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梁北二井采矿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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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神马集团”)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文〔2008〕22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于2008年12月由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合并设立。原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的前身为1955年9月建矿的平顶山矿务局,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该公司已经成长为一个以煤炭采选业为主,相关产业初具规模的综合型企业,目前拥有生产矿井(公司)26座,核定生产能力33.18Mt/a;在建矿井4座,设计能力4.80Mt/a;冶炼精煤选煤厂6座,动力煤选煤厂7座,设计能力15.40Mt/a;自备发电厂3座,装机容量85MW;焦化厂2座,生产能力1.25Mt/a;并有110kV变电站3座,35kV变电站16座;非煤产业涉及电力、煤化工、交通运输、建筑、机械制造等行业。平煤神马集团2008年度营业收入355.4亿,位居中国企业500强之139位。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2009年中国煤炭企业100强名单,平煤神马集团居第六位。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梁北二井是国土资源部[2005]009号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的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梁北二井(以下简称“梁北二井”)变更而来,期间拟更名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禹九矿,该矿位于禹州煤田梁北勘查区,1976~1980年由河南省煤田地质勘探公司地质四队进行详查,于1980年11月编制了《河南省禹州煤田梁北勘探区详查综合勘探地质报告》。原平煤集团于2004年5月30日以300万元人民币从河南省煤田地质局取得《河南省禹州煤田梁北勘探区(二号井)详查综合勘探地质报告》资料所有权。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矿划字[2005]009号《国土资源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对平煤集团申请采矿权登记的梁北二井矿区范围进行了批复;2006年4月以国土资矿函[2006]35号《关于梁北二井补充勘探有关问题的复函》,同意平煤神马集团对梁北二井划定矿区范围进行补充勘探。原平煤集团授权其控股子公司――河南省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12月30日委托河南省煤田地质局四队对梁北二井进行补充勘探工作,投入勘探费用2850万元,于2006年6月编制了《河南省禹州煤田梁北二井勘探报告》。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受托对梁北二井进行初步设计,于2011年8月

编制了《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禹九矿初步设计说明书》,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矿井以立井开拓,初期设置主、副、风三个井筒,首采区以一个水平上、下山开拓,水平标高-700m。采用走向长壁大采高一次采全高采煤法,设计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系统。原煤产品外运采用铁路运输。

4评估目的

因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梁北二井采矿权新立登记之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需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提供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梁北二井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参考意见。

5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梁北二井采矿权。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矿划字[2005]009号《国土资源部划定矿区矿围批复》及国土资矿划字[2017]015号关于同意延缓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梁北二井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的函载明的范围。采矿权申请人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名称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梁北二井,划定矿区范围由20个拐点圈定(边界拐点坐标见下表及下图),矿区面积为25.7620平方公里,开采深度-300米至-1100米标高,规划生产能力90万吨/年,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至2019年5月31日。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梁北二井采矿权矿区范围坐标表(1954北京坐标系) 点号 1 2 3 4 5 6 X坐标 3777560 3776490 3776880 3775680 3775360 3774430 Y坐标 点号 11 12 13 14 15 16 X坐标 3768560 3767090 3768490 3769100 3769890 3770750 Y坐标

7 8 9 10 3774260 3771960 3771540 3771380 17 18 19 20 3773680 3773995 3776165 3776180 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原平煤集团委托于2006年7月31日对梁北二井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出具了《河南省禹州煤田梁北二井(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九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山连山矿权评字[2006]070号),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评估方法为现金流量法,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即勘探查明资源储量(331+332+333)21758万吨,可采储量9426.16万吨,设定生产规模120万吨/年,矿井理论服务年限56.11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30年、动用可采储量5040.00万吨,采矿权评估价值13265.77万元。2007年3月26 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采矿评认[2007]6号《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确认了该评估结果。

梁北二井属国家出资形成的详查矿产地,该矿勘探由企业出资完成,上述采矿权评估价值包含了企业出资勘探的权益。因采矿权评估价值分割问题,采矿权申请人未能在该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自评估结果确认之日起一年)缴纳采矿权价款,即该矿采矿权价款未进行有偿处置。由于原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已过,经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并经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由平煤神马集团重新委托本公司(原评估机构)对梁北二井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

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8月6日受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梁北二井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2012年9月12日出具了《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梁北二井采矿权评估报告》(山连山矿权评字[2012]065号),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6月30日,评估方法为现金流量法,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即勘探查明资源储量(331+332+333)21758万吨,可采储量5040.00万吨,设定生产规模120万吨/年,矿井理论服务年限61.00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30年、动用可采储量5040.00万吨,采矿权评估价值23177.29万元。2013年6月18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矿评备字[2013]8号《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进行了备案。采矿权申请人未能在该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自评估结果确认之日起一年)缴纳采矿权价款,即该矿采矿权价款未进行有偿处置。

由于原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已过,经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并经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我公司对梁北二井采矿权进行出让收益评估。

2006年6月提交了《河南省禹州煤田梁北二井勘探报告》。梁北二井划定矿区范围(-300~-1100米标高)勘探提交的煤炭查明资源储量(331+332+333)21758万吨,其中(331)2897万吨,(332)6354万吨,(333)12507万吨。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以中矿联储评字[2006]33号文评审通过了该报告,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储备字[2006]358号文对该报告及评审材料进行了备案,本次评估依据该报告进行出让收益评估。

梁北二井范围内没有生产矿井。区外西部主要有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矿)、梁北煤矿、长葛煤矿。

西部相邻的新龙矿设计年生产规模90万吨,目前开采二1煤层,1995年开始基建,2003年10月试投产,2004年12月正式投产,现生产能力已达设计能力。该矿为一对立井开拓,采煤方式为液压支柱一次性采全高,属煤与瓦斯突出、突水“双突”矿井。2005年5月28日最大一次突水水量1300m3/h,现二采面被淹(-650m水平),仅一采面(-550m水平)生产,矿井正常涌水量1600m3/h(含疏排降压600m3/h),瓦斯相对涌出量8m3/t·d,-550m水平曾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最大突出煤量480t,瓦斯4.8万m3。该矿由省国投投资兴建,现由神火集团控股。

梁北煤矿为梁北乡开办的,1975年4月建井,斜井开采,年生产能力5万吨,井底标高-40m,开采七1、七2煤,采面揭露七1煤0.60~1.00m,七2煤厚0.70~1.50m,构造简单,涌水量20m3/h,为低瓦斯矿井。

长葛煤矿为长葛县开办,1970年5月建井,竖井开采,井底标高-160m,年生产能力20万吨,开采七2煤,采面揭露煤厚平均1.20m,构造简单,涌水量80~90m3/h,为低瓦斯矿井。

该矿山矿界清晰,无矿权重叠现象,矿权无争议。

6评估基准日

根据评估委托行为目的,本项目评估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6月30日。评估报告中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基准日客观有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