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价值与新闻道德辩论赛材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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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显赫性。平凡人做出不平凡的事,如马加爵事件。

④趣味性:指新闻事实和新闻报道使受众感兴趣的程度。其实质是新闻事实和新闻报道对受众精神与情感的善意满足。

显著性和趣味性(人情性),事实所涉及的人物、地点等因素为众人所瞩目,或者是不同寻常,特别的引人注目。但是,这种引人注目却针对不同的人由不同的效果,根据知识结构以及生活阅历的不同,同样的报道,有人觉得新鲜有人则觉得老套。三、新闻价值的形成

1)新闻信息的三个层次

新闻信息由6大要素构成,即新闻的5个W和1个H。这六个要素又可以区分为显性信息和隐性信息。

新闻的显性信息:一条新闻必不可少的基本元素,我们判断新闻价值的最原始、最直接的依据。比如“何时(when)”、“何地(where)”、“何人(who)”、“何事(what)”新闻的隐性信息:隐藏在事实的表象之下,对其新闻价值起确定、深化的作用。比如“为何(why)”、“如何(how)”。显性信息和隐性信息是新闻事实本身所固有的内容要素,它们的质量决定着新闻事实作为单一个体时所具有的原生价值,是一种绝对价值。

新闻的衍生信息:传播环境与个体新闻事实的互动作用会释放出一些衍生信息,对新闻事实的原生价值起修正的作用。2)判断新闻价值的两个维度

其一,透过新闻事实本身所传达出来的原生信息考察其作为“新闻”所具有的基本价值,这是一种绝对价值;

其二,将单一的新闻事件放到整体的传播环境考察,衡量其在整个传播环境中所具有的价值,这是一种相对价值。3)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的关系。

新闻的这种绝对价值和相对价值是互为作用的两个方面,绝对价值是相对价值的基础,相对价值是绝对价值的最终体现,二者的互动构成新闻在实际传播中所体现的价值。

绝对价值是新闻价值的内核,是基础,但新闻在传播过程中最终表现出来并为受众所接受的则是相对价值。也就是说,在不同的传播环境下,绝对价值

相同的新闻事实其相对价值可能不同,因而在特定传播中所处的地位也有可能不同。

总之,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我们不能“惟恐天下不乱、惟恐政治平淡、惟恐国民懒散、惟恐没有灾难、惟恐名人圈子不出倒霉蛋”,更不能制造“尖叫原理”即通过煽情的故事以及炒作名人和丑闻,抓住受众的眼球,而应该有正确的新闻价值观,做好新闻的把关人。

新闻价值是对新闻本质及其特性的量化把握,衡量新闻事实或相应作品在多大程度上是新闻。新闻的本质是信息,而信息可以测度。

二、新闻价值的客观性

新闻价值的客观性表现在:

1. 新闻事实是客观的,它能满足传播主体和接受主体新闻需求的性能,也是一种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 传播主体和接受主体的新闻需求也具有客观性

新闻道德就是指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新闻道德内化于新闻传播主体的品格、习性和意向之中,又通过其言行表现出来,是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发挥着特殊作用的规范性调节体系。作为职业道德的一种,新闻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形态上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对新闻报道行为特殊的规范意义。

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分析,只要行为进入社会领域,与他人和社会发生了联系,那么这些行为就必然要受到社会的一定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的制约,有的具有道德意义,可以对其进行善恶的评价,我们称之为道德行为;有的不具有道德意义,不能对其进行善恶的评价,我们称之为非道德行为。具体来说,所谓道德行为,就是在一定的道德意识支配下所表现出来的有利或有害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亦即主要是出于一定的道德动机并能产生一定的道德效果的行为。

新闻传播活动是一项具有广泛社会性的行为,报道者在采写、编辑、刊播新闻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道德意义是极为鲜明的。新闻传播行为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有利或有害于他人及社会的性质,能够对其进行道德善恶的评价,因此既是新闻工作行为——新闻传播行为,又是道德行为。

新闻道德社会作用有哪些

第一,新闻道德对社会道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 第二,新闻道德在新闻传播活动中起调节作用。

第三,新闻道德对新闻工作者的新闻工作行为起指向作用

第四,新闻道德对新闻工作者具有自我调节作用。

新闻道德: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新闻工作者在长期的新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人类信息传播活动的基本行为规范。同所有的社会道德的一样,它是一种社会意识现象,新闻信息传播行为的道德规范,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一定的社会条件下逐渐形成并不断得到充实的,而且随着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和新闻事业的发展,不断充实和更新着自身的内容和形式。

