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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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建设。

2、完成全部信息安全系统建设任务,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主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安全管理系统;配备密钥管理设施、电子认证设施;配全危险品检测设备、警用应急处理设备、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报警设备。

3、建成数字法庭系统、远程庭审及提讯系统。 4、逐步完成所有档案的电子化扫描工作。

5、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审判、后勤管理各软件系统。即电子签章系统、信访管理软件、案件监测统计评估系统、法官绩效评估系统、司法统计、委托拍卖和司法鉴定系统、案件综合数据分析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物资管理系统、电子邮件系统、与政府机关的信息交换系统、司法公开信息查询系统、执行案件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裁判文书查询系统、案件进度查询系统。

第三阶段

1、对前两个阶段中未完成的软硬件系统全部完成,未达标的进行改造达标。

2、整合和完善各类应用系统。建立法院审判数据交换系统、法院信访数据交换系统、公文管理与传输系统。

3、建成互联网申诉管理系统、互联网举报系统、互联网立案审查系统、互联网庭审直播点播系统。

4、开展全市法院上下之间各类业务应用纵向的对接工作,最终实现全业务整合。

5、完善三级专网,为全省法院数据、语音、图像“三网合一”,各类信息资源互通互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6、在省高院的统一规划下做好司法审判基础信息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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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保障基础数据库、公共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数据采集、软件部署、对外公开等工作。

三、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和管理

两级法院要充分重视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和管理,正确认识建设与应用、应用与管理、管理与提高的促动关系,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激励措施、监督和约束机制,以制度促应用,以规范抓管理,充分发挥信息系统效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在三年规划实施的过程中,两级法院应在部署相应软件系统后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下几个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切实贯彻落实:

1、制定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规定。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类网络设备将大幅增加,两级法院要不断完善计算机网络管理方面的规定。明确各类设备的管理人员和操作规范、日常维护职责和注意事项、软硬件故障的排除程序和方式、发生责任事故和违规操作的处理措施,以充分保障数据和设备安全,网络运行通畅。

2、制定有关审判流程管理的规定。两级法院要利用审判管理软件的节点控制功能对全院所有案件实行网络立案、分案、审理、跟踪监督、催办督办、检查和归档。根据职责分工科学合理的设定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环节,明确界定案件信息的录入人员,制定具体可行的处罚措施。中院要进一步完善《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要求,履行好确定的职责。各县区法院没有制定审判流程管理规定的要结合本院案件管理模式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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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已经制定的要对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

3、制定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两级法院要根据有关保密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定,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涉密的服务器、终端、移动存储介质要实行专管专用,对内外网设备实现物理隔离,按照系统安全和应用安全的要求,安装防毒、认证、访问控制等相关客户端软件,设臵和管理好用户密码及权限,对网络资源和应用系统实行访问、授权控制,共享采用宽泛授权,专用采用细致授权。

4、制定有关办公自动化管理的规定。办公自动化软件系统将法院的日常行政事务纳入网络化管理,两级法院要根据所部署软件的特点,结合本院实际,制定详细合理的公文流转、综合事务、后勤管理规范,在保障便捷办公的基础上,实现日常办公无纸化、事务管理智能化。

5、制定有关案件评估和绩效考评系统应用管理的规定。案件监测统计评估系统、案件综合信息分析系统、法官绩效评估系统、法院人事管理系统等软件组成了案件评估和绩效考评系统,两级法院要针对所部署软件的不同侧重点和数据类型要求,合理确定各项指标,统一或单独制定相应的系统应用规范,充分发挥软件系统的客观性、科学性,减少人为因素干扰。

6、制定有关单项业务系统应用管理的规定。法院信息化建设涉及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各类单项业务应用系统是法院信息化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两级法院对陆续建立的各类单项应用系统要制定相应的应用管理规定,如数字审委会系统、电子档案系统、数字法庭、电子阅览室、数据上报传输平台等。

7、制定有关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录入和审核的规定。中院已经在甘肃省法院系统门户网站上建立了主页,各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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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三年规划的第一阶段建成各自法院的主页。两级法院要参照省高院有关信息报送、录入和审核的规定,制定本院相应的管理制度。中院要确定本院各部门、各基层法院的信息报送范围、程序、时限、数量和质量要求,确定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和舆情监测人员,明确录入时限、录入人员,制定审核流程,划分审核权限,制定奖惩措施。

8、制定本院开发的其他信息系统的管理规定。两级法院要根据实际需求,不断挖掘自身潜力,积极与技术公司合作,开发出具有本院特色的信息系统,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管好用好软件系统。中院要完善内部网站的管理规定,明确各庭室审判人员、内勤、通讯员、网络管理人员、文档打印人员的责任分工和联络机制,制定信息发布的范围、数量、时限、监督、考评规定,使内部网站真正发挥作用。

四、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支持配合。全市法院要把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专门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级领导要积极配合,带头学习、应用信息化网络系统,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相互配合。

2、科学指导,稳步推进。要以满足审判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点,有所侧重,先急后缓,稳步推进。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设备选型要具备一定的先进性和可扩展性,软件系统做到全省统一、上下对应,以实现信息网络的最大效益。

3、建强队伍,保障运行。全市法院要加强信息技术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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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建设,通过向地方政府争取编制,或在不增编的情况下内部调整解决机构问题。按照省高院三年规划中的要求,中院配备1-3名专职管理人员,各基层法院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技术人员。两级法院的网络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信息化系统的良性运行,深入学习研究,提高解决技术故障的技能,积极探索法院信息化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逐步转换角色,积极探索外包、托管等多种运维方式,提高运行维护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4、加强培训,提高能力。要建立干警信息化应用的全员培训制度,将网络应用培训纳入干部专业培训内容,切实有效地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对象、不同层次的培训,通过培训尽快提高干警应用信息化网络系统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培训,熟练掌握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技能。要制定信息化应用目标考核制度,将信息化应用状况纳入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评比内容。

5、靠实责任,强化监督。要建立考核监督长效机制,从审判和执行工作重点环节入手,以系统内臵静态关卡为节点,设立综合和各分项考核标准,通过流程跟踪,动态监督的方式,把信息系统运行中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职责落到实处,实绩摆在面前。

6、技术指导、互动互促。要树立全市法院一盘棋的思想,上下级法院之间要多联系、多沟通,中院在建设规划、设备选型、组织实施等方面要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各基层法院之间要多交流、多学习,互动互促。决不能出现偏离省高院规划要求和全市法院统一建设标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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