贮存与运输管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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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SMP-ZCYS002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文件密级 一般 XXX公司 仓库管理制度 1 目的

第 3 版 为规范公司仓库物资管理,满足市场、生产需要,提高物资周转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库区物资的标识、搬运、贮存的管理。 3 职责 3.1 总经理

3.1.1 负责2000元及以上不能正常销售产品处理意见的审批。 3.1.2 负责滞销退货产品处理意见的审批。 3.1.3负责成品库退货、滞销折价产品价格的审批。 3.2 产品制造总监

3.2.1 负责《盘库处理报告》审核。

3.2.2 负责《移回产品申请》、《费用扣款明细表》的审批。 负责2000元及以上不能正常销售产品处理意见的审核。 3.2.3 负责2000元以下不能销售产品处理意见的审批。

负责原料库、包装库滞领物资和成品库滞销产品处理意见的审核、上报。 3.2.4 负责原料库、包材库、成品库库龄分析报告的审核、上报。 3.2.5 负责本制度的审核。 3.3 采购部部长、质量部部长

3.3.1 采购部部长负责超限使用物资的审核。 3.3.2 质量部部长负责超限使用物资的审批。 3.4 仓库保管员

3.4.1 负责各库出入库、保管、养护、盘点和退货等的管理。 3.4.2 负责库龄分析及滞领(滞销)物资处理意见的上报。 3.4.3 包装库负责审批后超限物资出入库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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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作要求和内容 4.1 入库管理

4.1.1 物资到库后,由保管员对物资外观初检,并依据清单所列的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清点核对,准确无误后安排入库暂存,挂货位卡和待验标识卡。 4.1.2 到货数量与订单数量要求管理:

4.1.2.1 原料仓库到货数量原则应不大于订单数量的10%; 4.1.2.2 包装库到货数量原则应不大于订单数量的5%;

4.1.2.3 到货数量超出订单数量要求时,由采购专员在货到三天内签报直管部门领导、产品制造总监审批后处理,否则对超出计划物资由采购员办理退货。

4.1.3 原料库、包装材料库保管员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通知质量部门取样人员到达库区进行取样,检验合格放行后,挂合格标识,办理入库手续。

4.1.4 成品库保管员在质量部出具产品检验报告单并放行后,处理物料搬运单,同时将待验标示卡更换为合格标示卡。

4.1.5 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采购计划外的物资;

--超采购计划且未有办理签报审批的采购物资; --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采购物资。

4.1.6 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保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办入库手续。 4.2 在库管理

4.2.1 物资放置:物资应定置管理,摆放整齐,离墙、离地、离柱、货间等留有的距离应符合五距要求,并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4.2.2 物资标识:在库物资要分类分批摆放,出入库及时变更货位卡结存数量,保持货卡一致,要有明显的状态标识,待验、合格、不合格分别用黄、绿、红色标识。库区划分:合格区、待验区、不合格区,不合格品应专区存放。

4.2.3 温湿度要求:原辅料库中阴凉库温湿度0-20℃、45-65%,原辅料库中常温库温湿度30℃以下、55-75%;包装库、成品库温湿度0-30℃,45-75%。 4.2.4 仓库防护:仓库通风良好,防火、防潮、防鼠、防霉等设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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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原料库贮存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应定期养护管理,并填写养护记录;固、液体(挥发性的)原料、辅料应专区存放;毒性、贵细药材应专库或专柜加锁存放,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存放,并单独记录。

4.2.6 包装库标签、说明书应设专库、专柜加锁保管,严防流失,未经批准人员不得进入库区。 4.3 出库管理

4.3.1 物资出库遵循先进先出、易变先出和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4.3.2 原辅料依据生产投料单发料;包材依据生产部统计员提交计划数量发货;成品库依据提货派车单发货;样品、零售产品出库凭制造物流部开具的加盖领料专章的物资领料单出库。

4.3.3 物资出库后,保管员和收货人共同清点数量,双方签字确认,并立即填写货位卡,并核对出库数量及结存数量。

4.3.4 标签、说明书按照实际需要量领取,仓库依据批包装指令计数发放,由领用人核对、签名。

4.3.5 超限使用包材凭超限使用报告进行发放,在首次发放时应将化验报告单及超限使用包材超限使用报告一同移交生产部。

4.3.6 生产急用时,超限使用包材须由采购保障部部长与质量部部长协商确定使用后,方可发货。

4.3.7 成品库保管员核对检验结果和产品放行卡,按照提货凭证要求安排、监督装卸人员对发货产品进行防伪防窜扫描、发货,对不需扫描的,直接发货。

4.3.8 成品出库原则上30件以内产品不能出现2个以上批号,50件以内不能出现3个以上批号;装车高度不得超过2.6米。

4.3.9 成品出库时需配备发货产品检验单和收货回执单,并建立产品销售记录,保证每批发货产品真实性和可追溯性,记录内容包括:发货日期、产品名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检验单号、数量、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承运者、交付控制等。 4.4 退货管理

4.4.1 对检验不合格物料,或使用中挑出的不合格包材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协调退货,并及时办理退货手续,原则上不合格物料在库存放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物料,由仓库保管员上报上级领导和采购部门出具处理意见,按批复意见处理。 4.4.2 成品退货要有符合规定的退货申请,保管员审核领导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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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成品库保管员接收退货必须索要有退货单位收货章确认的《退货验收单》或退货单位证明。

4.4.4 保管员根据退货申请和《退货验收单》或退货单位证明清点退货,如有不符,以实收数量为准,并注明详细情况。

4.4.5 退货包装完好时,清点件数,破损及非整件包装的,需逐个小包装打开检查,对疑似变质、假冒的产品立即通知质量部审核、确认。

4.4.6 保管员根据实际收到退货数量,打印《销售退货通知单》,并由交货人签字。 4.4.7 《销售退货通知单》的传递及账务处理执行《退货管理规定》。 4.4.8 接到退货10日内根据质量部开出的退货处理意见交生产部处理。

4.4.9 异地配送中心《移回产品申请》需生产部长批准,并由销售部在申请的签报中明确责任人和应扣包装费用金额(每件**元)。每月5日前由销售人员汇总提报《费用扣款明细表》,内容包括:品种、数量、责任人、费用金额等,报生产部长审批后转销售财务部实施扣款,同时报送责任人部门领导。

4.4.10 每半月统计退货处理情况,对由滞销退货形成的不能正常销售的产品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处理建议,报生产部长批准后执行。 4.5 盘点管理

4.5.1 保持仓库物资帐实相符。仓库盘点以保管员自盘为主,每月月底对在库物资全部盘点一次,并出具盘点报告,上报上级领导,盘点有异常的需逐级上报,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处理。

4.5.2 每笔出入库数量及时录入系统并核对结存量,保证账物卡数据一致。

4.5.3 仓库物资每年年末由运营会计部牵头,仓储组配合,对库存物资进行彻底清盘。 4.5.4 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盘盈、盘亏、保管中出现的损失,由保管员在盘点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盘库处理报告》,写明盈亏、损失原因,经生产部长确认审核后转财务部批准后处理账务。

4.5.5 对盘点发现短少、损坏等责任事故的,按公司《管理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4.5.6 对仓储滞领(滞销)时间在半年及以上的物资,保管员对其数量、批次、进货时间、滞领(滞销)原因进行统计分析,报生产部长及相关部门领导。

4.5.7 滞领(滞销)物资的处理:保管员拟定处理申请—产品生产部总监--财务批准执行。 4.6 现场管理

4.6.1 库区周围保持清洁、整洁、无积水、无杂物、无蚊蝇滋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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