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一般法律风险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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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政治上的正当性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则,不要把个人的情绪义气放在里面。企业可以借助政府的力量不能与政府对抗。早期的戴红帽子借助政府力量。摘掉帽子后也要与政府保持良好的联系。营口的王守彬的青花集团和韩召善的盼盼集团及盼盼安居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国目前这种特殊的政治环境、商业环境中,企业家为了企业,开展必要的公共关系是非常必要的,这有利于争取资源。但是如果使用非法的手段换取与政府的特殊关系,通过政府权力“寻租”,搞不正当竞争,企业的发展基础会非常脆弱。如果企业家靠着官商结合,表面上可能会快速发展,但是最后很可能败于官商结合,沦为阶下囚,最终企业难免倒下去。 国美的黄光裕与众多高官走得近交的深行贿而犯事的教训。 企业家搞政治的教训。沈阳荷兰村杨斌。

杨斌1963年出生于南京,1981年十八岁考入海军第二炮兵学院大专生,毕业后留校在机务实验室任助教工作人员,1986年赴荷兰进修,1989年动乱后弃国籍和军籍,申请政治庇护,获准入籍荷兰。1990年在荷兰成立欧亚公司。

1998年,杨斌结识辽宁省和沈阳市农口负责人,杨斌拿出了“荷兰村”的概念,定位高新农业产业园区,具备“高科技农业、高附加值农业、观光农业”等多种功能。在拿到荷兰村一期3300亩土地之后,实施后成了房地产开发项目。

2001年7月,欧亚农业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融资7亿港元;随后,杨斌以9亿美元个人资产成为二OO一年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中排名第二。由于造假和虚报业绩受到专家和专业人士的质疑。

持荷兰籍护照的杨斌,突然成为朝鲜北部城市新义州的主要投资商。朝鲜于2002年9月23日正式宣布,委派杨斌为新义州经济特区的总裁,并负责管理特区事宜。杨斌是由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日亲自钦点,成为与中国接壤的新义州经济特区的最高负责人

2002年10月4日,警方对杨斌实施抓捕。二OO三年七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杨斌以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入狱服刑。

杨斌的合同诈骗犯罪和情节的事实十分特殊。一件事牵连判了杨斌三个罪。2000年5月,杨斌请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的张家旭为欧亚实业公司找一块已造好的耕地,用于抵顶该公司的建设用地。通过张家旭和原法库县规划土地管理局局长胡玉广和地籍科长的孙长春编造虚假文件,把法库县卧牛石乡苇子沟村一块国家尚未纳入地籍管理的1600亩耕地作为欧亚实业公司“新开发的耕地”。欧亚实业公司向辽宁省土地整理中心申请对该公司所谓“新开发的耕地”进行验收,在收到该公司提供的上述虚假证明文件后,轻信了欧亚实业公司确有“新开发的耕地”,出具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单》,并按规定提出收购欧亚实业公司“新开发的耕地”。

杨斌代表欧亚实业公司同辽宁省土地整理中心签订《收购储备耕地协议》,将该公司所谓的“新开发的耕地”作为“储备耕地”以人民币316.6万元的价格出售。欧亚实业公司向辽宁省土地整理中心交纳管理费和验收手续费15万元后,收到该中心支付的人民币316.6万元。杨斌决定,欧亚实业公司于2000年12月给予张家旭人民币25万元,并根据事先的承诺,于2001年4月、9月两次给予法库县规划土地管理局共计人民币98万元。 以上事实杨斌犯合同诈骗罪判10年。对单位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各判一年。 杨斌有观察大局和经济发展动向的观念,善于发现和抓住时机;善于发现和结交政府有关人员及社会关系;对善于资本运作圈钱;有胆量和勇气也是运气好。

杨斌不爱国没有社会责任感,涉足政治对抗政府走向失败。首先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特点是非常隐蔽。涉足政治问题,中央政府严查到底。

疏远政府和政府部门,孙正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教训。

五、企业家注意和防止个人犯罪问题。 民营企业在危难之时,主要依靠民营企业家自己解决问题。许多民营企业家自己就是民营企业最大的无形资产和最为核心的竞争力。这就要求民营企业家必须珍惜自己,把握好自己。

要清醒认识民营企业面临的国家法律环境问题。民营企业从设立的第一天起就面对诸多的困难和风险。

我们的经济是一个转型中的经济体,很多法律规定滞后过时,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都始终处在一个动态的变化之中。法律是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在变,法律不稳定,这种环境国家驾驭起来就很难,那么作为个体的民营企业家就更难掌握。

