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一般法律风险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民营企业一般法律风险更新完毕开始阅读63edfe9b51e79b8968022698

2.企业应建立健全危机管理组织体系,使危机管理获得有效的组织保障。大中型民营企业,可成立风险控制和危机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风险控制和危机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组成,也可以吸收外部专门人才参加。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立危机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专门机构来从事危机管理工作,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确定专门人员专职或兼职来进行危机管理工作。

3.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应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或水平较高的律师担任总法律顾问。企业作出重大经营决策,应听取法律顾问、本企业法务部门的意见。 4.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危机预防的内控制度,明确职能部门、专门人员的职责和奖惩机制,确保各部门及人员权责清晰、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任何危机先兆均能得到及时的关注和妥善的处理。风险内控制度主要包括内控岗位责任制度、内控报告制度、内控批准制度、内控检查制度、内控考核评价制度等。

5.企业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作为企业的新闻发言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和企业危机发生时,可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表言论或接受采访。 (二)找准薄弱环节,提高自身素质

目前,导致民营企业危机频发的原因,既与外部客观环境有关,又与民营企业自身存在不足有关。民营企业应结合导致危机发生的薄弱环节,提高自身素质,积极适应外部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要自觉诚信守法、依法规范经营。信用缺失、违法经营必然导致企业危机。企业要注重维护企业信用,增强企业的信用观念,防范信用风险。企业应注意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依法经营,严格控制企业的法律风险。一方面要切实认识到守法是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最低的和最基本的要求,另一方面要特别注意防范刑事法律风险,规范企业运作行为,严格区分正常运作行为与市场经济条件下虚报注册资金、挪用资金、侵占公司资产、贷款诈骗、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等新型犯罪行为界限,依法规范经营。

二要明晰企业产权、建立现代制度。企业应按照法律的要求,从根本上规范企业的设立行为,明晰产权,完善产权制度,合理安排企业的股权结构特别应注意家族成员的持股结构和任职情况,避免公司与其出资人的人格混同,防范因产权不清和股权结构不合理带来的潜在危机。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三要完善决策制度、立足科学发展。企业应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主动地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调整情况,特别是财税、金融、土地等宏观调控政策、重大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使自己的投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和引导方向。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股东、董事和高层经理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体系和制度安排,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决策制度。企业要建立重大经营决策的经济和法律两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制度,避免和防范决策失误特别是战略决策失误,避免盲目多元化和盲目扩张。 四要关注现金流量、科学合法融资。企业应关注自己的负债情况包括担保等或有负债的情况,保持适当的负债率和一定的偿债能力。现金流是企业存在的基础,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应特别关注现金流,并注意保持一定数量的现金流。企业应根据自身实力和特点进行发展,避免盲目扩张造成现金流紧张甚至资金链断裂。企业可以通过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结合、吸收国外风险基金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进行融资,优化融资结构,避免财务风险。企业应注意通过合法途径、合法手段获取企业所需资金,严禁通过非法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挪用、贷款诈骗等方式融资。

五要注重产品质量、加强自主创新。企业应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包括事后检验、统计技术控制在内的全面质量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关。如果在客户投诉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企业应及时处理,对消费者进行合理赔偿,要关注媒体和舆论反映,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件进一步扩大,必要时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缺陷产品进行

召回,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企业危机。企业应注重产品结构和新产品的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通过自主创新带动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价值。

六要关爱企业员工、建设和谐企业。企业应高度重视合伙创始人、职业经理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营销人员因劳动关系解除而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科学安排好接班问题,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避免因劳资纠纷而给企业带来危机。民营企业家应特别注意防范因自身相关的问题而引发的企业危机。企业家应高度重视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接班人的培养和安排、家族人员的股权和人事安排、决策方式和管理方式、避免涉嫌刑事犯罪等方面问题。

七要关注外部变化、及时制定对策。企业应充分注意原材料市场、消费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的重大变化,注意自然灾害、全球化等因素对市场带来的影响,注意竞争者、潜在竞争者以及替代品对市场的影响,及时制定对策,避免因外部市场的重大变化而引发企业危机。

八要关注舆论反映、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应充分注意所处的舆论环境和公共关系,注意监测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上的与企业有关的负面信息和客户反映等信息,避免因舆论与公共关系的不良反映而诱发的企业危机。企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所在社区、媒体、客户等建立良好的关系,注意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给公众带来的整体印象以及公众评价。遇到媒体和舆论有不良反映时,要积极主动应对,及时通过媒体发布事情真相,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建立预警机制,加强事前防控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危机预警机制,对危机的诱因、危机的征兆进行事先的监测与评估,及时对可能发生的危机进行预警,做好事前防控。危机预警主要包括信息收集、潜在危机评估、预报三方面的内容。

