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一般法律风险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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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之外,80年代后期特别是90年代以后,是存量改革,即把国有制企业逐步改为私有制,因此中国的民营经济是通过这两个办法发展起来的。[2] 第二、民营企业已经发挥而且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过改革开放以来二十多年的发展,民营企业已经在我国的经济结构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据统计,我国民营企业总户数已达800万家,分别占全国企业总数99%、工业产值60%、工业增加值40%、实现利税77%、出口额60%、城镇就业机会的75%,民营企业的年产值增长率一直保持在30%左右,远远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从根本上说,企业家的财富最终仍然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企业家通过合法经营获得财富的过程同时也是其自觉或者不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带来税收的增加,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所以,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不仅仅是企业家个人的事,更是全社会的事,民营企业的成长壮大是企业之福、企业家致富,更是社会之福、民族之福、国家之福。

二、我国民营企业运作中法律风险防范以及危机解决机制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已经历史性的落在民营企业而不是国有企业身上。但是在迅猛发展的背后,因为体制的、传统的等各方面的原因,民营企业也暴露出自身一些先天的不足,这其中尤为突出的表现就是企业家的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漠、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和能力欠缺。同时改革开放的历史也证明,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置于法律的框架下,企业存续、发展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必须以法律的手段规范、调整和解决,任何期望通过政治的、家族的甚至暴力的方式解决纠纷的想法都从根本上违背了法制经济这一历史大趋势,或许可以一时奏效,但对一个成功的、负责任的企业家而言,必须具有战略眼光,未雨绸缪,主动把握历史大势,顺应历史潮流。综合分析起来,民营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点:

(一)产权的困境。产权这个中文术语,至少有以下几种英文表达方式:property、ropertyrights、apropertyright、theringhtofproperty。产权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指出:“产权是一种权利,是人们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处置这些桌椅的权利。”[3]从法律来说,产权是人们对某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源的所享有一系列权利束。张五常曾经认为,权利和交易成本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有什么样的权利结构就会有什么样的交易成本,权力的结构决定着交易成本的结构。[4]有效率的产权应是竞争性和排他性的,它需要进行明确的界定,从而减少不确定因素和降低机会主义行为,达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没有一个产权界定明晰的产权结构,民营企业的财产将会陷入不安全的境地之中,因为明确的产权是民营企业财产安全的源头保证。如果没有产权的源头界定,民营企业的发展就存在目标的收获计划,这显然不利于民营企业的进一步扩张与发展。在第一代民营企业发展之初,出于对未来政策的担忧,几乎都选择了“权利依附性”的发展模式,“挂靠”、“戴红帽子”的做法极为盛行。这种做法却埋下了产权模糊的法律隐患。比如,某些私人投资兴办的企业在法律形式上注册为乡镇集体企业,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是,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当然最根本的还是利益原因,政府便依法收回,使之成为真正的集体公有财产。民营企业家往往缺少实现的法律认识,产权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结果只能忍受着巨大的损失。因此,民营企业要获得扩张和发展,就必须解决产权问题。随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提出,产权明晰作为一个首要的目标,民营企业的产权问题,也因此得以在现代产权制度之下提上日程。近年来,各地普遍开始重新界定产权,摘掉“红帽子”,进行产权制度改造,这是意识到明晰产权的重要性而开展的预防性措施。但是民营企业产权的明晰还需要做好各方面的配套措施,在法律建设上体现为三个层次:首先是在宪法层次,通过确认制度性、原则性的法律,为民营企业提供宪法的最高法律保障。二是程序性法律,明确在民营企业产权界定过程中各类细节问题,确保程序正义。三是操作性细则,根据民营企业长期以来的产权纷争若干类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从而推进产权界定工作,帮助民营企业走出产权的困境。

(二)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的法律风险。香港《大公报》报道南京熊猫移动通信前总裁马志平被捕的消息引起内地众多经济学专家的关注。有观点认为马志平被捕反映出部分中国民营企业家在市场运作中操作不规范而引发企业危机,引起人们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联姻时,对如何融合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当初熊猫电子集团选择民营企业家马志平合作,正值国产手机最为风光的时期。实际上,近几年,手机行业竞争十分激烈,利润空间稀薄,不仅国内竞争激烈,国际竞争也硝烟弥漫,连西门子这样的国际著名公司都不堪承受,把手机业务卖掉。而国产手机行业因恶性竞争和缺乏核心竞争力,一直走下坡路。熊猫电子集团当初实际上看中了民营企业的灵活机制,因为国有企业有太多的规范,故试图通过与手机销售业绩为全国之冠的马志平结盟,给熊猫这样老牌的国有企业输入新鲜活力,赢得市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联姻两者是在不同的背景、环境、企业文化、运作方式下生存,各自遵从不同的游戏规则,二者结合必然会有冲撞。民营企业因为大都是“自己说了算”,在市场运作中往往会有不规范的地方,在与大型国有企业合作后,就不能再沿用以前的手法,包括资金运作等要遵从共同认可的游戏规则。国有企业青睐民营企业灵活的机制,但出现问题却往往正是这个灵活的机制,所以在合作的过程中加强监管不可忽视。熊猫资金危机也给中国的民营企业家敲响了一记警钟,提醒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在做大企业的过程中一定要强化法律意识,规范运作。

(三)民营企业融资中的法律风险。2003年,名列全国私营企业500强的河北大午农牧集团董事长孙大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当地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刑罚。孙大午为了筹措企业发展和兴办义务教育所需资金,在无法获得银行正常贷款时,以高于银行利率、不收利息税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达1.8亿余元,被河北省徐水县公安局逮捕,同年11月,被地方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这起案件引起了金融界、学术界、企业界的普遍关注,也暴露了我国金融业存在的诸多弊端,同时也提醒民营企业家们要注意融资中的法律风险。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不是新鲜的话题。民营企业会面对金融机构宁肯将资金贷给看似还款资质并不好的国企,也不肯贷给还债能力较强一些的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造成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部分民营企业缺乏信用、缺乏担保物等企业内部原因,也受到我国金融市场以及信用体制上存在的缺陷的限制。我国的金融市场存在“体制歧视”。在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下,银行贷款在投向上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给予不同待遇,存在较为明显的所有制歧视现象。我国信用体制的不完善,是造成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因素之一。由于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固定资产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流动资产在生产过程中易发生物质形态变化,无形资产又难以量化等特点,因而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需要第三方提供保证,这就依赖信用担保体系的完善。此外,由于民营企业资产结构特点、金融机构在抵押物上的偏好以及中间服务环节的不协调,使得民营企业抵押担保难落实,这也是当前民营企业申请金融机构贷款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之一。孙大午事件引起各方的关注,对于最后的判决结果有人说是双赢的结局,也有人认为是双输的结局,因为它始终没有为融资难做出一个根本的解决办法。再回头来看孙大午案,如果当初孙大午的乡亲们不是以贷款而是以参股投资的方式走直接融资的路径,那么孙大午便无须经历这么多的波折。这种参股方式是合理、可行的。扩大直接融资渠道是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

(四)家族企业与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绝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是家族企业,家族企业并不一定是落后的、应被淘汰的制度,在《财富》的500强中,有三分之一以上都是家族企业,像杜帮、松下、索尼、奔弛、西门子等国际知名大企业曾经都是家族企业。家族企业的兴衰主要在于采取何种企业治理模式,家族企业一般都采取家族制治理模式,这种模式有很大的缺陷: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排外倾向严重、任人唯亲以及企业行为短期化等等。[5]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市场环境下,这种模式降低了企业内部管理成本;同时家族成员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