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师19年春季《中国法制史(高起专)》离线考核[答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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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作业考核

《中国法制史》

本考卷满分100分 得分100分

一、简【答案解析】题(每题10分,共60分) 1、试述《法经》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答案解析】:公元前5世纪魏文侯任李悝为相,制定我国封建社会的第一部法典。内容包括盗、贼、囚、捕、杂、具。标志立法走向成熟,有利于司法统一,有利于立法系统化,将实体与程序分开。

《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善的封建成文法典,它的内容包括盗、贼、囚、捕、杂、具 六篇。 盗法是针对危害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法律; 贼法是规定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的法律; 囚法和捕法主要是规定抓捕、审判、囚禁犯罪人的法律;杂法是规定其他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犯 罪行为的法律,六禁;具法是规定刑罚的加减方面的法律。 历史意义:a.《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六篇的内容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 包括总则性的规定和分则性的规定,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一些基本原则以及法典的体系,此后 秦朝和汉朝等封建王朝的法律无不受其影响。所以《法经》是封建律典的蓝本。b.《法经》对当 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2、秦代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答案解析】:律、令、式、廷行事、法律【答案解析】问。

3、简述春秋决狱。

【答案解析】: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西汉中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来的,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用孔子的思想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定罪。即除了用法律外,可以用《易》、《诗》、《书》、《礼》、《乐》、《春秋》六经中的思想来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春秋》是孔子修订的一部鲁国的编年史。

在汉朝,在审判案件时,如果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则以儒家经义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其首创为董仲舒。在运用上容易产生很多弊端。

4、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地位。

【答案解析】:它用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封建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它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是亚洲优秀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但也有局限。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政治上,它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