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战略及十二五能源规划建议(word整理格式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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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积极推动相关的国际合作,对发展中国的智能电网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6、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十二五”时期应进一步推动电力改革,并在以下领域实现重点突破。一是以输配电价改革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快理顺电价形成机制;二是适应新能源和城乡配电网快速发展的要求,改变电网运营和赢利模式,统筹推进输配电体制、调度交易机制改革;三是改革计划分配电量体制,通过开放大用户直接交易和采取多边交易、灵活的跨省区交易、竞价交易等多种形式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四是完善节能调度办法,实现节能环保调度与市场机制相对接;五是加快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理顺农电投资和管理体制,建立农村电力普遍服务机制,促进城乡电网协调发展;六是要进一步开放市场准入,鼓励多种渠道投资发电、配电企业;七是加快形成统一高效的电力监督管理体制,强化政府在能源战略、能源规划、能源政策、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加强对垄断环节和市场交易的专业监管;八是加快电力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健全电力法规体系。

(四)石油、天然气

1、石油发展的战略方针是:大力节约,加强勘探,积极进口,规模替代。

2、天然气(含煤层气、页岩气)是最洁净的化石能源,有很大的增产空间和长期供应能力,应成为能源结构调整的重点。一要加大煤层气、页岩气、城市垃圾沼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开发力度;二要加强天然气储备体系建设,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确保天然气稳定供应;三要强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进口渠道建设,扩大天然气、液化天然气进口规模;四要适时调整天然气利用政策。

3、坚持国有石油公司在油气行业的主导地位不动摇,同时加强监管,使国有公司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保障油气资源安全、稳定、经济供应和高效利用。

4、加大支持企业“走出去”获取海外油气资源一是改革海外投资项目的投资审批制度,变审项目为审规划,简化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放宽审批权限。二是建立各石油公司海外项目投标统一的协调机制。变多个政府部门管理海外项目为归口的一站式管理。三是加大对海外勘探开发的资金支持力度。尽快建立由国家外汇储备支持的、由商业机构运作的海外能源投资风险基金和保险基金,支持国有石油企业以更大的步伐“走出去”。

5、加快推进石油储备建设随着石油供应安全压力越来越大,石油储备的作用日益凸现。国家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石油企业商业储备用于国家石油战略储备,以弥补目前石油战略储备能力低的问题。

6、严格控制炼油加工工业的总能力2009年,我国一次原油加工能力4.7亿吨,位居世界第二位。目前,新布点的大型炼油项目13个,新增炼油能力达3.2亿吨/年,项目遍及十多个省市。“十二五”时期,我国炼油能力将突破8亿吨/年,与预测需求的炼油能力相比,过剩能力将超过2.5亿吨/年。大型炼油项目需要配套相应的原油进厂、原油储存等配套工程,占地多;加工每吨原油目前最先进的水平也要消耗0.5吨水,炼油过程即使严格控制也存在一定的“三废”和CO2排放,分散布点既会增加处理难度,也将增加处理投入。国家应统筹考虑炼油项目布局,严格执行炼油项目准入制度,从严控制大型炼油项目核准或审批,避免无序发展。

7、加快进行石油天然气价税改革(1)进一步完善油气税费政策。油气税费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一是深化燃油消费税改革。借鉴国外征收高税率燃油消费税的做法(欧洲成品油零售价中税费占60-80%),在业已开征的成品油消费税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税额,以鼓励节约。二是统筹考虑资源类税费改革,将石油特别收益金纳入资源税类统一管理。(2)进一步深化油气价格改革。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应起到引导合理消费、节约能源的目的。一是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实现国内成品油价格最终由市场供需决定。“十二五”期间可考虑由国家定价过渡到国家监控下的企业定价。二是加快推进国内天然气价格改革,使其逐步与国际接轨,逐步与国际原油及其他可替代能源形

成较为稳定合理的比价关系。

8、抓紧石油天然气立法,建立健全国家油气行业监管体系。世界上各主要石油生产国和消费国,都有专门的石油天然气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确定国家对石油资源的主权和行政管理权限,确定行业管理体制和财税制度,规范市场环境,引导有序竞争,维护国家、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应及早将石油天然气立法纳入立法规划,抓紧开展有关立法重大问题的系统研究,如油气资源的勘探权、经营权、承包转让等资质审查和招标投标制度,石油企业、国外投资者、政府相关部门在油气上中下游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相互之间争议的解决办法,油气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的安全责任以及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将油气生产、加工、经营的各个环节纳入法制轨道。

三、关于能源体制改革和能源政策

1、加强和完善能源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能源统一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制定能源战略、规划。能源主管部门必须具备集中的、系统的、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引导战略性调整、实现能源领域转变发展方式。要通过科学程序,解决有争议但又涉及重大方向问题的优化决策、及时决策,通过前导性政策引导,使我国能源有序健康发展。

2、加快能源政策调整。以有力的经济政策为杠杆,增加地方政府和企业节能减排的内在动力。出台资源税、能耗税、排放税、碳税、物业税、进一步调整能源价格、强化资源管理等政策,完善各类准入能效标准,严控高耗能产品出口。从制度上引导低耗能建筑、节能减排汽车的加快发展,引导汽车适度增长。

3、尽快落实一批关键政策。包括:进一步发展煤炭集约科学产能,尽快用筛分洗选煤替代动力原煤;加快水电项目核准;利用已有成熟核电技术加快内陆核电建设;全面提升天然气加速发展所需要的体制和管理环境;加强可再生能源科技研发投入,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系统瓶颈,调整政策支持方向。对电力发展进行包括电源和电网结构布局的系统优化规划,等等。

4、建设国家级的能源科技研发机构和平台,加快能源重大科技攻关。增加能源科技投入,对洁净煤技术,高效能源利用技术,先进发电技术,新型用能技术,新型核电技术等,制定具体的发展路线图并进行国家主导的科技攻关。建立新能源发展专项基金,把支持的重点放到科技研发和工程示范上去,突破技术经济瓶颈,培养能源新科技人才,促进自主创新,增强核心能力,争占能源发展的战略制高点。

5、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和生态文明理念。把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作为经济活动的制约条件。从各级政府机构带头,到全民素质的提高,倡导“适度的物质消费、丰富的精神追求”的生活方式,把建设“两型社会”落到实处。 (执笔:俞燕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