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安乐死在不应该合法化(反方)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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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将带领各位回归现实,从中国具体国情与安乐死具体实施难度的角度出发,进一步说明,安乐死在中国不应该合法化!

首先,从实施安乐死的各项标准来看,安乐死实施不具有可行性 安乐死定义的本身具有很多严格的标准,什么是真正的不治之症,什么是所谓的无法救治,什么又是准确的濒临死亡?一切都无法攻克的现实问题!早先将安乐死合法化的荷兰等国家在实施安乐死标准方面依然存在很多漏洞,这也导致荷兰等国在安乐死的问题上并未因合法化而平息,反而越演越烈!在处于弱势的患者和处于强势的亲属、医生之间,如何保证权利的平衡,这是难以攻破的现实问题!

其次,从实施安乐死的具体操作来看,安乐死实施不具有可行性 医疗设施不完善,医务人员素质普遍有待提高的情况下,病人死亡时间与安乐死实施批复时间是否可以准确把握呢?试问,如果人已经死了,程序还没走完,那么安乐死有没有达到我们想要的目的呢?再者,掌管一个人的生死大权,我们又该如何下放,下放给谁呢,是一个人,两个人,还是一百人,两百人啊!生死大权下放之后,又会引起怎样的社会动荡,我们无法估量!据中国环球时报报导,在荷兰的7000起安乐死案件中,非自愿安乐死比例高达41%。老年患者对其主治医生甚至家属越来越不信任,为了不成为安乐死的对象,老人和患者开始向周边国家逃亡。调查显示2002年后,这种逃亡现象还在不断增加。

最后,从中国经济、法律、民众现状来看,安乐死不具有可行性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不高,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更是参差不齐,惠及民生大众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尚未建立,缺乏完善的医疗救护和基本的法治保障。安乐死的定义中的无法救治的标准也因这一状况而无法准确判定,公民自愿摒弃生命权利的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掺杂着许多无奈的其他原因,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权利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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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中国民众中大多数对于安乐死认知模糊。中国农村建设报2008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占中国人口80%的农民群体中,只有12.1%的人听说过安乐死!而现存的大多数调查采访也只是在北京上海等城镇地区进行或特定人群中进行的,根本不具有权威性。

综上,我方坚定认为,安乐死在中国不应该合法化!

四辩陈词:

谢谢主席,尊贵的评委来宾,可爱的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很荣幸由我来代表反方做最后的总结陈词。给我4分钟,请君为我倾耳听。

哪怕安乐死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推行,中国万万不能。理由再简单不过,安乐死不符合中国国情甚至与之背道而驰。首先,安乐死不符合我们中国人传统的生死观念、道德伦理和特有的民族文化背景。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开宗明义亦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可见,中国人有着对生命的无上尊重和对死亡的无限悲伤。相反,以荷兰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对基督教有着与生俱来的信仰,在他们眼中,人生来便带有原罪,只有死后灵魂才可以得到解脱,升天堂见上帝,死是理所当然的解脱。这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是不能接受的,甚至荒唐可笑。如果死亡有那么美好,人死后又何必大肆举办葬礼沉重哀悼,还不如直接开一个欢送PARTY,大家吃吃喝喝,唱歌跳舞,好好庆祝庆祝岂不更好?第二,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社会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别忘了,还有7、8亿人口生活在偏远农村,1、5亿人口挣扎在贫困线以下。诚如我方二辩所言,小病情,大危机。为了多省一点点钱,为了不拖累亲人,最最善良的中国老人和绝症患者选择了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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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这种软弱和无力的方式去成全,自愿接受安乐死。难道这样我们就可以打着是他们心甘情愿的这样的幌子来堂而皇之的借医生高明的手迅速的杀害他们而免遭拖累吗?乌鸟私情,愿乞终养。当我们挚爱的情人,他们的命运渺小到被掌管在医生一竿小小的针管里时,我们的良知和人性也就成为了最可笑的东西。这样的社会悲剧理应狠狠地刺痛每个人的心扉啊。第三,对方辩友口口声声,理直气壮的再三强调,安乐死的前提是无法救治,濒临死亡。正是因为濒临死亡,时日不多,每一天每一秒才会显得格外的弥足珍贵。对于一个大期将至,每一个下一刻都有可能死去的人来说,我想最美好和最幸福的是莫过于还能再顺畅的吸一口新鲜的氧气,还能再次睁开双眼感受明天初生的太阳,还能再奢侈的看一眼亲人那熟悉的脸庞。为什么你们要那么残忍的连那么仅有的几日时光都吝啬到不肯赏赐呢。更何况,有哪一个医生有权去判定某病人无法救治,必死无疑?西藏治不好,上海或许能治,你救不活,别人兴许能救。况且当今世界,科技发张迅猛,医疗技术不断飞越,医学奇迹更是屡见不鲜。谁敢说当前无法救治的顽症,在一两年内不会被医学界攻破呢?第四,对方辩友还说安乐死能节约医疗资源。我看到时候受苦的又是贫苦大众,富人依旧大摇大摆的用着昂贵高档的药品。法律更应该保护弱者,而不应成为让弱者为强者腾出生存空间和资源合法证明啊。那时,社会公道又在哪里?

说到这里,哇想问题已经迎刃而解,唯一令我们放心不下的就是病人本身生理和心理上的巨大痛苦了。又如我方叁辩说的那样,除了一死了之,还有诸多更可取的途径,安乐死绝不是唯一更不是最好的方式。临终关怀就不失为一只上上签。通过对病人对症下药,家庭护理,缓解症状,控制疼痛,心理辅导,减轻或消除病人的精神负担。让病人理性正确的面对死亡,坦然勇敢的接受死亡。让临终者在最后的旅途中,走的不再孤独,不仅有家人的陪伴,也有社会的关心,这才是对生命的真正尊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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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安乐死并不仅仅是一个医学名词,它是哲学问题、伦理问题、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这些都与中国的现今实际有着无法磨灭的本质冲突。本着慎重的原则,我方有理由坚信安乐死在中国不应该合法化。最后我还想以一句叔本华的诗来结束我的发言:即使明天是世界末日,今夜任要在园中遍植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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