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收费制度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排污收费制度更新完毕开始阅读65b55a0602020740be1e9b9b

1、排污者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详细地址、法人代表、产值与利润、生产天数、缴纳排污费情况、

新扩改项目、产品产量、原辅料等情况。

2、用排水情况。包括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3、废气排污情况。排放位置、污染物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燃料耗用量等情况。

4、噪声排放情况。包括噪声源名称、位置、昼夜间噪声排放强度情况等。 5、固废产生、处置与排放情况。包括固废名称、产生量、处置量、排放量等。

6、生产工艺示意图。 (四)拒报或谎报违法行为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时限和内容履行排污申报登记及变更手续的视为拒报;对未按规定内容进行如实申报登记的视为谎报。对属拒报或谎报的违法行为除依法按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责令排污者限期补报。

二、排污申报登记审核

环境监察机构在收到排污者的《排污申报登记表》后,应依据排污者的实际排污情况--现场检查材料、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数据或其他有关数据对排污者的申报项目和内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补报,

不补报的视为拒报。

三、排污申报登记核定

环境监察机构根据审核合格的《排污申报登记表》,对排污者每月或每季的实际排污情况进行调查与核实,经核实,符合要求的应在每月或每季终了后的7日内排污者发出《排污核定通知书》。排污者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排污核定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核,环境监察机构应在收到复核申

请之日起10日内做出复核决定,并将《排污核定复核决定通知书》送达排污者。

环境监察部门对拒报、谎报、漏报拒不改正的的排污者,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直接确认其核定结果,

并向排污者发出

《排污核定通知书》,排污者对《排污核定通知书》或《排污核定复核决定通知书》有异议的,应

先缴费而后提起复议或诉讼。

四、排污费的计算

环境监察机构应依据排污收费的法律依据、标准依据和核定后的实际排污事实依据(指核定通知

书),根据国家规定的排污收费计算方法,计算确定排污者应缴纳的排污费。

五、排污费征收与缴纳

排污费经计算确定后,环境监察机构应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并同时向社会公告。排污者应在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缴纳排污费。对排污收费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在复议或诉讼期内提起复议或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对复议决定提起诉讼。当裁定或判决维持原收费行为决定的,排污者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的,原做出排污收费决定的行政机关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裁定或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原排污收费行政行为的,环境监察机构应依法重新核定

并计征排污费。

排污者在收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履行的,环境监察机构可在排污者受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后责令排污者限期缴纳拒不履行的,可处以罚款,并从滞纳之日起(从第8日起)每天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排污者对排污收费或处罚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履行的,环境监察机构在诉讼期满后的180日内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排污费的计算

污水排污费

一、 计征原则

1、排污即收费和超标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的原则。

2、对污水进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缴纳了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得重复收费的原则。 3、三因子叠加收费的原则。对同一排污口排放多种污染物的,应按各种污染物的污染当量进行从大到小排列,然后按排污量最大的前三项污染物分别计算叠加计征污水排污费和加一倍征收污水超标准排污

费的原则(如排放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挥发酚、氟化物等4种污染物时收前3项)。

4、色度、PH、大肠菌群数、余氯量超标收费、不超标不收费的原则。

5、对医院能监测的,按实际污染物监测值收费,不能监测的,按医院床位数或污水排放量其中收费额较高的一项计征排污费的原则。(医院按床位数和污水排放量两种方法分别计算,按照其中收费额高的

计征排污费,后面有例子。)

6、对城市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污,实行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的原则。

7、对征收冷却排水和矿井污水排污费应扣除进水本底值的原则。

8、对同一排污口中的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总有机碳,只得征收其中一项污染因子的污水排污

费的原则。

9、对同一排污口的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只得征收其中一项污染因子的污水排污费的原则。 10、对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第三产业和医院等小型排污者排放

的污水,可实行抽样测算、依据特征值按月计算排污费的原则。

11、一个排污者有多个排污口应分别计算合并征收的原则(多个排污口是指不在一个场界内的,如

矿务局的英安矿和八连城矿合并征收)。一类污染物按车间排放口收费的原则

12、对于畜禽养殖业规模小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和医院床位小于20张床,不收污水

排污费的原则。

二、污水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

元。

污染当量概念 (了解)

污染当量是根据各种污染物或污染排放活动对环境的有害程度,对生物体的毒性以及处理的技术经济性,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或污染排放活动的一种相对数量关系。从确定过程来说,污染当量是有害当量、

毒性当量和费用当量的一种综合关系的体现。

污染当量值 ( 单位:kg)

污染当量值表示了不同污染物或污染排放量之间的污染危害和处理费用的相对关系。

就水污染来说,以污水中 1kg 最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 COD )为基准,对其他污染物的有害程度、对生物体的毒性以及处理的费用等进行研究和测算,结果是排放0.5g 汞,4000gSS, 1000gCOD……产生的污染危害和相应的处理费用基本相等或等值,也就是污水中汞污染当量值是0.0005kg,SS污染当量值是4kg,COD 的污染当量值是1kg。废气是以大气中主要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为基准,按照上述类

似的方法得出其他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污染当量的概念主要在水污染收费和大气污染收费中采用。 (了解)

(二)对每一排污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加一倍

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x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排污费的计算

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值 特征值:养了100头牛 饭店面积是200平方米 医院床位是30张 小型企业排放污水200吨

** 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污染当量数才

能用上述公式计算。

** 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畜禽养殖场收费。

** 医院病床数大于20张床的收费。

(四)排污费的计算(一般污染物及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

污水排污费=0.7(元)x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某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水排放量(吨)x该污染物的排放浓度(mg/l)]

例题:某有机化工染料厂2000年建厂,总排污口某月污水排放量为10万吨,COD排放浓度为

1165mg/l,BOD排放浓度为980mg/l, 挥发酚排放浓度为5.5mg/l, 石油类排放浓度为8.5mg/l,SS排放浓度为110mg/l,该厂污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并按规定缴纳了污水处理费,计算该厂每月应缴纳污水排

污费多少元?

解:按照缴纳了污水处理费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但是超标应按污水排污费加一倍征收超标排污费的规定,首先确定哪几个污染物超标。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执行三级标准,经比较,COD(500)、BOD

(300)、挥发酚超标(2.0)。

(石油类-20,SS-400) 1、计算污染当量数

COD污染当量数=100000x1165/1000=116500 BOD污染当量数=100000x980/500=196000

挥发酚=100000X5.5/80=6875

同一个排污口排放BOD、COD时只征收一项的原则,BOD的污染当量值大,因此征收BOD的排污

费。

2、计算污水排污费

BOD和挥发酚均超标排放,因而加倍收费 0.7x2(196000+6875)=284025(元)

例题:某石油化工厂1993年建厂,总排污口某月污水排量为90000t,COD排放浓度为390mg/l,BOD排放浓度200mg/l,石油类的排放浓度为23mg/l,SS排放浓度为85mg/l,污水排入四类水域,该厂应缴纳排污费多少元?(各种污染物污染当量值是: COD:1000克,BOD:500克,悬浮物:4000克,石

油类:100克) 解:1、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COD=90000x390=35100000g BOD=90000x200=18000000g SS=90000x85=7650000g 石油类=90000x23=2070000g

2、计算污染当量数 COD=35100000/1000=35100 BOD=18000000/500=36000 SS=7650000/4000=1912.5