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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八项制度

先生店乡范庵初中 2014年8月30日

目 录

一、财务管理制度

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内部牵制制度 四、财产清查制度 五、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六、资产管理制度 七、公务招待费管理 八、预算管理制度

一、总务、财经管理制度

校长对学校的总务,财经,校产管理负总责,总务主任具体负责总务,财经,校产管理,报账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精通财会业务,严格执行区结算中心和乡中心学校规定的财务制度,管理好学校一切收支,做好学校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好各项资金。以服务教学为宗旨,特订以下制度。

1、严格财经管理制度。财经管理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代收经费和上拨经费的使用严格按预算执行,按要求记账、报账,学校定期向教职工公布财经开支状况。

2、学校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一支笔审批。

3、一切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开支发票必须先审批后报销。票据要规范,合法,有效。否则不予报销。发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不符合手续开支报账员不得付款。(1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先请示校长同意;200元以上的开支需经集体研究;1000元以上的报中心校校长同意;5000元以上的报教育局同意方可实施。)

4、坚持勤俭办学,严格控制非教学开支,最大限度控制招待费开支,接待来人事前必须经校长同意,并且对等作陪,每年招待费不得突破上级核批的预算数额,大型活动一律不下饭店,由学校妥善安排生活。

5、因公差或购物等需从校暂借现金的,必须经校长同意审批,经手人必须在开支后三日内销账。

6、学校建设土木工程,包工由两人以上决定,大型工程学校组建班子预算,并按国家项目管理的规定进行招、投、议、标,依法规范操作,并按要求完善各种手续和资料。

7、因公出差,根据实际情况给与报销差旅费。出差先生店,报销来回车费6元。出差六安市区的,报销来回车费16元,生活补助及市内车费10元,合计24元。正常出差,未经校长同意,不允许随意购烟。

8、各班级的作业、代收代管经费,要做到人据相符,在开学后的一周内,与各班主任进行核对,无误后班主任签字,方可入账。

9、建立清算小组,定期对学校的财经,校产进行清算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清算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学校领导班子,全体班主任,全体教职工民主推选的教师代表,总人数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

10、实行财务公开制度,一切收支定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报账员必须按上级要求及时做分类账,流水账,校产账。

11、课桌、板凳、门窗、玻璃、灯具、墙壁承包给各班主任保管,定期检查,非正常损坏由班主任找到责任人负责修复,如不修复,学校找木工修复,一切工料费从班主任津贴扣除。

12、每学期末由工会小组负责组织学校全体财经小组成员并吸收班主任和其他有关同志参加对学校账务进行清算。对清算结果及时向教职工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

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加强会计工作管理,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具体要求,制定我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如下:

1、会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政策法规,熟悉各项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遵守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管好用好学校经费。

2、严肃认真地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复核,审核每笔收支业务的原始凭据,报销凭证和其他附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负责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掌握各个项目的列支要求,熟悉和了解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4、加强对各种票据的管理和发放,做好回收审查。

5、严格财经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学校的各项财经活动。代收经费和上拨经费的开支严格按要求记账报账,并定期向教职工公布财经收支状况。

6、票据要规范、合法。符合预算开支项目要求。发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后会计方可接收,否则会计人员不得接收入账。

7、加强对各种票据的管理和发放,做好回收审查和上交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装订保管工作。

8、会计人员必须做好流水账和分类账。各项收支做到日清月结。按中心学校要求及时报账。

三、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内部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学校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特制订《范庵初中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1、学校的任何一项经济业务活动,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或相关部门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确保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和办和规范化。

2、财会工作遵循职务分离和账、钱、物分开的原则。办理采购业务事项的经办人员、证明人员、验收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职权明确,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3、学校收入的范围、标准等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各项财务支出和预付、暂付款都要经校长审批后由相关人员办理。各项收入必须开具规范票据。校长要经常检查发生的收入是否已及时入账。

4、会计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岗位职责范围内办理会计事项,不得越权,不得失职。账务处理必须按规定办理。

5、坚持小审批后办理的原则,任何一项经济业务活动必须进过授权批准后才能实施。 6、坚持钱、物、账独立分管。管理钱、物、账的人员必须独立分开,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以防舞弊。

7、建立完整的记录体系,学校对一切经济活动应有完整的记录,并进行分类、整理和监督,以保证所有的经济业务活动反应在会计账簿与报表中。

8、出纳人员要及时记录各项经济活动,做好流水账和分类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9、会计人员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办理经济活动业务时,做好对各项经费、固定资产使用的监督与控制。

四、财产清查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财产物资的安全,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强财产管理,挖掘内部潜力,加强财产使用效力,杜绝学校资产非正常的流失。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需要,建立对学校的各项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等进行定期清查制度。

1、 财产清查的范围为: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教学仪器等、其他设备、图书、低值易耗用品等。

2、学校成立以总务主任为组长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具体分工,任务到人。财产清查由总务处主任负责组织,会计协助进行,并组织相关人员具体实施,

3、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教学仪器等、其他设备、图书每学期末清查核对。一般在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低值易耗用品每月盘点核对各处室的记录,期末利用学生考试后至放暑假时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清查。

4、总务主任要指导会计建立固定资产帐簿和低值易耗品领用帐簿,固定资产帐簿设置为总分类帐一本,明细帐若干本。分类帐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类、专用设备类、其他设备类与图书类。低值易耗品领用帐簿应将新购买的财物凭票据要及时验收入帐,做到及时登帐。

5、清查中对新增和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明确反映,及时出、入帐,防止资产流失,保证“帐帐、帐表、帐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