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塘东华科技创业园定稿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湖塘东华科技创业园定稿更新完毕开始阅读60443c4533687e21af45a90b

1、协助企业疏通资金渠道,可视项目情况按有关规定向孵化企

业参股或提供企业基金、种子资金、担保基金等风险投资的支持,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2、负责指导企业申报各级科技攻关、火炬、星火、新产品开发

等计划,争取资金支持,享受优惠政策; 3、协助企业落实可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4、提供税务、财务等咨询代理。 第十七条 科研生产服务包括:

1、协助组织技术鉴定、产品鉴定、成果登记及报奖等工作; 2、协助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和认定高新技术产品;

3、协助企业进行产品标准的选择、起草、修改、制定,组织行

业标准的评审、审定、代理备案等服务和咨询; 4、专利申报咨询和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5、组织有关专家协助企业进行项目论证及难题攻关; 6、协助企业解决科学试验及产品检测条件。 第十八条 市场信息服务包括:

1、提供国际、国内最新技术动态、科技信息和国家新出台的相

应政策、法规以及合同公证等咨询服务;

2、组织入驻企业参加国内外举办的有关学术交流、技术交流、

产品信息发布等方面的会议和活动,寻找国内外合作伙伴; 3、通过全国创业服务中心网络系统,为企业发展开拓市场提供

服务;

4、组织企业间的联谊活动,交流企业发展经验,开展业务合作。 第十九条 人事文档服务包括:

1、为企业推荐、引进人才,负责组织人员招聘; 2、协助办理人事调动,接转组织关系,提供代管档案; 3、协助办理养老保险等社会统筹;

4、代办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定等; 5、为企业代管、代报财务和统计报表; 6、组织企业统一进行工商年检等。

第二十条 创业部为孵化项目和孵化企业提供的优惠服务,其收费标准不超过所提供服务的成本。

第二十一条 孵化项目和孵化企业需要创业部提供特殊服务的,应向创业部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章 孵化企业毕业标准

第二十二条 已经孵化成功的企业,应当向创业部提出毕业申请,由创业部根据孵化企业毕业标准进行验收后,准予毕业。

第二十三条 孵化项目或孵化企业的孵化期最长不超过三年,从签订培育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孵化期未满三年,提前达到毕业标准的孵化企业,可以提前毕业。孵化期满仍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孵化企业,如确需延长孵化期限的,应向创业部提出书面申请,如实说明理由,经创业部批准,可以延长孵化期限,但延期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四条 孵化期间,创业部定期对孵化企业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孵化企业,创业部应当及时反馈考核意见,帮助企业分析原因,寻找对策。连续二次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孵化企业,创业部有权终止孵化。

第二十五条 孵化企业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从创业部毕业: 1、有两年以上的运营期,产品开发实现商品化和产业化,主导

产品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市场营销体系健全,有稳定的客户,能基本适应市场的变化;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效益显著;

2、企业领导核心已基本形成,企业负责人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

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3、企业技术力量能保证批量生产所需技术、生产工艺要求,一

般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生产、技术、人

事、财务、物资、营销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有可靠的融资渠道,能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

第二十六条 毕业后的企业应留在高新区内继续发展,否则应返回原享受的各项优惠所得。

第六章 优惠政策

第二十七条 入园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省、市、区针对科技园制定的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 入园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过程中,可申请科技园专项风险基金或创业基金。

第二十九条 科技园办公室负责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推荐,报省科技厅审查、认定。

第三十条 对大学科技园投资的引荐者,按学校规定的有关引资奖励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高新区管委会对入园企业开设“绿色通道”,针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土地使用等手续,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第七章 进驻企业义务

第三十二条 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做到合法经营,如有违法现象,经查实将取消其享受税收返还政策资格。

第三十三条 接受科技园管委会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遵守科技园的各项制度。

第三十四条 建立企业财务、人事、技术管理等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五条 按规定交纳房屋租金及各项服务性收费。 第三十六条 每季度向科技园报送企业财务报表及有关企业的产品开发进度、纳税状况、人员安置情况等资料的统计报表。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兰州交通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

常州市永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