正是民营企业家群体在法律的夹缝中发展出的若干变通的做法,才让政策和法律克服制度的不完善之处,明确了问题所在,使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备,现今的法制体系和政策环境,大大缩小了民营企业家的操作空间;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终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民营企业家应当转变思维模式,遵守法律的规定,规避法律风险,使民营企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对于企业家而言,发展是目标,安全是底线。近年来,国内民营企业家犯罪的问题相当突出。

合同诈骗也是一把利剑。杨斌的问题讲过了。王奉友的蚁力神更能说明问题。

王奉友在辽抚顺市清原开过豆腐坊,组织人工造林。在盖县种过山楂树,在营口鲅鱼圈开过雪糕厂,大连农贸市场上卖猪肉。1993年,南下广州。成立了一家出租车公司。1998年,王奉友卖掉出租车公司,到沈阳市长白乡注册成立鼎鑫科技有限公司,以提供技术项目服务为主。与香港商人合资成立“长港蚁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蚂蚁酒。 蚁力神创立之初,无论资金、人手方面都比较紧缺,为此王奉友采取了“租养”、“代养”和自己养殖三种养殖方式。 其中,“租养”即是当前所说的“委托养殖”。它是将蚂蚁包给当地的居民养殖,到期回收。而养殖户只需支付一定的本金,就可以在一个合同周期内,分批收回本金,还能得到比银行利息丰厚得多的“劳务费”。在交纳1万元保证金后,养殖户可以从公司领两大箱一小箱的蚂蚁,每个蚁箱的养殖周期是14个半月,公司从养殖户领养的第74天起开始返钱,共分六次,1万元本金在前5次每次返回2000元。王奉友发现了“委托养殖”的妙处--快速集资。

2003年1月,王奉友等人出资1亿多元注册成立了辽宁蚁力神天玺集团有限公司,王奉友任法人代表。该集团内有9家企业,主要从事“蚁力神”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同时还经营生产蚁力神系列产品的主要原料--蚂蚁的租养活动。

“委托养殖”令蚁力神迅速膨胀,但是这条捷径却陷蚁力神于死亡境地。利用委托养殖合同诈骗养殖户构成犯罪。

2007年11月30日,辽宁蚁力神天玺集团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辽宁省政府决定辽宁省有关部门组成企业破产清算组,依法履行破产企业管理人职责,负责企业清算工作。 2007年12月,王奉友被刑事拘留。利用委托养殖合同诈骗养殖户构成犯罪。王奉友和其它高管55人被定罪进行审判。

发展为目的,安全是底线。法律明规则和社会潜规则的博弈,企业家的选择决策十分重要。

1、政府对企业的保护有底线,企业家要树立正确的企业破产观念。确属经营不善资不抵债,企业破产时,企业家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该破不破,不择手段获取贷款和资金,却很可能招来牢狱之灾。

2、问题性质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法律教训:在合同诈骗与非法集资之间打擦边球。

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资金链断裂,委托养殖合同救了王奉友的命,使他陷入犯罪深渊,可能无期徒刑。

集资融资法律问题。由于中小企业融资难,一些民营企业,盲目扩张,加之经营管理不善,最终造成资金紧张,于是有的弄虚作假,欺骗银行以获得贷款,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对民营企业家来说,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宁可企业发展得慢些,发展得稳定一些,也不应冒险以自己的自由乃至生命作赌注而进行非法融资。企业家一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再想平安退出就很难了。因为骗钱容易,还钱却很难。资金短缺非法融资也是民营企业家犯罪的主要表现之一,值得民营企业家格外注意。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本来是对民营企业财产的保护性规定,但现在常常被利用,成为股东之间争夺财产或者争斗的手段,甚至以此为由抓人夺财,把对方置于死地。民营企业的资金在分配利润之前都应该是企业的钱,也就是企业的“公款”,绝不等同于企业家个人的资金。民营企业的资金,民营企业家虽然有权安排使用,但只能代表企业归企业使用,而不应该随意归自己个人使用。尤其是多个股东共同成立的有限公司的资金,由于涉及到其他股东的利益,所以更属于企业“公款”,也更应该遵守企业规定按制度使用。有的民营企业家“公款”、“私款”不分,往往利用自己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之便,取用企业资金,却拿去办自己个人的私事,结果触犯法律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如原科龙集团董事长顾雏军等。

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资金罪、虚假出资罪这三个罪都是悬在企业头上的一把剑。要千万小心,要慎重处理这些问题。

