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管理条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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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招学生如果是本校培训学习过的老学员,不属支付提成费的范围。 第二条 生源的确认

1、本招生提成采用备案制,即培训机构应至少提前一天进行备案登记,登记的内容:学生姓名、联系电话和预报专业。

2、老学员的确认为学校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之一:学员管理系统查到姓名、学员证、学费单、报名资料、考试资料,老学员不属支付提成费的范围。 3、培训机构提供给校方的学员信息有效期为从校方接到信息备案之日起30天内有效,有效期内未完成报名,招生员要提前一两天重新备案,否则信息视为无效。

4、备案原始信息双方要保留至提成费结算完毕之日。

第三条 重单、撞单处理

1、如招生方提供给学校意向名单如与校方的其它合作单位、人个提供的名单重复,则以第一时间提供备案信息名单方为结算方,校方设有专门的招生信息备案人员,备案人员以QQ、短信、微信等方式准确及时为招生员备案。 2、招生代理费只支付一方,如有争议,争议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学校按备案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裁决。

第四条 支付时间与退费处理 1、支付时间

1)招生提成将在下月5日前由招生培训机构填写《月报名学员统计表》交备案人员处,备案人员交前台进行报名收费确认、学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后交由财务结算当月部份提成。

2)招生提成费用分两次支付;每月初支付上个月的部份招生提成;学员录取交清第一学年学费后支付剩余的提成费用。

3)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招生提成按400元/人支付、剩余部份是学员录取交清第一学年学费后全部付清。

4)结算时培训机构方要开具单位的正式发票给学校,学校方可支付招生提成代理费。

2、退费处理

所招学员因中途退学、考试而未被录取等任何原因造成不交第一年学费,不用退还第一阶段的提成费。

第四节 广石化学历教育招生提成办法

(适用单位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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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突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历教育招生瓶颈,与生源单凭合作联合开展成人高考招生活动,学校推出新的招生提成激励办法,本办法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第 一条 招生提成比例

1、机构招生提成以年为单位进行累计。

招生梯度提成:单位团报提成以年为单位进行累计。

1)招生梯度提成:当年招生1到5人按600元/人(已报名学生,下同)奖励招生员;当年招生6到10人按800元/人奖励招生员。

2)年度招生11到25人按1300元/人(已报名学生,下同)奖励招生员;当年招生26到45人按1500元/人奖励招生员;当年招生46人以上按1800元/人奖励招生员。

3)招生员包括我全体员工、管理人员、生源单位参与组织者,分配比例由招生员自定。

第二条 生源的确认

1、本招生提成采用备案制,即招生员应至少提前一天进行备案登记,登记的内容:学生姓名、联系电话和预报专业。

2、老学员不属支付代理费用的范围。老学员的确认:学校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之一:学员管理系统查到姓名、学员证、学费单、报名资料、考试资料。 3、招生员提供给校方的学员信息有效期为从校方接到备案信息之日起30天内有效,有效期内学员未完成报名,招生员要及时或提前一两天重新备案,否则信息视为无效。

4、备案原始信息双方要保留至提成费结算完毕之日。

第三条 重单、撞单处理

1、如招生员提供给学校意向名单如与校方的其它合作单位、人个提供的名单重复,则以第一时间提供名单的为结算方,校方设有专门的招生信息备案人员,以QQ、短信、微信等方式准确及时为招生员备案。

2、招生提成费只支付一方,如有争议,争议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学校按第一时间备案的为结算代理费方。

第四条 支付时间与退费处理 1、支付时间

1)招生提成将在下月5日前招生员填写《月报名学员统计表》交备案人员处,备案人员交前台进行报名收费确认、学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后交由财务结算当月部份提成。

2)招生提成费用分两次支付;每月初支付上个月的部份招生提成;学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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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交清第一学年学费后支付剩余的提成费用。

