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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账通知书

篇一:税务检查通知书 格式一 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检通一〔〕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 等人,自 年月日起对你(单位) 年月 日至 年月日期间

(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

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

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九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务检查时使用。 3.“决定派等人”横线处至少填写两人姓名。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一”,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一”。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篇二:税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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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二)

格式二 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检通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派等人, 前往你处对进行调查取证,请予支持,并依法如 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

被调查人有权拒绝为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有权拒绝协助税务机关调查取证。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 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检查人员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

与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或者需要协查案件时使用。 3.本通知书的抬头填写有配合调查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名称,空白横线处分别填写所派出

税务人员的姓名和需要调查取证的涉税事项。 4.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检通二”,稽查局使用设为“稽检通二”。

6.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被调查对象,一份装入卷宗。篇三:企业应

对税务检查的注意要点企业应对税务检查的要点有哪些

一、无论使用什么会计软件,无论账簿量大小,一律按年打印账簿,装订成册,以备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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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机关税务检查。

二、税务检查必须向被检查企业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征管局不得下达《税务事项通

知书》进行税务检查),并出示检查官员《税务检查证》和《工作证》。税务机关不得委托中

介机构行使税务检查权力(查账权、询问权、查验权等),无权委托事务所代表税务机关进入

企业查账、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否则构成“行政执法主体违法”)。税务官员不得口头

以“纳税辅导”为名查阅本公司账簿。

三、税务经理签收《税务检查通知书》后,应当审阅通知内容:区分法律依据是《征管

法》第五十四条(本公司是“当事人”)还是第五十七条(本公司是“相关单位”),以判断本 公司的法定义务范围。

依据五十七条的,公司有权知悉“当事人”身份,并只提供与该当事人有关的资料(而

不是公司全部账簿凭证);检查期满稽查局不需向本公司出具《检查结论》。 四、同一年度内,已经接到过税务机关下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又第二次被下达《税

务检查通知书》;或者同一纳税年度被两次税务检查构成重复检查的(上级税务机关对检查案

件进行抽查的情况除外),企业应当提出书面反对(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

五、出具县(区)级以上税务局局长签发的《调取账簿通知书》(参见《征管法实施细则》

八十六条。各级稽查局无论行政级别高低,均属税务局内设机构,稽查局局长均无权签发)

的,应向其提供往年的书面打印账簿。税务机关调取书面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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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限于与税务检查有关的合同、证件等,不得以“属于有关资料”为由要求查看员工会

议记录本、拷贝办公电脑全部信息等),应出具《清单》,注明调取日期。《调取账簿通知书》

如果声称“经税务局局长批准”但并无局长签字或者加盖私章,纳税人有权要求出示局长签

批件;或在行政复议阶段要求查阅“局长签批文书”,否则可指控其程序违法。 税务机关可以在企业现场查阅电子账簿和信息系统,但无权用磁盘复制全部电子账簿带

走并长期留存于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以国税发[201X]157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为依据强行复

制电子账套而拒绝调取纸质账簿,没有上位法依据;变相规避征管法“三个月”的调账时限

约束,涉嫌违法)。

五、调取账簿的年度须与《检查通知书》期间一致。例如,不得以检查201X-201X三年

纳税情况为由,要求调取

201X-201X年账簿(除检查201X-201X时取得偷税证据线索,涉及以前年度账簿需要查 阅的情况外)。

六、一般情况下,税务局无权调取企业当年的账簿凭证。 特殊情况下,出具“设区的市级”税务局局长签发(自称“经市局长批准”而未出示签 批件的,视为“未经批准”不予提供,并立即派人向市局长办公室投诉)的《调取账簿通知

书》的,可以专门打印本年度的会计账簿供其调阅。但税务机关应在30日内退还。调取当年

账簿限于以下几种情形(国税发

[201X]47号):(1)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2)纳税人涉嫌税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