搞资本运作,购买空壳上市公司及海外上市,条条框框多,手续复杂,企业进行资本运营的手法,有许多潜规则,如财务造假,虚报注册资本或抽逃出资,骗取、占用银行及供应商、经销商资金等,现阶段,评价资本市场上企业运营者的行为主要看两条:一看不规范行为产生的环境和原因,是因法律制度滞后、情势所迫引起的自助行为,还是对行为违法性质已有清楚认识、为牟取暴利铤而走险;二看获得财富的方式和手段,是通过正常生产经营方式获得,还是一贯以使用欺骗、造假方式获得,并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从民营企业家自身来看,必须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懂得什么时候、什么事会与法律有关,什么问题要由法律专业人员来参与或者出面解决。安全的问题,对未来对发展要有一个非常稳定的预期。作为民营企业家,无论自己身价多高,也无论自己是否获得了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的身份地位,都应该始终明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钱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但是有钱却未必能够解决法律问题。民营企业家应该始终保持对国家法律的敬畏之心。

六、企业家要善于与律师交朋友,

正确听取律师的合理意见,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妥善解决法律难题,是民营企业家保护自己的一条良策。

民营企业家要正确认识并重视律师的作用。企业家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事前预防性的服务。

企业内部自己有法务经理或者顾问,有三大优点:第一他了解情况,因为他是职工;第二,他比较好支使,要求他办什么他就办什么;第三他报酬少,你只给他开工资。但是他和专业律师相比的不足是:第一,业务不精、不专业;第二,他要看你脸色出主意,不敢有主见容易误事,专业律师则要对自己的观点负责,敢于发表对企业家有益的不同意见。 建议企业家和自己的律师做长久的朋友,保持热线联系。在作出重要决策之前和自己的律师沟通有关情况,并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尤其是可能涉及刑事责任风险的决策的时候,一定要听取律师的法律风险分析。

也许有些事情企业家不便和自己公司的律师谈,担心律师泄密给其他无关的人士。但是

我们认为不必担心律师泄密。

首先,根据律师职业道德,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是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律师一般都不会泄漏企业家的任何秘密。 其次,如果企业家确实担心自己的秘密可能被身边的律师泄漏,还可以在进行决策之前向异地的优秀律师进行匿名咨询。 再次,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家聘请私人法律顾问,预防和解决家庭法律问题以及防范刑事犯罪问题。公司法律顾问主要为公司的业务把关,关注重点是公司的经济利益;而企业家个人的私人法律顾问为民营企业家个人的法律风险把关。 对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若干建议

简要描述:企业危机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和存亡,而且往往涉及民营企业整体的形象,对民营经济的发展、社会稳定等问题也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加强危机管理工作,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认真对待的重大课题。企业应提高对危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高度重视和加强企业的危机管理工作,把危机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危机防范和危机化解的能力和水平。 一、充分重视和加强危机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危机管理工作的认识 企业危机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和存亡,而且往往涉及民营企业整体的形象,对民营经济的发展、社会稳定等问题也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加强危机管理工作,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认真对待的重大课题。企业应提高对危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高度重视和加强企业的危机管理工作,把危机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危机防范和危机化解的能力和水平。 (二)危机管理的原则 危机管理,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针对企业可能面临的或正在面临的危机,而就危机预防、危机处理和危机恢复等行为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 企业进行危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预防第一的原则:危机管理应首先重视危机的预防,针对导致企业发生危机的重点因素,在组织机构、机制、制度上采取措施,通过事先的风险防控,避免危机特别是重大危机的发生。

2.高层重视原则:危机管理工作必须有企业高层的重视才能切实加强,一旦出现危机也只有高层齐心协力才能妥善处理。危机管理必须从高层做起。

3.全面管理原则:应在企业全体人员之间、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树立危机意识,培育良好的危机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危机管理体系。 (三)危机管理的总体目标

企业开展危机管理,应努力实现以下总体目标: 1.有效控制风险,避免危机发生;

2.确保企业不因危机而遭受重大损失,避免企业破产; 3.确保企业战略安全实现,维护企业形象; 4.确保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注重事前防范,把危机预防作为危机管理的首要环节 (一)提高危机意识,健全组织制度

1.企业应注意加强危机教育,树立和强化危机意识。根据预防第一的原则,企业应建立包括危机意识在内的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全体人员树立正确的危机管理理念,牢固树立风险无处无时不在、必须时刻注意防范危机等意识,将危机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将危机预防作为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