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晋升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测试复习资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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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青少年儿童主要享有那些权利:未成年学生享有的主要权利有:1受教育权:包括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2人身权:包括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进行的特殊保护 45、我国学生的权利主要是由哪些文件确定的?《儿童权利公约》《宪法》《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6、为保障学生的人身权,学校和教师应履行的职责是什么?1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2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3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4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7、学生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48、试析教师中心论与儿童中心论:这是两种对立的观点:1教师中心论。这种观点的典型代表是赫尔巴特。他认为,学生的成长完全仰仗教师对教育教学活动的指导,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起主宰作用。2儿童中心论。这种观点的典型代表是杜威。他认为,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儿童的成长,热心教育要从学生的兴趣出发,整个教育过程都要围绕着儿童转。3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教师中心论仅仅看到了教师的主导作用,但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教学实践中,很容易使教育活动脱离学生的实际,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儿童中心论则过分夸大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忽视了学生是教育的对象这一基本事实,结果导致教育质量的下降。我们认为,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既要重视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重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49、试述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师生关系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师生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一)教学上的授受关系:1从教育内容的角度说,教师是传授者,学生是接受者。2学生主体性的形成,既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教育成功的条件。3对学生指导、引导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二)人格上的平等关系:1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在人格上与教师是平的2真正民主的师生关系,是一中朋友式的友好与帮助的关系(三)社会道德上的相互促进关系1师生关系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人—人”关系2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仅体现在知识和智力上,而且体现在思想和人格上。

50、什么是课程?简述其内涵。广义的课程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内容的总和及进程安排。狭义的课程是指学校开设的教学科目的总和以及它们之间的开设顺序和时间比例关系。更狭义的理解,课程特指某一门课程。广义的课程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课程是指学校中所要进行的德、智、体、美等全部教育内容的总和。第二,课程不仅规定了各门学科、课内教学,也包括课外活动、家庭作业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第三,课程不仅包括各门学科的目的、内容及要求,而且规定了各门学科设置的顺序和课时分配、学年编制和学周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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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课程的类型有哪些?课程类型是指课程的组织方式或课程设计的种类。1按课程的设计形式可分为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2按学生选择课程的自主性可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3根据课程的任务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4根据课程的制定者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六、案例分析

1、王安石在《伤仲永》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农民的孩子叫方仲永,五岁能写一手好诗,后来由于没有受到恰当的教育,他的良好的素质逐渐泯灭了,到了二十岁时,他写的文章就很一般了。

请用心理学的有关原理说明儿童心理发展与先天因素及后天教育之间的关系。 答:这说明先天素质只提供了儿童知识才能发展的自然前提,但不是决定条件。

①儿童心理的发展,主要是受社会生活条件、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不同的社会生活条件、生活环境,儿童的心理发展也就不一样的。②社会生活条件、环境在儿童心理发展中的决定作用,常常是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教育来实现的。③但是教育的主导作用,又不能离开儿童自身的积极活动9主观努力)和心理发展的内部因素(先天素质)。“外因通过内因取作用”。

2、在新课程课堂教学中,常有这种情形:对于教师提出的问题,不论学生回答得对与否,教师一概肯定,“你真行”,“你真棒”,“你真了不起”,或一律送上小礼物以示奖励,或给以热烈的掌声。

请你评判一下这种作法的得与失。

(1)新课程强调对学生的尊重、赏识,提倡激励性评价。(2)对学生好的言行给予肯定和表扬,能够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及各种能力的培养,能让学生在快乐中认识周围的人和事。(3)对学生的回答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学生创造性的回答一定要肯定和鼓励,学生错误的回答,教师要有具体的意见,鲜明的观点。对于学生出现的错误,一定要认真指出来。恰当的、客观的评价才能使学生明确努力的方向,“鼓励赞赏”必须建立在客观评价的基础上。(4)但上述教师这样做的结果很容易使学生形成模糊的概念,对学生的错误结论不加以纠正,模糊的概念不加以澄清,这不能不说实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欠缺。其实,过多外在的奖励并不利于培养学生内在的持久的学习兴趣。总之,赏识教育不能“赏过了头”。 3、结合教学案例,谈谈如何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造性? (1) 培养学生主动地学习,鼓励他们亲自实践

