏散。

实验厂在试生产期间未经公司相关部门的安全论证和未经设计单位的同意,为了提高产品收率,擅自在高压料槽和低压精馏塔之间连接了一根气相管,使低压精馏塔的工艺条件发生改变,生产中该塔压力(1.3MPa)超过设计压力(1.0 MPa)发生爆炸,导致物料泄露。

二、几点启示

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也给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无论是企业还是监管部门,都应当从各类事故中吸取教训,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共同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

(一)企业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基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付诸于日常工作的每一个行动之中。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肃处理“三违”现象,完善对责任人的监督约束机制。

2、严格落实各类作业票审批制度。必须加强各项作业的安全管理。对进入有限作业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要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办理作业票。在生产施工作业开工前,要对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逐项进行检查确认,确保施工作业场所满足施工作业安全条件、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时,方可开工作业,并签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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