1.企业应建立良好的管理信息系统,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信息收集的范围既包括来源于传统大众媒体和互联网的与企业相关的信息,也包括企业财务数据、企业内部的报告、专项调查等。

2.企业应依据收集的信息,确定诱发和导致企业危机的主要风险因素。诱发和导致企业危机的主要风险因素既有一定的普遍性,又与企业的规模大小、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企业所处的行业、企业所在区域等方面密切相关,企业可通过历史分析、企业对比等方法确定企业危机预警的监测对象。

3.企业应针对不同的监测对象,建立相应的预警指标体系。对难以量化的指标,也应确定便于识别和判断的预警标志。

4.企业应按照预警指标各项标准,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各种行为及时作出评估。评估可组织内部职能部门实施,也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帮助实施。 5.对达到预警标准的评估结果,有关部门应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企业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对潜在危机进行进一步评估和分析。

三、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危机,减少企业损失 1.企业应建立健全突发危机的应急处理机制,根据自己特点和可能发生的危机类型制定危机处理预案,明确危机发生时的行动指南,并提出完整解决方式与步骤。当企业一旦遇到危机,能够参照危机处理预案中的指示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危机化解。危机处理预案主要包括:危机处理的机构、危机处理的程序、危机调查的内容、危机处理的对策、危机沟通办法、危机发生后企业权力分配和交接等内容。 2.企业在进行危机化解时应遵循以下处理要则:

快速反应。危机处理必须快速有效,危机发生时,企业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设立危机处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分工合作,迅速进行处理。

主动面对。企业应主动面对危机,采取积极措施,认真面对媒体和公众,掌握对外消息

的主动权,避免危机不断扩大。

全局利益优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企业局部利益要服从企业全局利益,为了维护全局利益,必要时要果断放弃局部利益。 尊重公众的利益和感受。公众的利益和感受在危机事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危机处理必须重视和尊重公众的利益和感受。

真诚坦率。企业在危机发生后,企业应以真诚坦率的态度面对媒体和公众,公布事实真相,企业不能以信息优势和专业优势掩盖事实真相、欺骗媒体和公众。

统一对外。在危机处理过程中,企业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一个声音对外,宣传口径一致,避免对外言论出现矛盾或存在差异。

3.在危机发生初期,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危机进一步扩大,防止危机爆发。危机爆发的信号和主要表现是:银行催贷或停贷、公众过度关注、舆论炒作、供应商和经销商催款、资产查封和账户冻结、企业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司法介入等。 4.企业应与政府有关部门、工商联、行业商会、媒体、员工、最终用户、供销商、银行等债权人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危机发生后,应与他们及时沟通情况,取得理解和支持。 5.必要时,企业可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或破产重整,以避免企业财产遭到查封或先予执行,使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经营活动。

6.企业危机发生后,应充分注意现金流量,必要时应及时果断对企业资产进行重组,收缩投资规模,以保证足够的现金流度过危机。在企业需要进行重组时,可委托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帮助企业制定重组计划、寻求战略投资者、协调有关机构等,为企业重组提供服务。

7.企业应重视和加强危机恢复工作,及时对危机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对危机管理制度进行修正和改善,进一步健全危机管理机制,尽快恢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能力和活力,提升企业品牌和公信力,努力把危机化解变为企业再发展的机会。 “民企规避”七宗罪“

--法学博士滕祥志谈民营企业家遭遇法律风险 文/刘亮轩

喧闹一时的”杨斌事件“、今年爆发的”铁本事件“,都让我国民营企业家饱受各方责难。我国的民营企业家不乏创业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但频频发生的触雷事件凸显了我国不少民营企业家严重缺乏”法律风险“和”法律边界“意识,结果他们走的每一步棋都为日后的失败埋下了地雷。

