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市政道路施工组织设计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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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和监理审批。

6.2.5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促进和提高工程质量。

6.2.6 严格审查应用于本工程的标准、规范的有效性,过期作废的标准严禁在工程中使用。

6.2.7 本工程使用的计量器具应有鉴定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6.3 材料、半成品、设备保证措施

6.3.1项目经理部物资供应部应根据工程技术人员提供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采购;采购前应要求材料、半成品、设备供应商提供材料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

6.3.2 根据公司程序文件要求,招标确定材料、半成品、设备供应商,并应组织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审时应有相关技术人员参加。技术人员主要对技术、质量性能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记录。

6.3.3 严把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关,由项目经理部物资部组织有关人员及监理单位对进场材料、半成品、设备(开箱)的验收,首先应进行外观检查,在外观合格的基础上按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复检。出现材料、半成品、设备不合格时,严格按公司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处置、隔离和退货,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的使用。

6.3.4 进场后的工程材料、半成品、设备应按规定建立的台帐,现场进行标识,以防混用。其产品应与材料合格证、检验记录、质量验收资料、报验资料等原始资料一致,使工程所用的材料具有可追溯性。

6.3.5 严格按规定做好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进场报验工作。 6.3.6 结构件运输和码放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6.3.7易受潮变质、易燃易爆材料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放,其中易燃易爆材料必须满足安全存放的规定。

6.3.8设备库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4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措施

6.4.1牢固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质量管理意识,建立健全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配足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并确保专业配套。

6.4.2 实行“谁施工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切实加强班组“自检”工作。 6.4.3 严格履行工程交接程序,切实加强班组“互检”工作,无工序交接手续,下道工序不准施工。

6.4.4 实行项目经理部质量部门“专检”制度,发现和消除质量问题,在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工程师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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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质量检查控制,实施“巡查、抽查和全数检查”的方法,确保工程施工的全过程都得到检查控制。

6.4.6 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必须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报业主、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6.4.7 切实抓好施工过程的“检验、试验”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检、试验计划”确保不漏检。对设计、业主、监理提出的特殊检、试验要求应特别重视。

6.4.8 工程质量记录应真实、准确、规范填写,报验资料要及时、齐全,应按程序文件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资料管理台帐。

6.4.9 出现不合格品时,应按公司程序文件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上报、分析、处理。

6.4.10 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项目经理部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或作业设计,且对该工序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相关特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对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施工过程实施连续监控检查,并保留施工记录。 6.4.11 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贯彻执行公司《工程施工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 6.4.12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质量/技能培训教育。 6.4.13 特种设备安装前需事先告知。 6.4.14 及时对控制网点进行施测。 6.5 样板引路制

6.5.1 本项目将在路堤施工前应先修筑实验路段,确定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中表4.2.3-1中孔隙率标准的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

路床施工前,应先修筑实验路段,确定能达到最大压实干密度点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

6.5.2 样板工程做好后,请监理、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施工班组验收合格并实行技术交底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6.6 成品保护措施

6.6.1 制定成品保护管理办法,规定成品保护工艺纪律,加大对成品保护工作的奖罚力度。

6.6.2 采取对安装用吊索进行包裹或选用吊装带等措施,防止吊索破坏构件、设备表面油漆。

6.6.3 采取对构件、设备包角护边等措施,一方面防止吊索破坏构件、设备表面油漆,另一方面保证吊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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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 在抓好专业间工序交接的同时,加强成品保护工作责任的确定,减少后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成品的破坏。

6.6.5 应特别注意对设备基础的边角、建筑物的地面、墙面、楼梯踏步、防静电地板、工艺设备、电气和管道的保护。

6.7 工程质量管理的经济保证措施

6.7.1 编制项目经理部有关质量管理奖惩方面的制度、办法,实行奖优罚劣。 6.7.2 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竞赛活动,突出和奖励“亮点工程”、“精品工程”,并对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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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安全管理计划

1.安全目标与指标 见第四章1.3条款。 2.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2.1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项目经理:于立民 工程管理部 总工:张寿林 材料负责: 各作业处名称 (人名) 质量负责: 工程技术负责:安全负责: 经营管理负责: 2.2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职能职责

(1)项目经理部领导层、管理部及所有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依照《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的第5章的规定进行阐述,与本项目不足部分应予以增加。)

(2)项目经理部作业人员职责

(依照《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和《十七冶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相关规定,阐述其中相关人员安全职责。)

2.3 项目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

(依照《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6章的规定进行阐述。) 2.4 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运行体系阐述以下相关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十七冶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QG4);

(2)《十七冶三标一体化管理运行记录表格汇编》(第7版或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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