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43号)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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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院字?2013?43号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制(修)订本科人才

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它是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目标和办学特色的具体体现和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也是监控与评价教育教学活动质量的标准。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现对学院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在研究独立学院改革与发展趋势和总结学院2009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4年来的经验及不足的基础上,积极吸取高等教育在教育思想观念、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取得的一系列改革成果,尤其是学院实施“质量工程”以来取得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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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教学改革成果,遵循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构建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课程教学体系,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拓展学生的发展空间,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实现。

(二)基本原则

1、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形成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

各专业应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以下简称《专业介绍》)确定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学院“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总体要求,从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出发,结合学院实际,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类型、规格和主要服务面向,努力凝练专业特色,形成自身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2、科学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各专业要依据《专业介绍》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结合学院“知识+能力+素质”的叠加式培养方式和专业培养目标,整合课程设置、优化课程体系。要按照加强通识教育,拓宽专业面向,实施分类培养,注重学生个性和特长以及体现时代性和一定前瞻性的原则设置课程,要加大实践操作类课程在课程结构中的比重,增加职业技能培训类课程,努力构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的,实现学生知识、能力和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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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协调发展与综合提高的,达到本科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的专业教育教学课程体系。

要研究各门课程在培养目标中的作用,进一步理清各门课程之间的关系,科学确定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开设时间和开设学时,避免课程内容陈旧、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对于同类专业间的共同基础课程,要加强内容和体系上的统筹和协调。

3、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 各专业应根据《专业介绍》对专业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要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将实践性教学环节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努力构建由课程实践、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和专业见习、实习)、专业训练(专业学科知识或能力竞赛)、技能训练(外语、计算机能力和职业能力(资格)培训及考试)、毕业综合训练(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主要环节组成的科学有效的实践教学体系;同时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增设或更新实践性课程,确保达到教育部的相关要求。

要针对市场对人才的专业技能要求,构建各专业职业技能培养体系,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使之课程化、标准化、证书化,让学生毕业时不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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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科学设置选修课的种类和数量,增加学生跨学科选修课程的自由度,拓宽学生知识面,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开设有利于学生自主发展的专业方向课程,专业技能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课和实习课,加强创新性实践教学活动;设置技能及创新教育课程,允许以多修的技能及创新学分替代不超过2门文化素质选修课学分等措施,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力求方案的稳定性、规范性与开放性相结合。 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要考虑到培养方案的相对延续性,在保持稳定性和规范性的同时,也要注意教学计划的延续性和开放性,在合理的范围内保持相对灵活性,为课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与教学内容更新留出一定空间。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学时、学分及设定标准 (一)学时

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时是指课内学时。它包括理论教学学时和实践教学学时,不包括学生自学、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技能及创业创新教育学时。具体的学时分配应在教学计划进程表中注明,各学期的学时分配应科学、合理、相对均衡。1-7学期的周学时应控制在28-15学时之间。第1—4学期可以安排紧一些,但周学时不能超过28;第5—7学期周学时不少于14;第八学期原则上不排具体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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