3)每月10日支付上个月的招生提成按400元/人支付,剩余部份到学员录取交清第一学年学费后全部付清。

2、退费处理

所招学员因中途退学、考试而未被录取等任何原因造成不交第一年学费,不用退还第一阶段的提成费。

第六章 学员交费优惠管理

第一条 为明晰各位教职员工在引导学员报名时对学员缴交费给予优惠的权限,既能考虑到学校的利益又能维护学员的权益,特作如下规定:

1.招生办全体人员只有给学员打9.5折的权限; 2.各分成专业教师可给本专业的学员打9.0折的权限; 3.学校校长、主任只有给学员打8.5折权限。

4.团购、订单培训优惠:订单培训联系人可行使8.0折优惠权限,如果要更低的优惠须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有效;

第二条 为介定老学员报读新专业所享受的优惠,公平、公正、公开对待每一位报名学习的学员,学员交费中应享受的优惠规定如下:

1.老学员重新报读第二个及以上的新专业可直接享受所交学费9.0折优惠。 2.会员介绍新学员参加培训,新学员如申请学费优惠,可享受需交学费的9.5折优惠。

4.会员介绍新学员执行学校《会员手册》规定;按所介绍新学员所交学费的10%(未提前备案者)到20%(按学校要求提前备案者)给予奖励会员,会员奖励不计积分,每个星期的星期三和星期六可领取会员奖励。

5.开发老学员团体报名需5人及以上同时报名且一次性交清学费可直接享受所交学费8.5折优惠;

6、新学员在学校网站上注册可直接享受50元的优惠,但不再享受折扣优惠。

7、各项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第三条 针对操作证未按期年审、操作证遗失、外地操作证需要报考本地操作证等情况的规定:

1.外地操作证需要换成深圳本地的操作证直接按学费的8.0折收费(需检查外地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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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有效证明是我校本专业的学员,因某种原因至使操作证不能正常使用,需重新报考则按学费的7.0折收费,但必须经主任审批后方可有效。

3.现在校就读本专业高级班的学员,因某种原因至使操作证不能正常使用,需重新报考则按学费的6.0折收费,但必须经主任审批后方可有效。

第七章 团体报名管理

第一条 全校教职员工要充分利用网络推广、QQ、电话、博客信息发布、校内学员推广等先进的招生方法,努力开拓市场、挖掘新的学员;同时还要注重对老学员的二次开发或多次开发,为学校开发团报业务。

1.开发企业员工集体报名(一次性报名人数不得少于8人)参加培训和在校老学员5人及以上同时报名一次性交清培训费用都属于团体报名,简称团报; 2.团体报名的收费不得低于学校专业正常收费的80%,安全主任专业不得低于90%才按以上规定计算提成;低于该规定必须和学校协商,但提成奖励折半计算。

3.团报所产生的生源所在单位组织人员的招生费,需提前到教务处办理登记手续,登记的内容有:组织人员的姓名、电话号码、工作单位和职务,否则不给予支付招生费用,校方要对组织人员的个人信息保密。

4.团体报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如开发费用、车旅费、招待费等自行解决,不予报销;

5.团报单位是指企业或政府部门,专业可是学校现有专业或专项培训。 6.团体报名未列入以上条款的其他事项需和教务处协商解决。 7.分成专业教师所开发本专业团报和对本专业招生不享受招生提成。 第二条 团体报名奖励适应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分成专业教师开发的本专业团报不享受此奖励)。 第三条 团体报名提成结算按学费的10%计算支付给招生人员,对首次开发的单位团报按所交学费的12%计算支付给招生人员。

1.招生人员如实填写《月报名提成统计表》,经招生办、教务处签名,交财务办理结算。

2.团体报名的提成结算时间是团报全部费用交清,课时完成50%后当月计算提成,如有学员退费退学,提成要从当月工资中返还给学校。

第八章 学员欠款管理

第六条 为规范学校学员欠款的管理,让经济紧张的学员有一个学习的机会,学校针对没有经济能力一次性交清学费的学员推出欠费学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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