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问答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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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原料复杂的加工或配方食品,统一使用折算系数6.25。不同食品中蛋白质折算系数见下表。

表3.蛋白质折算系数

食 物 小麦 全小麦粉 麦糠麸皮 麦胚芽 麦胚粉 燕麦 大麦、黑麦粉 小米 玉米 大米及米粉 坚果、种子类 巴西果 花生 杏仁 核桃、榛子等 折算系数 5.83 6.31 5.80 5.70 5.83 5.83 6.31 6.25 5.95 5.46 5.46 5.18 5.30 其它食品 食 物 鸡蛋 鸡蛋(全) 蛋黄 蛋白 肉类和鱼类 动物明胶 乳及乳制品 酪蛋白 人乳 豆类 大豆 其它豆类 折算系数 6.25 6.12 6.32 6.25 5.55 6.38 6.40 6.37 5.71 6.25 6.25 注:引自《中国食物成分表》第一册,2002 (二十三)关于脂肪及其含量。

脂肪的含量可通过测定粗脂肪(crude fat)或总脂肪(total fat)获得,在营养标签上两者均可标示为“脂肪”。粗脂肪是食品中一大类不溶于水而溶于有机溶剂(乙醚或石油醚)的化合物的总称,除了甘油三酯外,还包括磷脂、固醇、色素等,可通过索氏抽提法或罗高氏法等

方法测定。总脂肪是通过测定食品中单个脂肪酸含量并折算脂肪酸甘油三酯总和获得的脂肪含量。

(二十四)关于碳水化合物及其含量。

碳水化合物是指单糖、寡糖、多糖等的总称,是提供能量的重要营养素。

食品中碳水化合物的量可按减法或加法计算获得。减法是以食品总质量为100,减去蛋白质、脂肪、水分、灰分和膳食纤维的质量,称为“可利用碳水化合物”;或以食品总质量为100,减去蛋白质、脂肪、水分、灰分的质量,称为“总碳水化合物”。在标签上,上述两者均以“碳水化合物”标示。加法是以淀粉加糖的总和为“碳水化合物”。

(二十五)关于食品中的钠。

食品中的钠指食品中以各种化合物形式存在的钠的总和。食盐是膳食中钠的主要来源。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健康成年人每日食盐摄入量不超过5g,中国营养学会推荐每日食盐摄入量不超过6g,但膳食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盐平均摄入量远高于中国营养学会推荐水平。过量摄入食盐可引起高血压等许多健康问题,因此倡导低盐饮食。

(二十六)关于反式脂肪酸。

反式脂肪酸是油脂加工中产生的含1个或1个以上非共轭反式双键的不饱和脂肪酸的总和,不包括天然反式脂肪酸。在食品配料中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时,应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

配料中含有以氢化油和(或)部分氢化油为主要原料的产品,如人造奶油、起酥油和代可可脂(未使用氢化油的除外)等,也应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

(二十七)如何使能量与核心营养素标示醒目。 使能量与核心营养素标示更加醒目的方法推荐如下:

* 增大字号

* 改变字体(如斜体、加粗、加黑) * 改变颜色(字体或背景颜色) * 改变对齐方式或其他方式。

如下表,营养成分表中增加了钙、维生素C和铁的标示后,能量及核心营养素用加粗的方式使其醒目。

营养成分表

项目 能量 蛋白质 脂肪 碳水化合物 钠 维生素C 钙 铁 每100g kJ g g g mg mg mg mg 营养素参考值% % % % % % % % % (二十八)关于营养成分含量的标示。

应当以每100克(100毫升)和/或每份食品中的含量数值标示,如“能量1000kJ/100g”,并同时标示所含营养成分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营养成分的含量只能使用具体的含量数值,不能使用范围值标示,如“≤XX”、“≥XX”,“40-1000”等。

(二十九)关于营养成分“0”界限值。

“0”界限值是指当能量或某一营养成分含量小于该界限值时,基本不具有实际营养意义,而在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上有较大风险,因此应标示为“0”。当以每份标示营养成分时,也要符合每100g或100ml的“0”的界限值规定。

(三十)关于营养成分的名称和顺序。

营养成分应按本标准表1第1列名称和顺序标示。当某营养素有两个名称时,如烟酸(烟酰胺),可以选择标示“烟酸”或“烟酰胺”,也可以标示“烟酸(烟酰胺)”。

(三十一)关于营养成分的表达单位。

营养成分的表达单位应按本标准表1第2列要求标示,可使用中文或括号中的英文表达,也可两者都使用,但不可以使用其他单位,如维生素D的含量单位只能用“微克”或“μg”标示,不可以用国际单位“IU”标示。规范表达单位对推行营养标签、便于消费者理解、产品比较等有重要作用。

(三十二)关于营养素参考值(NRV)。

营养素参考值(NRV,Nutrition Reference Values)是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高低的参考值,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营养成分含量与NRV进行比较,能使消费者更好地理解营养成分含量的高低。

“营养素参考值”和“NRV”可同时写在营养成分表中,也可只写一个,如“营养素参考值(NRV)%”、“营养素参考值%”或“NRV%”。规定了NRV值的营养成分应当标示NRV%,未规定NRV值的营养成分仅需标示含量。鼓励企业通过标签或其它方式正确宣传NRV的概念和意义。

本标准附录A给出了规定的能量和32 种营养成分的营养素参考值(NRV),供计算使用。对于NRV 值低于某数值的营养成分,如脂肪的NRV为≤60g,在计算产品脂肪含量占NRV的百分比时,应该按照60g来计算。饱和脂肪、胆固醇也采取类似方式计算。

(三十三)关于未规定NRV的营养成分。

标准附录A给出了能量和32种营养成分的NRV值。一些允许标示的营养素,如糖、不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等营养成分尚无NRV值。对于未规定NRV的营养成分,其“NRV%”可以空白,也可以用斜线、横线等方式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