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的逻辑线索及评价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浅析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的逻辑线索及评价更新完毕开始阅读60f083eff8c75fbfc77db2eb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西方政治思想史

(小论文)

学 号:07133119

专 业:政治学与行政学

学生姓名:贺红超

任课教师:陈玉霞

2009年11月

浅析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的逻辑线索及评价

贺红超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学院

摘 要:孟德斯鸠深受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实践的影响,他的三权分立思想直接起源于洛克的三权分立理论

但是孟德斯鸠重新铸造了三权分立学说,突出了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根本内涵和价值,产生了深远影响。实际上,三权分立思想影响了后来美法等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对后世特别是资产阶级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近现代宪政制度的根本原则。

关键词:孟德斯鸠 三权分立 逻辑线索 评价

本文着重讨论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形成的逻辑线索,并对孟氏的分权思想进行评价。

孟氏三权分立思想的理论来源和实践来源:

有人认为,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曾经有过分权制衡的思想。而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既有它的理论来源,也有它的实践来源。理论来源就是英国约翰洛克的分权思想,实践来源就是英国君主立宪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实践。

在《政府论》中,洛克第一次系统阐述了资产阶级的国家分权理论,对政体做了经典性的论述:人们让出自己的部分权利,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上组建政府。政府有两个功能:制定法律和运用社会力量来执行法律。实际上,这也是政府根据社会契约所拥有的两项权利,当然制订法律和执行法律的权利不能由一批人同时拥有。如果一批人同时拥有这两项权利,就会在制订和执行法律的时候谋求自己的利益,也就侵害了其它社会成员的利益,进而违反了国家和政府的目的。

因此约翰洛克极力强调制订法律的权利和执行法律的权利的分离和相互制约,认为这是防止国家权力腐败,对抗专制制度,保障国家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按照洛克的分权理论,英国建立起了君主立宪制度,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英国社会生产力、科技文化等的快速发展。

洛克分权思想在英国的实践就成为了后来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学说建立的现实来源。孟德斯鸠在英国居住过两年,研究了英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和民俗风情,参加了英国立法机关的讨论、立法和行政机关的权利划分与制约,收集了大量资料,对英国的政治自由颇为赞赏,并把英国的议会君主立宪制是为理想的政治制度。以英国的政治体制为蓝本,结合当时现实政治的需要,孟德斯鸠在洛克的基础上,完整、明确地提出了立法、行政与司法三权必须分立的思想,而且提出了三者相互制衡的原则。但是孟德斯鸠是从政体和政治自由的角度来对三权分立学说的论述的。

孟氏对三权分立思想的论述:

孟德斯鸠结合前人对国家的划分方法,把国家划分为共和政体(包括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提出即使在民主制下,人民掌握了权力,也可能会滥用权力,当人民违背法律而运用权力的时候,这样的国家就不是自由的国家,这样的国家就不存在政治自由了。同样,在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之下,就更容易出现践踏自由的情况,更难实现政治自由。所以说,一个国家公民的自由程度并不完全取决于整体制度,而是取决于这个国家权利是有限的,还是无限【1】 的。

【2】

自由仅仅意味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国家的权利是无限的,那么即使是共和制国家,公民的自由依然得不到保障;相反,如果国家的权力是有限的,那么即使是君主制国家,公民的自由依然可以得到保障。

孟德斯鸠还指出:“一切有权利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移的一条

【3】

经验。有权利的人们使用权利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国家权力要是有限的,就必须要受到限制,那么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分权。自然地,孟德斯鸠就结合当时的政治实际,提出了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项权利,使之相互制约,以到达有限的国家权力这一目的,进而实现政治自由。

对孟德斯鸠三权分立思想的评价:

一方面,是其积极意义,孟氏的三权分立思想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第一、三权分立和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思想追求的是保障自由、民主和公正,这一思想被写进了《人权宣言》和《独立宣言》,对世界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巨大而又深刻的影响。孟德斯鸠的理论曾被欧美资产阶级革命家用作反对封建君主专制的思想武器,尤其是他关于分权和法制的理论被一些资产阶级国家所直接采用,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起到过重要作用。

第二、三权分立学说反映了早期资产阶级在政治的要求,根本目的是为了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在立法权上,由人民通过投票选举产生立法机关,立法权代表全体公民,而国王要根据立法机关制订的法律来行使行政权。在司法权上,由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并依据固定的法律进行审判。这样实质上限制了君主的权力,反映了资产阶级经济发展后,要在政治上取的权利的要求。