新闻道德 最近一个晚上,在四川大渡口九龙坡滩子口码头,有人用相机拍下了一名男子溺水身亡的全过程,并于次日将照片公布在某网站。此举真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但引来网上“板砖”无数,骂声一片;而且也引发了又一轮道德观大讨论。

无独有偶,也曾有某媒体记者在暴雨如注水淹及膝的街头蹲点,目的是为了拍摄到路人经过一个被水淹没而无法察觉的大坑摔倒时的场景。可想而知,那些不知情的路人摔得有多惨,那些见报的照片又会引来多少人的骂声,激起多少人的公愤。

以上两件新闻价值比新闻道德更重要

立论的第一步工作无非是回答以下四个问题: 1.何谓“新闻价值”; 2.何谓“新闻道德”; 3.重要与否对谁而言; 4.评判重要性的标准是什么。

这个题目正方相当棘手:一贯的道德劣势此次大有过之,甚至将我们直接推到了“道德”的对立面上;涉及的争议范围很大,例如名人隐私、新闻自由、公众心态等等问题,每一个本身都足以成为一个单独的辩题,正方易于陷于解释而反方只需覆以道德大旗。

对于定义,我手头资料不足,难以回答。但总的方向必然是使新闻价值与新闻道德在一定意义上同化,从定义上尽早指出,新闻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扩大公众的知情权,是非利弊自在人心,不是新闻工作者能够一己左右

的,新闻本身不具有教化作用,但正因为其对事件真相的揭露过程而彰显其道德指归。[L1]

对于对方的道德优势,我们要有充分的准备,不能自陷于解释。我们的基本立场一定是坚持“道德是好的”,“新闻道德也是必要的”,既然其必要,便不应该在取舍层面应对问题,舍生取义固然说明“义”更重要,但我们不应该回答是应该舍“吃饭”还是舍“喝水”的刁难甚或淖于刁难而不自知。 [L2]

那么究竟如何评价重要性呢?我觉得此前第三个问题的巧妙回答有利于我方立论。大多数情况下比较甲与乙孰重孰轻针对的是同一对象,譬如我一贯反对的经典的一辩伪三点论:“其一对个人而言,其二对群体而言,其三对整个社会而言……”但在此处,如果我们考虑新闻价值就社会而言,而新闻道德就新闻从业者个体而言,我们的重要性就呼之欲出了,说得极端一些,在这样的框架下陈述新闻从业者不计自身毁誉揭露事实真相彰显新闻价值的工作反而使我方具有了类似“舍生取义”效果的道德优势。[L3]我目前在立论方向上的思考止于此,但愿有所帮助。 此外可能涉及的问题:

名人隐私:克林顿拉链门事件,我与蚊子略有交流,其实可以作为我上述框架的一个论据。事情本身有对于当事人的伤害,有对新闻工作者道德的违背,但事实效果是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更远的结果甚至包括保护了后来的如莱温斯基般小实习生的权益;此外的某明星被强奸事件,则对弱化我方观点,因为此事曝光对于当事人的伤害显然重于促使将犯人绳之以法的推动作用。

此外还有如舆论监督、新闻自由等等方面的大主题,我一时也难以想清楚和表述清楚。至于种种小事,更是不胜枚举:狗仔队、假新闻等等。(关于假新闻,并不是一个假字而已,譬如前些天在新浪醒目看见“易中天被指不懂古诗词”,点击看后才知道有个傻逼自己不懂,在易中天blog上跳出来乱说,易中天予以回应,果然是“被指不懂古诗词”,这种似是而非的新闻极有可能也被对方纳入新闻道德范畴予以抨击。)

总之,这次的辩题对反方极为有利,他们既可以高举道德大纛替天行道,又可以以讽刺的口吻呼喊“最好的新闻画面是什么?裸体加尸体;最好的新闻题材是什么?丑闻加绯闻”来插科打诨。[L4]正方的工作一是树立一个简单明了的论证,二是准备多样化的反击形式,切忌立论的面面俱到以至临场时一味解释陷于大被动。对于这种不利形势,多使用所谓的“花辩”技巧在我看来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