我国的民营企业正不断地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又不断地有民营企业家触犯法律而身陷囹圄。从牟其中到杨斌,从孙大午到周正毅,光看他们触犯法律的罪名就令人触目惊心:非法集资罪、虚假出资罪、合同诈骗罪、单位行贿罪、非法操纵股票交易价格罪、信用证诈骗罪等等。 民营企业家触犯法律的案件有其相似性,像非法集资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都是出现比较多的指控。这其中,杨斌的案子比较典型。富豪杨斌一个人就被指控犯有6宗罪。杨斌以欧亚农业法人代表名义,成立四个子公司时,入资不实,被控虚报注册资本罪;杨斌包装出了高新农业示范区--荷兰村的概念,要到香港上市,筹集资金,伪造金融票证305张,被控伪造金融票证罪;杨斌以建设荷兰村的名义,占用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高新农业示范区用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被控非法占用耕地罪;为回避国家土地政策中”占补平衡“的问题,杨斌向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的一名官员行贿,同时通过行贿和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将某地村民开垦的”熟地“以”生地“名义买下又卖给土地储备中心,在这个过程中杨斌又被指控犯有合同诈骗罪,对单位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三项罪名。 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滕祥志层参与过多起国内重大案件的审理

工作,近期滕祥志博士一直在北京市的多个企业家高层论坛上就”当代企业家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边界问题“发表演讲。旨在引起大家对法律风险和法律边界问题的重视。日前,笔者对滕祥志博士进行了采访。

摆平”关系“耗资大于防范成本 作为一名有着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滕祥志认为:现代社会交易和企业管理行为越来越复杂,企业和企业家面临的法律风险随之增大。当代企业家正确认识自身行为的法律边界有时不太容易,甚至很困难。

滕祥志认为,目前,我国正处在走向政治文明和法治社会的转型期,相关运行规则正在发生变化。老一代企业家在法律风险面前”摸着石头过河“的做法将会成为过去。

以前,不少企业是事前不读法律、不研究法律,出了事之后,才来找律师,请律师帮助找”关系“,”摆平“官司。而目前这种操作行为的风险正在加大。而且,试图请律师找”关系“,”摆平“官司的成本,高于事前防范的成本,使这种操作方式成为一笔既不合算也不合法的买卖。企业家正确认识自身行为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边界已经变得刻不容缓。同时,重视专业律师的法律服务并为此付费也十分必要。

从世界范围来看,欧美企业用于支付法律服务方面的费用占公司总收入的0.25%-0.5%,亚洲公司占0.1%,中国的大型企业也才占0.01%,中小企业更是微乎其微。欧美企业总法律顾问直接对公司高管、董事会负责。有些法律顾问本人就是公司董事会成员。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有些问题可以自己解决,但有些法律问题自己解决,效果可能不好,或者作出错误的应对,以致产生更多的问题。聘请注册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作用并不仅仅是出了问题帮企业打官司,而是使企业少打官司甚至不打官司。最好是和独立执业的律师建立长期的法律顾问关系,让律师帮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事前的规范比事后弥补更奏效。

对于企业在哪些地方出问题的频率比较高,企业家具体应该主要哪些法律风险这一问题,滕祥志大致分七个方面进行了介绍。 宪法难题惹官司 宪法听起来很抽象,其实离我们最近。企业经营有时也可能面临宪法难题。有一个案例,四川大学的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向某银行求职,但银行有个规定,身高1.65米以下的不予录用,这个大学生自觉很优秀,一腔热情,却因身高不足而遭遇”闭门羹“,他认为银行侵犯了他平等就业的权利,遂起诉银行身高歧视有违平等权。据报载美国微软公司的一个黑人职员,他工作多年总得不到提升,在被迫辞职后起诉微软种族歧视,最后微软不得不以赔偿职员损失将案子了结。最近传出某著名外资企业涉嫌使用童工。峨眉山国家森林公园前几年曾遭遇收费价格歧视诉讼。这些行为都是违反宪法的。了解宪法和宪法的变迁对于认识企业家行为的法律风险至关重要。 行政违法存风险 简而言之,调整行政法律关系,设定行政权力的法律边界及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究竟的途径的法律规范,桐城行政法。现代社会行政管理活动范围日益扩大,行政权力的法律边界就愈益复杂。从某种意义上说,行政权利的法律边界也是企业行为的法律边界,企业家必须对其所涉行业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了如指掌,否则随时都可能越界构成行政违法。此外,随时提防行政权超越法律的边界侵犯企业权益,也有必要准确把我行政权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举例说,如果某一行政执法人员要求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企业有权要求其:(1)表明身份并出示有关执法证件(工作证、稽查证、警官证、介绍信等),对拒不表明合法身份者,可以拒绝接待。(2)询问本届企业应该作何配合工作,并要求其指出相关法律依据。对不能指出相关法律依据者,企业可以拒绝接受检查(3)对确有法律依据者,应核实相关证件,法律依据、工作单位电话,并将所在单位名称,执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