(2) 放弃权威态度,在班上倡导学生相互合作、相互支持,使集体创造力得以发挥

(3) 鼓励学生广泛涉猎,开阔视野,使学生对知识加深理解,灵活运用 (4) 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创造性思维训练 (5) 延迟判断,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去创造 (6) 发展学生思维的灵活性

(7) 鼓励学生独立评价,即用自己的标准评价别人的想法,不要受其他人的影响或暗示

(8) 训练学生的感觉敏锐性

(9) 重视提问,既对学生的提问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认真对待;也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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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一些不拘泥与课本的问题,以刺激学生的思维。 (10) 尽可能创造多种条件,让学生接触不同的概念、观点以及材料、工具等。 (11) 注重对学生挫折忍受力的培养。

(12) 注重整体结构,把知识系统地教给学生。

4、简述教师应具备哪些心理品质,及这些心理品质对教育、教学工作的作用。 (1) 合作及民主的态度(2) 仁慈、体谅(3) 有忍耐心(4) 兴趣广泛(5) 和蔼可亲( 6) 公正无私(7) 有幽默感(8)言行稳定一致(9) 有兴趣研究学生问题(10) 处事有伸缩性(11) 了解学生、给予鼓励(12) 精通教学技术 4、联系实际谈谈如何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

要形成道德品质,就必须使知情意行这些心理成分都得到相应的发展,品德形成是这些心理成分共同发生作用的综合过程。但在培养道德品质的过程中,这几方面心理成分的培养并不是齐头并进的。一般认为,在品德形成和发展中,应沿着知情意行的顺序进行。但由于道德品质的发展具有年龄阶段特征,影响道德品质发展的因素又是多方面且相互影响的,因此在道德教育中要选择最需要、最迫切、最有效的方面入手。例如,可以通过阐明道德概念从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开始,也可以从激发道德情感入手,还可以从行为技能和习惯的训练起步。所以,道德品质的培养可以有多种开端,但最终还是要使各种心理成分都得到发展,形成道德信念。 5、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6、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7、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8、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9、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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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10、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11、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12、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13、小芳的家住在农村,在村里的小学上五年级。一天,爸爸突然对她说:\明天你不要去上学了,到小卖部给你妈帮忙吧,你妈一个人忙不过来。\小芳听了后,伤心地哭了。她想念书,她舍不得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但是,她又不能不听爸爸的话,只好不去学校读书了。老师了解到小芳的情况后,找到了小芳的爸爸,劝他让小芳继续上学。小芳爸爸说:\女孩子比不得男孩子,读书多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让她在家里干点活呢。再说了小芳是我的女儿,让不让她上学得由我说了算。\请问:小芳爸爸的说法对吗?小芳的爸爸都违反了哪些规定?

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让孩子上学接受教育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且法律规定,女孩和男孩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歧视女孩。小芳的爸爸让小芳中途辍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听了老师的话应当让小芳赶快回到学校继续读书。如果不改正的话,当地政府应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送小芳返回学校上学。另外,为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利,国家还禁止工厂、商店、个体户等雇用不满16周岁的儿童。

14、王力是一个15 岁的初中生,她总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就想到一家餐馆去打工赚钱,可是,她又听别人说,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被雇用的。请问,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为什么?

后一观点是正确的。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3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所以,王力还暂时不能去打工。如果她还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那么她就应该继续她的学校生活;如果她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并且不想继续升学,那么,她可以参加一些国家和社会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年满16周岁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15、涛涛爱淘气,经常在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有时还不完成作业。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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