第三、三权分立的理论改进了洛克关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离及制约的理论, 使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相互制约, 而且最终成为一种具有操作性的完整的权力制约理论。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孟德斯鸠在理论上明确了司法独立原则。按照洛克的主张,虽然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是独立的,但两种权力实际上都是由国王来掌握,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则明确、彻底地提出了“司法独立原则”。孟德斯鸠在分权思想史上的贡献之一,就是在理论上首次明确了“司法独立”原则,从而把洛克的“两权分立论”发展为“三权分立论”。从整体上,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比洛克的分权学说更加完整,更加清晰,更有逻辑性,是对分权思想的很好继承和发展。

另一方面,是其消极意义,孟氏的三权分立思想并非是完美的,这个学说无法离开它产生的时代背景,从而三权分立思想有一定的局限性。

第一、在立法权和司法权上,封建贵族保留了一定的特权。孟德斯鸠提出公民都应该有投票权,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出身高贵、拥有财富或者名声显赫的贵族应该和普通大众不一样。普通公众在数量上肯定是超过贵族的,为了防止公共自由奴役贵族,贵族要享有更大的投票权,一人两票是合适的。而且为了防止平民对贵族构成侵犯,贵族组成一个自己的立法机关是必要的,并与有选举产生的团体共同行使立法权,允许各自维护自身的利益,有自己的见解。而且贵族团体是世袭的,它不具有制订和修改法律的权力,但是具有取消别人所做决定的权力。在司法权上,贵族要由贵族法院进行审判,因为贵族由于出生、财富和声望会受到平民的妒忌,如果由平民选出的法院来审判,就会处处和他们为难,侵犯他们的尊严和利益。这体现了孟氏对封建贵族利益的保护,实际上是体现对封建阶级的妥协。

第二,孟德斯鸠关于三权分立的学说,直接反映了早期法国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要求,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关系。而他所说的“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也只不过是资产阶级的自由,即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范围内的自由,包括贸易自由、买卖自由等等。从这个角度来说,孟氏的三权分立思想也具有很大的阶级局限性。

第三、孟氏论述行政权时,说到行政权执行国家的意志,应该掌握在国王手中,以便有助于解决国家急需迅速处理的事务。行政权根据需要规定立法机关会议的召集时间和期限,并有权制止立法机关的越权行为。但是立法权不应该对等地限制行政权,也无权审讯行政者本身及其行为,因为行政者本身应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行政权通过它的“反对权”参加立法,但是不参与立法事项的讨论,甚至无须提出法案,并且由行政权直接领导军队。这样还是给予了国王很大的权力,根据这样的设想,国王还是可以腐蚀立法权和司法权,是三权分立思想革命不彻底性的体现。

不管如何评价,三权分立学说在产生的初期的积极意义是不能忽视的,它体现了阶级分权的需要,孟氏用它为贵族争取权力,抵制和削弱国王的权力,防止君主专制。作为职能分工的作用,孟氏用它确保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防止滥用权力。

无论从政治理论的发展,还是从人类社会政治实践发展的历史来看,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在确实改进了洛克的思想,推动了分权思想的深化。它为贵族争取了权力,抵制和削弱了国王的权力,防止君主专制,防止滥用权力,确保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孟德斯鸠的学说对法国和西方各国的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他的分权制衡理论经过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的政治实践,已成为现代西方政治的主要组织原则之一。总之,三权分立思想不仅对国家的政治现代化产生了强大的推动作用,而且直至现在,仍有着巨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北京出版社.2007年10月.第70页 [2]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北京出版社.2007年10月.第67页 [3]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北京出版社.2007年10月.第67-68页 [4] 吕媛媛.浅论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大众文艺.138-139

[5] 宋全成 严引珠 刘 群.论孟德斯鸡的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理论.青岛海洋大学学报.199902 [6] 王爱琦 王寿林.分权制衡理论评析.浙江学刊.200403

[7] 王玉峰.对洛克和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一种考察.南都学坛.200807 [8] 罗 御 谢 超.论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0601 [9] 尹志学.分权制衡与现代法治.法律科学.199804

[10] 蔡东丽 谢加书.政治自由与三权分立的密切关系.绥化学院学报.200604 [11] 刘 芳.刍议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肇庆学院学报.200412 [12] 许明龙.小议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之本意. 史学理论研究.140-142 [13] 马啸原.西方政治思想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